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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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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经很冷。沿途树木都被剃了光头,没有剃光的,被塑料纸紧紧包裹着。天气却很好,天空湛蓝,鸽子泠泠地掠过,带来了丰盛的日光。我和安安沐浴在斜打进来的透亮光线中。我侧过脸,看到安安脸部的肌肤好白好亮,都能看清里头血管精巧的分布;细细的绒毛浮在轮廓线上,带着呼吸时的轻微的颤动。 我想说些什么,但是什么也没说。她大概也一样。只在航站楼大厅,拥抱了下,拥抱并没给我们拉近距离;相反,像柔软的石头,生生地硌醒了我们。 再不能没心没肺的亲热了。 不沾欲望的纯洁岁月已经远远走了。所谓的纯洁与美好,原来是盛放在成长这枚粗糙的容器内;摇晃的时候,会听到记忆的巷壁传来似是而非的唏嘘。 我收到最后一个电话,来自觉明。 他说:我现在就想你了。 我关闭。 飞机在跑道上不断加速,一个仰起,在瞬间,与地面完成一个倾斜的弧度。 那是我和觉明的情感弧角。 飞机脱离地球的引力,向高空呼啸而去。我们也一样。游移与偏离是活在像金字塔一样坚实的秩序中的芸芸众生们所向往的。虽然倾斜的后果,他们其实未必承受得住。 像戒毒一样戒掉爱情 冬天去英国好像不太明智。早上推开窗,总是有雾。湿气随风涌进,在地板与墙壁上洇出细蒙蒙一片水渍。随着日头的升起,漫天牛乳一样的混沌中,会渐次浮出人与车与建筑的模糊影子。影子一律笨重。因着这城市赋予的古老而厚重的历史。到日中,雾基本散去,光线却依旧惨白。穿风衣的男男女女在街角消失。一只猫喵呜一声窜过。公寓楼阳台上的花木静静地垂着枝叶。楼裙间的缠枝雕花上慢慢汪起一片油色的光亮,这是一天中最好也最安静的时刻。日头缓缓向西偏着角度,到4、5点钟再抬头,必定已变成了一枚腐败的鸭蛋,流着暗黄色的汁,风大了起来,横冲直撞穿梭的时候,把天空的墨水泼翻,一天就宣告结束。 对初来乍到的我来说,伦敦不过是一窗雾来雾去的风景。 功课紧、物价高、语言不通,加上马虎大意造成的被骗、丢钱等突发事件,让独在异国生活的我很有压力。有阵子,很想觉明,想了,不管时差,就打电话给他。 跟他说读书辛苦。觉明说,那就别读了呗,又没指望你拿文凭。 跟他说结婚戒指挤丢了。觉明说,你自己买一枚呗。 跟他说地铁又老又拥挤。觉明说,那就打车呗。你钱够不够? 他回我话的时候,困意阑珊,表明在睡梦中;匆匆敷衍,大概在开会或干其他正经事;话多的时候,多半是睡前精力充沛时。 有次他兴致好,讲了挺多公司的事。规模扩大后,发展很好。某项业务已占市场百分之30多的份额了。在竞争激烈的通讯市场,已近乎垄断了。 我无法不想起顾盼。对喜孜孜畅想未来的他说:“你现在,一个人啊?” 他不明所以,明白后,半真半假,“两个人我也不能告诉你啊。” 我说:“对你们男人来说,事业终归比感情要重要一点吧。”他就有点怒,“明明是你要离开的。要自由,要独立。” 我说:“你当时不反对,并不纯是尊重我的意志吧,私自帮我辞职的事你也不是没做过。你其实是希望我在那段时间消失,好跟顾家谈合作。因为夹杂着儿女私情。” 沈觉明发火了,“哎,你怎么这么刻薄啊?裴锦年,我花钱供着你在外边玩,你还挤兑我。告诉你,我就算拉着你去签合同,人家也不会不签。” 我想追问。他气呼呼摔了电话。 半月后,我收到他寄至伦敦的信件。是用毛笔写的小楷。他小时候很毛躁,他妈妈为去掉他浮躁的脾气,请人教他修习书法。后来每遇上需要决断需要冷静的事,他都会选择用写字的方式来平和情绪。当然感情是例外。因每次发作都太突然而来不及让自己反思。 展开宣纸,那秀颀纷披的字一个个面貌端丽、心气平和地讲述着他的情感始末。 “锦年,我一直不想跟你坦白那段历史,一则因为我不愿意回顾,二则恨你心里种着自留地,三则我要我的尊严。”他开篇这么写着。 我继续看下去: 顾家与我家算世交,虽然大半基于生意的情面。我与顾盼打小认识。但在我记忆中,我好像不很待见她,盖因她老是欺负安安。还记得,小时候跟她们玩过白雪公主的游戏。她和安安都想做公主,就猜拳,结果安安赢了,她不服输,哭。妈妈跑过来问什么事,知道后,就把白雪公主的位子派给顾盼了。顾盼破涕而笑,指派着安安做狠心的皇后,我做王子,我不肯合作,只愿意做魔镜。然后,每次她问: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我都说是安安皇后。她气得掐我,指甲很长,在我胳臂上拉出长长的血痕。安安叫妈妈过来,可那时候,我家生意刚起步,妈妈有求于人家,一个劲庇护,非要我说,是白雪公主最美丽。我没有说。顾盼满地打滚。这一幕,我一直没有忘记。顾盼也没有忘记。她说她长大后每次回头想,都觉得是我那时候的坚持吸引了她。当然,我不过一笑而已。 顾盼上大学后,两家大人私下的确有联姻的念头。但是我父母也不是刚愎古板之人,很尊重我的想法,见我没念头,也就作罢了。 我有限几次去学校找顾盼,或者把她带去W市,纯粹是为向另一个人展示无所谓。你大概想象不到,我这样一个人,在爱情里笨拙又敏感。 那个人的不在意总会让我事后陷入惶惑与困窘中。我从小养尊处优,顺风顺水,想要的东西一直紧贴着我的手心,只有她是游离的。我一开始追求的也许就是这样一种边缘的感觉。 时至今天写下这些字时,我依旧不清楚她是否爱过我?我也不敢问。如果你打听到不好的答案请别告诉我。 我一生最快乐与最绝望的时刻发生在同一天。我清楚记得那天早上,她起身下楼梯时,我看到窗子外有一团紫红色的朝霞。她还没有完全清醒,散发着熟睡暖气的脸上也有同样紫红色的晕,不过比朝霞更加娇艳。在剩楼梯最后两级时,我当着我们全家人的面伸手把她抱下来,吻着她的红晕,跟她说:我很幸福。她有点害羞地推着我。我爸我妈站起,异口同声说: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那天早上天气明明很好。可到晚上却下雨了。很大很冰凉。我趟着水往饭店赶,公司在紧要关头出事,我只想早点解决早点回去参加我们的婚筵,虽然没有登记成功,但是请柬早发出去了,几个最重要的亲朋都会参加。我也是把那天当作我和她最神圣的一天。 路上打她手机没通,我想她或许生气了。后来妈妈打过来,说你们在哪里?亲戚都来了。她原来没有参加。 我心里漫上凉意,而后慌张。我从来没有这么凉,也没这么慌过。我却还要笑着对满室宾朋编谎:“诸位,新娘太激动,脚崴了,我哪舍得让她瘸着腿过来,下次一定补过。这杯我自罚。”我一桌桌饮下罚酒。 顾盼也是参席者之一。酒过三巡,她把我叫出去,说,我知道她在哪里。 锦年,你大约不会知道,我在酒店大堂看到她与她的情人先后出来时遭遇的绝灭般的痛苦。雨下得那叫大。真大。我唯一记得。 在她说“结婚没意思”之前,我已经对自己说了。后来决定结完全是因为她再次地把不结婚的主动权拿到手了。如果那天,她改说,我们结婚吧,或者疑问句,还结婚吗?或者再退一步,沉默,什么都不说,我都不会选择结婚。 那次结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任何意义。结婚不过给她一副锁链,并不给我。 我与顾盼发生在她离开南京那天。她走前说:找足证据再吓唬人。她的语气真冷漠,眼神够凌厉。 去她的。我叫来顾盼。就那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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