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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丹尼斯医生




  这位医生的名字叫丹尼斯,是我从医疗保险公司的名册上找到的。丹尼斯这个姓听来有点雅,跟一个漂亮女性的名字“迪妮丝”发音接近(索尔·贝楼①小说中的一个漂亮精明的妻子就叫此名)。我就认定丹尼斯医生做我的家庭医生了。其实“常务”医生更接近他职责的性质。就是不管大病小痛,首先要去给他诊,由他诊出大概之后,再把你交到各科专家手里。专家是至“专”的,五脏六腑,从头到脚,从骨髓到皮表,好几十个行业的分工,名称也各是各,医脚气的专家也有很长的希腊文的专门名称。当然是不止治脚气,踝骨以下的都归他关照。并且美国人对脚气的看法也较为积极、正面,叫它“运动员脚”。比如肥的不叫肥胖,叫超重。据说商店里的衣服尺寸也改得较为鼓舞人心:特大号“XXL”不再往前头加“X”了,而是把大得无以复加的形体尺寸叫做:“HappytoBeMe”(我乐意做我自己)。在各种思潮都领先的柏克莱(美国唯一的劳工党当政的市),对各种残疾的称谓更是祛除歧视的意味,比如一个驼背不可以叫他驼子,而叫他“被脊椎挑战的人”(SpinelyChallenged),由此扩展向社会,若谁道德败坏,他便是“被伦理道德挑战的人”,这样便排除了任何成见,表现了柏克莱人的新概念和开明。

  ①:索尔·贝楼(SaulBwllow),犹太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还来说我的医生丹尼斯。我只凭他姓氏给我的良好印象而选择了他。一阵我失眠恶化,我来到他的诊所。他和其他五个医生共同租用一幢平房,棕色仿木的建筑外体,看去这个医生的小集体在时尚和审美上是十分老实的。走进去,护士请我到丹尼斯的一间检查室里等候。屋里基本是秃的,没有装饰。看来丹尼斯医生有个细腻名字的同时还有个求实精神。

  我坐在那儿等丹尼斯医生的出现。不觉也就顺便想象他的模样、性情,一定是位细致而温存的男性,中年,却未超重。总之是很“常务”的医生,有种主妇的周到入微,安详体贴;总之是温文尔雅,同丹尼斯这姓氏不差太远的……正想得紧张,门“砰”地打开,一个拄双拐的老爷子在门口站立,一条腿裹着粗大的石膏,脚也被绷带缠得很大一坨。他身上披一件不太白的白大褂。于是石膏、绷带、两只加金属的木拐,连同那灰蒙蒙的耷拉着的白大褂使这老爷子每一动作都拖泥带水。我想他必是丹尼斯医生的另一位候诊者了,便立刻站起,腾椅子给他。却听一个大嗓门说:“我们哪里不对劲?”这大嗓门竟属于这老头儿。他看看有七十好几,听听却不老不残。我一时愣着,挂一个无利无害的傻笑。我不懂他和我怎么就成了“我们”。

  老头儿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平衡调整好了,空出一只手,伸给我:“丹尼斯。”

  我这个很会见风使舵的人居然会如此失教养的木讷,令我事后很悔。我尽量以柏克莱的“无歧视”精神来自我鼓舞,全身仍是由于失望过度而没了力气。他像是根本没看见我随时有可能找借口溜走,然后马上打电话请保险公司把我从丹尼斯老头的监护下挪出来。随便谁,爱谁是谁,不姓丹尼斯就好。在如此的心理冲突和沮丧中,我回答了例行的病史病例提问。

  丹尼斯十分吃力地以一种杂技平衡鹤立着,把我的回答记录下来。在一本黄颜色带格的信纸上画着字,为将就他的老花眼他把字写得大而疏松。很快就写下去半个本子。其间他告诉我他如何出了车祸,手术如何完美。然后他强调地说:“你知道吗?我是个退休军医。”原来他的大嗓门和大动作都是军旅作风。

  我不自觉地对老医生感兴趣起来。因为我也是个退伍上尉,也因为他怎么看怎么不像个医治别人的人。不多久问到我的病症上,丹尼斯说:“睡不着觉?”我说失眠有十来年了。他立刻问:“想过自杀吗?”我连忙摇头,心想,真想过也不能告诉你。

  老医生认为不想自杀就是不大要紧的失眠。他说:“我给你个处方吧——睡觉前做爱。”

  可以想象我当时的神色。我像看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

  “做爱是最好的催眠药。”他声音响得马路对面也听见了。像是给大兵训话,要不就像议员拉选票的演说。

  我压着羞恼,保持脸部平静,别让人觉着我见识太短,连“做爱”作为偏方都接受不了。我在美国的头几年主要练一个本事:对任何词汇、行为、概念都藏起大惊小怪的样子。我认为对无论怎样怪诞奇异的事物面不改色是美国式的“好样儿的”,反之,就是土、古板、不够当代、不够世界化,也就是不“Cool”。

  当我从“自杀”和“做爱”两个词的精神余震中复原时,见老军医已经在做结束就诊的打点了。他合上笔记,把两根拐杖在胳肢窝下摆舒服,大声叫我到前台去结账并约定下次就诊时间,他还挺自信,他这么处理我,还坦坦地等着“下回”。

  我忙追问:“你给我开的药呢?”

  他说:“我不是给你开了‘做爱’吗?”

  我的好脾气撑不下去了,险些对他说:你还该回大兵营去,假如他们还收留你的话。我简洁有力地说:“我来看你,是为了得到医治,最起码是得到好点的安眠药。”

  “没门儿!”他说,“我不会给你开安眠药。越好的安眠药越坏。”

  我说,没有药我今天是不会走的。既然我们都在军营里混过,我也就不考究语气了。美国俗话:“做任何事都有一个正确方法和一个错误方法,还有用来区别对和错的“军队方法”。我就用这军队方法从丹尼斯那里逼来十颗药片。他命令我只吃半片,实在熬不住,再吃那半片、他声音虽依旧粗重,眼睛却是自家姥爷式的,担忧而心疼地瞅着我。他其实在说这样的潜语:“你要乖点,晓得好歹,孩子。”

  后来我先生去他那里做例行体检,回来就说丹尼斯是老怪物。在肛检时他自言自语地说“你该为你的运气而高兴。我手指头特细,远近闻名的细——好多人慕名而来请我做肛检呢!”

  在一次朋友聚会时,碰巧有个医生,他听说丹尼斯任我们的家庭医生时,说:“啊,他还活着!”

  但我觉得他除了老,以及倚老卖老的出口粗鲁,在治病上还是无可挑剔的。只是他对安眠药的军阀式控制,很令我吃不消。我每次要逗着他说半天有关他孙子孙女的趣闻,才讨得几颗药片。他总说:“安眠药不是糖豆儿,你给我记清了。”

  我还是决定辞掉丹尼斯。之后我投奔过两三个家庭医生。到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我才正式进入旧金山的“失眠中心”。给我诊断的失眠专家(他首先是一位精神病理学家)对我一面摇头一面说:“假如你那些家庭医生在给你开安眠药时不那么慷慨,你的失眠不会恶化到今天这步田地。”

  意思就是,在安眠药上对我的娇纵,是这病的真正诱因之一,是医生们图在我这里找点清静,图省事,也就是不够负责使然。

  我这才顿然想到了丹尼斯,五年前每给我一张安眠药处方时,他那不安抑或痛心的目光。我再次打开医生名册,却不见他的名字了。我不知这回他从哪个意义上退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