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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我知道。

  你这样跟他们赛跑,肯定跑不过他们……

  我知道。

  那你怎么不停啊?

  不能停。

  你会惹急他们的!

  我知道。他说着打了个左拐,离开了车的激流;拐进一条住宅区的窄街。这不能停车。他温吞吞地说。

  为什么?我问。

  王阿花一般在我逃警察的时候都帮我。我绝对不能落到警察手里。

  你反正得落到他们手里。

  他巨大的老福特在这些小街上跑得相当不错,自个认得路似的。老福特一看就是逃警察的老油条。里昂除了专注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说:我口袋里有一点大麻,万一他们搜我身,准把我弄到拘留所去。

  你怎么会有大麻?

  一个朋友送我的礼物。他秀气文弱地笑一下:他以为王阿花还跟我在一块儿,一半是送她的。我晚上排练一般要抽几口大麻。他口气十分家常,坚定地信赖自己的品德和操行。

  那你把大麻从窗口扔出去。我说,你给我,我来扔。

  我发神经啊?这么好的东西。现在根本买不到质地这么纯的大麻了。

  让警察逮住,你人财两空。我说。

  我拿起王阿花的小镜子,看警车上的红蓝灯闪得真像那么回事似的。警察哇啦哇啦地叫喊,不用心你一点也听不懂他们在哇啦些什么。

  里昂又来到个十字路口,迎面也出现了一辆如临大敌的警车。里昂一打右舵,转到一条“不准右拐弯”的路上。两边浓黑的柏树给人温柔的假象。似乎隆冬在这里暂时休止,一切冷硬的棱角和线条都虚去了。

  肥笨的警车迟疑了一刹那,跟了上来。我以为在好莱坞电影里演絮了的这个警追匪的镜头对于我永远会不切题;我永远是腻烦、鄙薄、侧目而视的一个看热闹者。而我竟会成为这场热闹本身,这大大超出我的意料。因为我变成了这场热闹的一部分,我便不再腻烦、鄙薄地侧目而视,我觉得这事还是挺新鲜、挺扣人心弦的。尤其是伴随着这个不断使自己的过错升级、从过失升级为犯罪的里昂。

  老福特突然停在路边,里昂对我一摆下巴:下车。他拉开车门,下了车,我在完全没有自觉意识的情形下复制了跟他不差分毫的机敏和快捷。我所有的知觉只够感觉里昂紧攥着我的手。他手心的冰冷从一层羊皮手套的那一边传到我手心上。

  我不久发现我和里昂已在一个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使每个桌上的人都成了密谋者。我和他侧着身体穿过桌腿和人腿。朦胧中感觉所有的人都对里昂不陌生,给予他知情者的会心微笑或会意一瞥。空气中有股廉价的莱汤气味,比我们餐馆的汤更廉价。奶油蚌肉汤,或者蔬菜通心粉鸡汤,不然就是豌豆汤。廉价到这程度,气味就没什么太大区别了。

  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刚才的疾跑。我和里昂窜得那么贼快,如同一对手拉手的兔子。寒冷就在那段飞跑中被我们摆脱了,连同警察们。

  里昂看看我,苍白的脸上有了浅红的微笑。嘿,行啊你。

  我笑笑。那车怎么办?我问。

  现在它正落在警察手里。他们正在翻我的抽屉。抽屉里有四年前买的车保险。噢,还有一打罚单。起码有一打。

  他们接着会对你怎样?

  里昂耸耸肩。他把这个美国式动作做得非常忧郁,非常低调,因而有一点优美在其中。这个动作原是可以被人做得天差地别。就像芭蕾,每人和另一个人都把一套规范动作做成自己的版本。里昂就那样轻轻一耸肩,把一帮子凶猛庞大的芝加哥警察得罪了。这个耸肩的动作之所以有一点优美是因为它很配里昂。

  他们会把老福特拖走吗?

  很可能。假如他们算算费用,认为还合算的话,就会叫辆拖车来把它拖走。我反正不会去交罚款。所有罚单加在一块,比车值的钱多好几倍。

  我想着熊头熊脑的警察们围着缴获来的老福特打转,看看它的深灰身躯处处疮疤,靠近车轮的地方,铁皮锈得血肉模糊,溃烂失形。他们为它居然能挪动感到惊讶,为能驾着它在他们眼皮下飞窜的里昂感到佩服。他们最终抄走了车号和某张罚款上的地址和一切有关里昂的资料,心里完全明白里昂是最痛快得起的那类人;里昂惹得起所有人,包括有着大明星声望的芝加哥警察。

  这时我发现我的手仍在里昂手里。两个手温度都很高。我觉得手和手握在一块可以是没什么含义的,这个国家的男人女人不加细究地接吻、拥抱,因为没有含义而毫无负担。如果我现在猛一抽手(或轻轻一抽手)含义就来了:我和他都会对手拉手这个无邪的动作追究,会觉得必须为这个动作命名,为此动作对我们自己做个交待。

  里昂眼睛盯着墙上的一幅画。我见他睫毛挺着锋芒,朝向这幅没什么道理的画。他这样看它,我便硬要去看它的道理了。半分钟之后我突然看出,它是王阿花的作品。一些色块,一些笔触,然后一朵玲珑剔透的殷蓝的燕尾花和一只香槟酒杯,上端碎裂得差不多了,只有一根细弱的杯颈和脆薄之极的杯座。

  这样,我们手拉手这桩事便更没了道理,对于我们自己更是无从交待了。

  一个侍应生过来对里昂说:王阿花和海青昨天晚上来过。

  里昂朝这个讲标准芝加哥英语的亚洲小伙子看一眼。他对所有事情的反应就这样淡,表示:我听见了。我知道了。

  侍应生又说:两个人?他看见里昂拉着我的手。

  里昂的左手从右胸的口袋里掏出个信封,说:我们一会儿就走。那里面有大麻。

  侍应生把我们领到一个小桌边。这桌可以安置四个人,已有两人在下围棋,棋盘上的沙场正是难解难分。俩人正在你死我活,因此对他们不合理侵占的空间表现出绝对的无辜。

  我和里昂试图在他们余下的有限空间坐下来。里昂问我会不会下中国围棋。我说我哪会有这种时间上的奢侈,里昂不去听我话里的不赞同,只告诉我他和王阿花就在下围棋的时候认识的。我想他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但他面孔上明明没任何意思。他将我的手搁在他膝头上,他自己的手按在上面。我的手在皮手套和他手掌的覆盖下开始出汗。他的眼睛看着棋盘。侍应生端来两杯加冰块的白水和四十块钱钞票,里昂一概不理会,眼睛和全副精神都在那盘棋上。

  里昂,你和王阿花谁赢谁?我问他。

  他说:嗯?

  他转过脸,看着我。我想把话再重复一遍,又一想,还是拉倒。

  他看着我,等待我再问他一遍。

  我笑笑。

  他慢慢转回视线,又去看围棋。他当然听见了我的提问。但他认为我那样装作没事,装作不想刨根问底,装做对他和王阿花毫无女性的天然妒忌是愚蠢的。他转过脸说:“嗯?”是给我机会,把话问得聪明些。然后我便感觉他的手心有了些轻微的动作,似乎用着一股内向的力量,一股不想让我和他自己察觉的力量,抚摸我的手。因为他的动作是内向的,于是也就不完全具体,我和他的手之间相隔的皮手套因而便是不存在的,回答直接进入了我的询问。因此我和他之间相隔的皮肤、血液、躯体,也不再存在;我和他之间相隔的两个下棋者,以及一整个盛着上百号人的空间,都不复存在。一个个体和另一个个体之间,竟有如此的捷径去相遇和相识。他似乎感到了我的反应,尽管我认为自己一动不动。他手心的动作更微妙,而我想要的回答全在里面了。我作为一个女性灵肉所追问的一切,他作为一具男性灵肉都一一作了解答。我不知我问的都是些什么,但他的回答无一不准确。这个过程如同两个导体的沟通;最内在最精确的沟通,不需要借助任何物质形态的线路或渠道,不必去物质世界先兜个圈子,绕趟冤枉的弯路。

  原来什么都在其中了:为此动作命名,为此向自己作交待,全在其中,而“其中”,便是完整的一大片省略。或者:忽略。

  我不必再去看他的脸,去寻找他眼中的回答。他的脸和眼睛都是要让我兜圈子,走入歧途的。

  我感到一股陌生的渴望突然爆发,又立刻被他满足了。紧接着又是更强烈的一股渴望,他再次给予了满足。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这不就是两只手的活动吗?他持续给我的回答和我持续生发的渴求使我感到这经验奇异得可怖。我不是个毫无男女经验的女人啊!……

  我开始领会“沉溺”是什么意思。王阿花感到“沉溺”的威胁,而走向海青。王阿花是晓得厉害了。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这个清俊的亚洲男性,他抿着嘴唇和她下了大半夜的棋。他离开时她的手便被他牵住,她把自己所有的方向都交给了他。他把她牵进他的车内;那时老福特还没有彻头彻尾地苍老。那是个夏天的夜晚。一定是夏天。二十出头的王阿花只有十六岁的小脸蛋和十五岁的不谙亲吻的嘴唇。王阿花以十四岁女孩的动作,又笨拙又幼稚又积极地噘起嘴。他们的一个亲吻延续了六七个月。他们不像所有美国适龄男女那样瞎挥霍。一个吻的滋味可以无尽。里昂和王阿花肯定在六七个月之后才把吻全面完成,才迈出下一步。冬天的王阿花还是每周三次和里昂下围棋。他们的肉体在你包围我、我包围你的黑白棋子中渐渐预备就绪。裹在放羊娃大皮袄里的王阿花肯定是缓缓地抬起头,看着里昂。里昂放下最后一颗棋子,喝干杯子里最后一口白开水。他牵着她的手走出去,在走往停车场时,她的每一步都是一步小小的溜冰。里昂在启动极难启动的老福特时专注之极,跟我在今晚目睹他亡命时一样专注。俩人灵和肉的相融持续进展。他们偶尔讲一句他们自己也不懂的谈话,跟正在进展的事毫无关系。比如里昂问:冷吗?王阿花回答:还好。或者里昂说:六个月前你下棋赢我的次数比现在低百分之二十。王阿花说:不对,现在我至少和你输赢各半。他们说归说,毫不影响事情的进展。王阿花头一次感觉到下腹的抽搐——又深又内在又温存地来了一次抽搐。一些她从未意识到的肌肉运动起来,也是循着同样的内在、深奥、温存的律动。她觉得原来“不可扼制”是真有其事。她也第一次感到扼制“不可扼制”是难以言喻的美味。事情露出了最初的形状:肩、胸、腹部和小腹下的朦胧。王阿花和里昂摸黑认识着对方的肉体,那场爱抚从冬天延续到春天。初夏的一个夜晚,王阿花穿着白色T恤衫和蓝色牛仔背带裤,裤腿是一圈毛边,双膝还好,还没有太千篇一律地掏两个洞,而是磨薄了百分之七十,剩了些白色的纬线;如同神经一般牵住创口。她染了头发,染成了最深的李子那种紫黑色。她的小脸蛋白得如同一片阿斯匹林,一边吊一只红色的玻璃耳坠,晃来晃去成了两大颗永不凝固的血珠。里昂眼里,王阿花不再作为他的女朋友存在了;她这天晚上开始作为他的理想存在。她跟另一个棋手下棋,静得如同坐在那里死去了,只有两个大血珠的耳环活蹦乱跳地晃,晃得里昂脸色惨白。他眼里的王阿花可爱得命也没了。他不动声色,看王阿花在棋盘上战斗,竟然一反常态地指出了她的一步潜在的好棋。他说:这样走,苏珊娜。所有的人都吃惊地瞪着里昂——难道这小子突然忘了这里棋族的门规?里昂站起身便走了出去。跟一只犯了群规的雁,不等着雁伴儿们来轰它走便自己知趣消失掉。他在门外等了一个多小时,王阿花才出来,白衣白脸,一牙新月似的轻轻把手伸给他去牵。他们第一次来到里昂的住处。那夜,他们的事情正式结束了长长的优美序曲。

  我看着里昂的侧影,专注得睫毛如同暴风雨前的草尖。我的手在他下面稍稍一动,他便迎合上来,让我们都换了个姿势。他物质的生命专注在棋盘上,他其余的生命专注于我。似乎这专注从我见到他不久就开始了。无论多少事插进来,都从没有打断这专注。

  我这样设想下面的谈话——我说:里昂,我告诉过你,我有一位未婚夫,我们很相爱,他为了我可能会有很大的牺牲,我是说,失业;我记得我告诉过你,美国国务院有规定,美国外交官跟来自共产党国家的人发生正式罗曼史,就必须主动向安全部门交待……

  里昂会瞪着眼等我说下去。他一直等我兜完圈子,兜开一大堆的不相干,终于到达了事情的要领。而直到我嘟嘟哝哝全讲完了,他还是找不着要领。他会继续无辜地瞪着我,认为很可能是我的英文表达差劲而造成他的不得要领。我用了那么多“因为”、“但是”,他完全看不出逻辑。我有未婚夫,这和他有什么矛盾呢?我将和我的未婚夫结婚,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我和我的未婚夫相爱,难道他里昂有半点企图要取缔,或者取代?我喋喋不休在澄清一个对于他始终没有混淆过的事情。他瞪着我,我明白他瞪着我的意思:从一开始我就以为你懂,现在你把我胡扯到一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里去了;你的胡扯让我想到人世间俗不可耐的那桩事情,人们管它叫“三角恋爱”。里昂会觉得好笑,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讲清自己的身份,这样的强调不得不给他也划个身份,而给他划定的身份跟他文不对题。

  这是必定的局面。

  我第十次把话咽回去。

  他突然回头问我:你渴吗?

  我端起玻璃杯,里面的冰块叮叮叮地碰撞,发出进裂的细小声响。

  他说:要不要一杯血玛丽?他们的血玛丽做得特臭,只有万不得已我才会喝。

  我告诉他有水喝就很好。他不再坚持,但他看出我有一点分心,我心里那股湍急的欲望搅得眼神涣散:是想得到更多、更明确的他。是想有个明确的动作来划定我们的身份。是想延长这朦胧期,或想终止这朦胧期。我想说:里昂,我们这种秘密感觉最终是无法向我们自己保密的呀;你不命名它,它终将也会有一个不可抹煞的名分。你不可能一直朦胧过去……而我知道这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要多蠢有多蠢。里昂的音乐、王阿花的画、海青的雕塑都让我有些懂得他们这类人;就是不去给情感、感觉、心绪,甚至行为、活动命名的一类人。他们尊重这些感觉和行为,就原原本本地尊重、原原本本地转达给别人。世上有多少没有名目的情感、感觉和动作啊!

  我对于他们,或许是个把一切都以文字命名的蠢笨的人。

  我看着里昂放在我手背上的手。这手七岁起开始把无法命名的感觉敲到钢琴键里。里昂告诉我,他是个很不怎么样的钢琴家;当他每每意识到自己不能老老实实做个钢琴家,他就宽慰地想,我毕竟还能作曲;当他每每承认自己不能心甘情愿写些如歌如泣的旋律出来时,他宽慰地想,我毕竟还能弹弹琴。他告诉我他两样都很初级,因为只有程式化的训练才能使人走向高级,而他仇恨程式化的训练。他说世上没有一个旋律是独立的,每个旋律都有其它旋律的感染;每个旋律的父亲都是个失疑点。他跟我在电话上不止一次地感叹:世界上要没有这些经典作品该多好——它们像个取之不竭的巨大精子库,向我们甭管多么纯洁血统暗暗输入精子,你永远也闹不清你辛辛苦苦九死一生分娩出来的是谁的杂种。

  门口进来一对男女,男的穿着毛料大衣,里面必然是西服,(很可能还是三件套的西服),领带结得端正之极,扭头、打嗝都不行。女的头发上喷了太多发胶,眉毛修得太整齐。一个律师(或会计师)和一个办公室前台小姐(或律师助理)。俩人一看室内的气氛就对视一眼,都认为这不是他们来的地方;这地方不安全。他们听说了一个有名的咖啡馆叫“无出路咖啡馆”,本想来探探险,如同文明人对非洲或南太平洋岛国的赏光。但他们一进来就发现这里的人不是在玩野蛮,是真格野蛮。他们个个抽大麻,创作得罪大众的诗或画或音乐,或者干脆不要任何得罪人的形式,就专门跟大众作对。

  一个女子走上舞台。说是舞台,不过就是圈起的一小块空地。白热的一束光从她头上浇下来。她打开一个纸卷,开始念上面的句子。句子卖弄着无道理和无逻辑。她的头发也染成紫黑的李子颜色,穿件深绿的天鹅绒短裙,腿上套着紧腿裤和带一圈穗子的牛仔靴。

  那对进来不久的男女听了一会儿女诗人的大麻嗓音,恶心地笑了笑。他们想,这些人认为精神世界靠他们推动呢!仅仅五分钟,他们就受够了这个著名的“无出路咖啡馆”。最后看一眼把叫床认为是诗朗诵的女才子,拜拜了此地。

  里昂看那个被灯光淋浴的绿衣女子眯起眼,仰着头,语辞被她吐一半吞一半。他眉头微微蹙起,调开脸。他也受够了这类玩艺儿,他认为正是这类毫无天才,永远不求甚解的一大批败类要对前卫艺术的不良名声负责。

  里昂拉着我的手走出门。几年前他就这样拉着王阿花的手出了门,走到带有大麻气味的小街上。他这样拉着我的手,使我误认为我很年轻,年轻得还享受得起——对一份无名目的感觉还享受得起。

  而他没有像吻王阿花那样吻我。因为我不是既幼稚又积极地噘起嘴的王阿花。里昂大概知道我在男女方面有一定的底子,我的一切都被他的手调动到了最佳状态,吻是离后果太近了。而他明白我不像王阿花,我是个立刻要追究后果的人。

  他只是在早晨七点我们一同走出他排练的那家摇滚酒吧时,无言了好一阵。然后脱下我右手的手套,吻了一下我的掌心。你弄不清他这是开端还是告终。他仔细替我赤条条的手戴上手套,一面说:这手套就给你戴吧。我还有另外的一副。

  他没有送我一程。我掌心上他的嘴唇松弛而柔软,少女似的,那吻却极深极深;他对王阿花百般心碎的感觉,全在其中。

  来到学校,系办公室的门尚未开。我坐在地毯上,背靠着墙。地毯上有许多被烟头灼出的小圆洞眼,有胶姆糖被揭去留下的污痕,还有可乐或茶或咖啡洒在上面的斑渍。大家比赛,看谁最不把成规放在眼里,看谁破坏起来最酷、最帅。他们中趣味高的将成为里昂,趣味低的将成为那位朗诵性高潮的绿衣女诗人。他们或许会出来王阿花这样的例外。情调颓败却非常优美。他们中或许也会有彻悟者,突然看透这样的愤世嫉俗实质上也形成了另一套世俗,这样他们会浪子回头,回到秩序的社会中,成熟为安德烈。我却不知我将会成为谁。

  我坐在地上,等待办公室开门。我一直惦记着两封推荐信。等我发现自己变成侧卧时,已是三小时之后了。我能在嘈杂声中,在川流不息的脚步激流里踏踏实实睡三小时觉,这事实让我大受惊吓。事实是我已经进入了流氓无产者的角色。里昂的艺术瘪三生活方式已经开始感染我。是这样吗?否则我怎么如此不顾我的中国体面,睡在文学写作系最繁华的大街上?

  翰尼格见了我就打着哈哈说:睡得很好吧?一生一世,这大概是他空前绝后的一次机会看一个中国女人睡觉。

  我面皮一老,笑眯眯说:很好啊。

  翰尼格说:行,进步够快的。

  我说:什么?

  他说:你刚到我班上上课的时候,自觉意识太高了,高得整个班都受罪。我想,这么个嗲嗲的东方小女子在我班上做什么?这么乖这么嗲,肯定跑错门了。肯定是楼下“娱乐管理系”主修会计的!那天你穿着雪白的绒线衣,雪白的球鞋,浅蓝的牛仔裤,我想,你是我教书三十六年里碰到的最干净的一个学生!

  我看看自己:我还是白绒线衣、白球鞋。

  翰尼格接着说:那时候你很好玩,浑身都是自我意识。你没注意到,每次你念作品的时候,全班人都不敢出大气,生怕把你这朵蒲公英不当心吹散了。我当时想,上课前得先喝两杯酒,不然你那生疼的自我意识弄得我也自我意识起来了。

  我问他有没有喝两杯酒再读我的“推荐信”。他说他用不着读,挥挥笔签了名就得了。他说着话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苹果,很敷衍地请我吃,我一说“不吃”他马上“咔嚓”一口咬上去。然后他把两只四季不穿袜子的脚架到办公桌上。他的脚跟他人一样五短,我想能买到这样五短的皮鞋真不易。他鞋底上两块价码签还没撕掉,上面标着“$69.99”。非常中产阶级的价位。阿书和我的鞋没有超过五块钱的。

  翰尼格教授喜欢用些怪诞的语句,说我的功课“有点盖帽”,我的某篇神秘小说习作“几乎了不起”。他把词的极端级别前面加上个折衷的修饰,让你怀疑他或许不愿对他的褒奖负责任;你要是误把这些话当成真的鼓励,误上文学创作的贼船,你可得自己负责。他非常慷慨地给你赞美,但你绝对不可以忽略他赞美词前面的折衷。他就是要你明白他对你的艺术前途持乐观态度,但他这番乐观却一文不值。你要漏听了他诚恳的折衷意思,自我膨胀到了真的干起了文学这行当,酿成的悲剧你可只能自己收场。

  翰尼格教授背着光坐着,两个鞋底正面朝着我。他每咬一口苹果,逆着光线我可以看见他牙齿在果肉上溅起的细小水珠。翰尼格教授不吃荤腥,大致靠水果、生菜过活。他这样素净的饮食已吃了十来年,把身体的污染控制到最低点。但他却抽着一个大烟斗,常常在课间休息的十分钟里,急急忙忙上到楼顶平台,在那里一烟锅接一烟锅,回肠荡气地抽上二十分钟到三十分钟。每次上他的课,课间大家都在餐饮室吃够喝够,混到身上仅剩几个钢蹦儿才回教室也不会迟到。

  我对他毫不负责的称赞满口说着“谢谢”。

  我突然说:你认为我下学期的奖学金怎么样?

  他没料到我会突如其来地务实,两个鞋底在我眼前停止了无端的抖动,使我看见$69.99旁边的减价印痕,红色的墨写上去的。在芝加哥烂污的雪里行走,这些痕迹保持着清晰是怎么回事呢?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翰尼格教授远不像他看上去那么大大咧咧,他在雪地里穿的是双旧皮靴,进了办公室才换上新鞋。他给人袜子也顾不得穿的马虎随便的形象不完全真实,他其实是个充满细节的仔细男人。因而他马马虎虎地夸奖你更不能当真,那做出来的马虎比真马虎更可怕。我一句实质性的发问就使他陷入了僵局。他存心放慢咀嚼动作,想在拖长的咀嚼过程中想出招儿来对付我。

  我说:你能到系主任那里帮我说句好话吗?

  他咽下苹果,拿起餐纸,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擦。他说:我可以试试。

  我觉得我这学期成绩突出,文字的发表量也该算大的。不是吗?我说。

  当然当然。不过,在学院刊物上发表,并不是太了不得的事,他说。

  得承认并没有太多人能在学院刊物上连续发表两篇小说。我笑眯眯地说。声音并不强劲,有一点暧昧的弦外之音。翰尼格教授和我一同出去吃过一次午餐。那是三个月前了。午餐后他邀请我到他的一位朋友家参加一次文学聚会。他为自己的殷勤打着哈哈开脱,说一个我这样的遥远国度来的外宾可以使那场聚会去掉些省份气、本地气,增加些国际性。我忘了我胡诌了些什么托辞,只记得从那以后翰尼格不再把我的作品当好的典范到课堂上去读了。

  他马上听懂我语音中潜藏的某种可能性。我很可能在挑逗。那种撒娇发嗲的东方女人被动的进攻方式,他感觉新鲜极了。我看见希望如何在这个五十岁的光棍心里蹦着火星。他掩饰地将餐纸搓成个纸团,向纸篓一掷。希望使他如此无力,纸团在我和他之间便折断了抛物线,轻飘飘坠落在屋子正中央。我发现自己手指捏起那微潮的餐巾纸、直起身,走到那纸篓边上,投进去。

  他咕哝一声:谢谢。

  我回头对他笑一下。我的脸忽然变得很重,笑容推不动它似的。我其实可以把这个殷勤动作做得很经济,用不着起身,弯腰,拾起纸团,再走到纸篓跟前。我舍近求远,就是给很少得到女性体贴的五短光棍足够时间,欣赏品位这份很东方的体贴。献媚变成体贴,令授者与受者双方都舒服。我没有时间检省自己:我难道在献媚?我难道要勾引这个五短的翰尼格?就为一份奖学金?……我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成败在此一举,九千块的奖学金将决定我的生死存亡。我是系里年龄最大的学生,再拖延毕业时间,我会在这里做“学生奶奶”。我的同学把一个四十岁的旁听生叫做“学生奶奶”。一次来了个转学的新生,问起教授的名字,大家便指着“学生奶奶”的背影告诉他:她是最棒的教授,海伦·拉地教授。新生马屁哄哄地上去,大叫一声:拉地教授!引起一片对年老这生命现象的嫌恶大笑。另外几个由于一直未能完成论文的博士生也自己取笑自己,说他们在系里变色,先变得焦黄,再变成灰白。最终将变成海伦·拉地。

  我受够了挣学费,受够了偷书,也受够了拖延房租水电费。甚至受够了安德烈每月按时寄到的五百元支票。

  翰尼格教授说:我会尽力的。

  他这句话有了责任的分量。

  我说:你上次的朗读会成功极了。

  噢,谢谢。你去了?

  我没地方坐,只能坐在窗台上。你没看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