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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十年一觉美国梦
我在美国住了十五年,所有的感慨可以浓缩为这句诗——十年一觉美国梦。
这十五年,让我的观念都重新洗牌了。后来有人说我的作品里的是非观很成问题,我承认现在的我是一个是非很模糊的人,这大概跟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文学写作master的经历有关。我先举两个例子。
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在餐馆打工,碰到一个黑女人,芝加哥的黑女人总是气很大,一天到晚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那么angry,一进来就骂中国人都是F打头的字,回到班上又累又气,就跟同学抱怨今天碰到一个黑人give me a hard time。我的一个犹太的同学说,你为什么一说起来就讲到黑人呢?你可以说他是个男的,或者是女的,或者说年轻的、年老的,你却首先提出来她是个黑人,你的潜意识里就是对黑人瞧不起的。我说绝对没有,你们白人和黑人的种种血债我们都不参与的,我们是中国人啊,过去你们倒卖黑奴什么的跟我们都没关系的,我为什么要歧视黑奴呢?他们就说,其实你们亚洲人对黑人的看法比白人对黑人的看法还要糟糕。后来我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聊天,说到中国人在美国肯定不会去做乞丐,因为他们很要面子很在乎尊严。我的同学就跟我争了起来,他们说乞丐和尊严是两个完全不搭界的东西,乞丐是他们的职业,他乞讨得好说明他能干。
传统的东西开始被质疑,千百年来从古到今定下来的一些规则、人的一些面目和地位,在我的这些同学和知识分子朋友当中被颠覆了。
这些对我来说是从新的角度看生活。我很喜欢美国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叛逆的,是一个对什么东西都不容易不假思索地去接受的群体。美国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都左倾,如果你代表保守势力,人们会觉得你不配做知识分子。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很强,是代表社会良知的右倾派,而美国知识分子更注重个人,他们不把国家、民族使命放在第一位,他们在乎的是怎样对个人的关怀。这个个人是抽象的,是那些边缘的、弱势群体的立场。丘吉尔说过,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不是革命党人就没有心肝,年老的时候不是保守党人就没有脑子。
有时候我也想回到十五年前的思想去写作,但肯定回不去了。我的是非观被洗得乱七八糟。我没有道德裁判,我的仲裁不会落下来。所以我的作品里从来不会告诉读者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很多东西我留给读者去想。在我的小说中见不到绝对的反面人物,这些只有在好莱坞的电影中才有,这是它低级的地方。
我一直说要审丑,有力量的审美有时是痛楚的,但这才能达到最大的审美快感。譬如缠小脚,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丑陋的东西,我不觉得,它是一个文化中有特征的东西。像流行歌曲那样甜美的,一般意义上的美我也能给你,但那不是我喜欢和追求的。
虽然我的脑子在美国被大洗牌,但我对美国是有一定程度幻灭的。事实上它不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你可以讲,但没有人听,没有人给你发表。比如有钱人都是保守党人,他们控制了媒体。其实反战言论到处都有,但他们不可能发表。美国有很多虚伪的地方,所以我说美国的政治让我恶心透了,这个时候那些知识分子就会给我鼓掌。
有人说在我的作品中看到奴性、佛性。我欣赏的女性是包容的,以柔克刚的,不跟男人一般见识的。扶桑是跪着的,但她原谅了所有站着的男人,这是一种极其豁达而宽大的母性。如果女人认为男人给她的苦也是苦的话,那她最苦的是她自己。不要把自己作为第二性,女人是无限体,只要不被打碎打烂,她一直可以接受。我有一定的女权主义,只是藏得比较深,比较狡猾。我不喜欢美国的女权主义,动不动就去烧胸罩,自己不讨好,还让男人对她们很警觉。女人贤惠起来是很性感的,波伏娃的“第二性”的确给了我们很大误导。
对“文革”,《天浴》的时候我还有控诉的情绪,但现在拉开了距离,觉得一个人写童年,再苦也不是苦,都是亲的。所以到“穗子”系列虽然都是悲剧,但全是嘻嘻哈哈讲的,那是更高的境界。我的小说基本靠想像力,我很庆幸我的想像力很丰富,小说家应该有举一反“百”的能力。但是作家可以虚构,细节却一定要真实。好的作家,一开始是他创造人物,一段时间之后人物就会有了自己的生命、逻辑和行为,就是人物创造他了。
有个阶段我基本是靠获奖来谋生的,最后将台湾的文学奖得了个遍。因为获奖,整个出版、发行、电影等配套就很顺利了。李安在我的《少女小渔》获奖后,立刻就买下了版权。陈冲导演的《天浴》,《时代》杂志称赞是一部非常精美的电影。继而我的英文写作也打开了局面。我是很喜欢看电影的,只要一看电影就高兴得不得了,只是遗憾的是拍成电影的并不是我最好的作品。
现在我正在尝试用英文写作。两种语言最能区别的是幽默,那是不可翻译的。一个作家能否在两种幽默间游刃有余,是很考验人的。英文写作时的我是勇猛的、鲁莽的、直白的,中文背后的我是曲折、含蓄、丰富、复杂和老奸巨猾的。这是我的双重性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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