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0年第2期

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

作者:□应克复





  怎样认识“权力过分集中”
  
  我国政治体制的特征和弊端,集中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
  “权力过分集中”是“文革”之后提出的概念。“文革”浩劫实是以“恶”的形式所进行的一场启蒙运动。恶梦醒来,痛定思痛,人们才意识到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而在此之前的近30年中总是自信地宣称,我们的制度是最优越的,我们的民主比西方资产阶级民主要高出千百倍。“文革”启示人们,为什么在最优越的制度下会发生“文革”这样的灾难?以致久经考验的党和十几亿中国人面对几个区区野心家、阴谋家祸国殃民竟束然无策,只能听之任之。“文革”浩劫深刻地暴露了现行政体的弊端。邓小平就此指出:“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9页)
  邓小平这一重要论断所包含的思想值得重视。第一,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早在“文革”之前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了;这一体制的消极作用早已存在了,不过没有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更多的是反当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时称为“优势”)加以坚持。第二,权力过分集中是发生“文革”的制度性原因,即邓小平指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文革”浩劫“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见,权力过分集中,对党和国家,对现代化事业会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小平强调,权力过分集中“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首先要对“权力过分集中”在体制上的表现有全面的认知。根据邓小平对这一问题的有关分析及作者的思考,将之概括如下。
  就国家、社会与党的关系而言,权力过分集中表现在:(1)党对国家享有对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实施人事安排权,重大问题决策建议权,以及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又通过党的领导人与国家机关领导人合二而一的制度,从组织上保障对国家机关的绝对领导。(2)党的中央通过对地方(省、市)党、政(政府、人大)、军第一把手的任免,统制着地方的权力。(3)党还领导非国家权力机关的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还领导带有政治色彩的社群组织,如共青团、工会、妇联、文联、社联、作协、科协、海协等。(4)党还领导并控制意识形态、新闻舆论。(5)经济方面,党通过国家行政权力,拥有宏观调控权与微观(国企)管理权。这样,党几乎把国家和社会方方面面的权力都集中起来了。
  我个人认为权力的集中如果仅此而已,还只是认识其真相的一半。
  权力集中于党;而党又是一架庞大的机器,是一个由几千万党员所组成的包括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这个组织体系中,中央机构拥有很大的权力和权威,是党和国家的指挥中心。按民主制的原则,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应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委员会,决策党务大事。但在实际生活中,党的代表大会只有在五年一次的大会召开期间才履行其有关的职权;一俟大会结束,这一组织就停止了活动,自然谈不上履行什么权力或产生何种影响了。即使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拟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往往由党的领导集团(通常是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在会前作了周密的安排。所谓党的中央,具有法律效力的应该是指由代表大会所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由于中央委员会按常规每年举行一次全会,甚至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也不是一个在京的常设机构,因此,在更多的情况下,代表中央的往往是政治局常委了。这样全党服从中央就是服从政治局常委;这样党的领导,也就体现在政治局常委的领导上。于是,国家的权力,党的权力,就高度地集中于政治局常委。毛泽东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又将臻于高度集中的权力集中于毛一人,重大的问题毛一个人说了算;凡不同意毛的决定者无不受到严厉的惩罚,结果导致了个人专制。
  “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自然是由种种原因造成的,简要地说:
  第一,苏联的集权政体模式对我国有着直接的影响,最主要的是“一党制”的“一元化领导”。
  第二,中共在长期武装斗争所形成的集中统一的领导方式和组织原则,建国后成为国家政权运作的现成模式,这对许多人来说是驾轻就熟的。
  第三,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近代以来启蒙往往被爱国救亡所压倒,即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也主要是武装夺取政权,无暇认真在思想文化上清算封建主义;革命后又很快转入社会主义,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往往是虚拟的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使封建主义的历史遗产幽灵似地缠绕着中国迈向现代文明。
  第四,以民主、自由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一直受到中国本土文明的排谴,不但专制主义不欢迎民主与自由,建国之后“左”的思潮也不给民主、自由以立足生长之地。“文革”这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使人们饱受缺乏民主自由之苦。“文革”结束后20多年过去了,多数中国人,对民主自由的认识还颇为贫乏。
  第五,“权力过分集中”当然还有经济方面的原因,那就是计划经济以及公民个人不占有资产。计划经济使国家在经济上无论是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都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国家一旦控制了社会的全部资源,并指挥全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又决定着社会财富的分配,那么留给公民的任何权利似乎不再是必要的了。财产既然如此高度地集中在国家手里,国家既然是全能的,公民除了听候安排与服从之外,任何政治参与就都显得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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