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民办教育在民国的兴衰

作者:李兴韵





   中国的民办教育在民国时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回顾民办教育在这些阶段中的起伏变化,可以得到不少启示。
  
  1912—1927年:民办教育的兴盛期
  
  清末,朝廷推行新政,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模仿外国制度,建立全国性的现代学校系统。其中高等教育归官办,清政府在京师大学堂外又建起北洋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等高等学校。民办高校除了因日本留学生罢课回国风潮而创办的中国公学外,主要由教会创设,中国人士民间办学的力量则集中在中小学教育。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废除了清政府只许私人兴办中等以下学校的规定,宣布开放办学权限,除高等师范学校一种外,均允许私人开办,所以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获得较快发展。公立大学在民国建立后的几年内没有增加,但同时期私立大学却发展迅速。1914年春,仅北京一地,教育部就派官员视察了私立民国大学等四所私立大学,对它们的管理和教学都表示了肯定,批准它们的立案。民初私立中小学则明显处于公立学校的补充地位,从民国元年至五年,私立中学占中学总数的百分比最高是14.5%,学生数占总数的百分比最高为12.8%。小学阶段一直缺乏具体的统计数字,不过因为民国政府提倡义务教育,公立小学的建立和发展一直是政府教育工作的重点,私立小学无法竞争。
  1916年袁世凯去世,中央政府失去了有效控制全国的能力,非官方的办学力量因此获得了成长的空间。同时,因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迅猛,许多具有爱国思想的实业界与教育界人士纷纷投资兴学,复旦大学(1917)、南开大学(1919)、中法大学(1920)等著名的私立高校都在这一时期创办。新加坡华侨陈嘉庚于1912年领导乡人捐资办集美小学堂,1918年创办集美学校师范部与中学部,1921年又创建了厦门大学,形成一个规模宏大的学校网,极大地改善了福建教育落后的状况。
  民国成立后教育部废除了读经课程,儒学失去了法定的正统地位,各种不同观点在学校里得以自由传播。1915年2月,袁世凯颁布《特定教育纲要》,要求中小学一律增加读经课程,大学增设经学院,半年后,教育部下令把读经重新列为小学的必修科目,这使得“学校教师和社会上的其他知识分子发动了新文化运动,对国家总统和他的追随者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袁世凯去世后读经课程再次被废。新文化运动带来了思想解放的潮流,进步的教育家对制定民主教育的目的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不仅是北大的改革风向,也成为整个教育界的追求目标。民国元年,教育部颁行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1919年,北京教育调查会请教育部改教育宗旨为“以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同年,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五次年会通过决议,要求根本废除政府的教育宗旨,指出“施教者,不应特定一种宗旨或主义,以束缚被教育者。盖无论如何宗旨,如何主义,终难免为教育之铸型,……故今后之教育,所谓宗旨,不必研究、修正或改革,应毅然废止。”全国教育界的代表公开宣布,政府根本不应该公布任何教育方针,应该让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自由地开展教育,使学生完全不受束缚地发展。
  1922年民国政府颁行了深受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新学制,新学制吸取了五届教联会的议案,取消了教育宗旨,代之以七项标准,第一次实现了在法令中不存在政府强加的任何教育宗旨,使学术自由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当时上海私立美专开风气之先,使用裸体模特儿教学,引起了很大的风波。1926年孙传芳就模特儿之争函寄校长刘海粟,劝他不要再使用人体模特儿,刘海粟坚决不愿放弃,他在给孙传芳的复信中援引1922年学制的规定,坚持艺术专门学校列人体模特儿之绘画实习为必须课程,更坚信“学制变更之事,非局一隅;学术兴废之事,非由一人而定”。由于刘海粟的努力,使用裸体模特儿的制度坚持了下来,而自主办学、学术自由成为了私立学校的特色得以继续发展。
  1922年学制还从法律上正式明确了女子同男子一样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在已行千年女禁的中国取得这一认同实属不易,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民办学校努力的结果。1844年中国内地开办的第一所女子学校宁波女塾是私立的,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最早的经正、务本女塾也是私立的。在清政府不承认女子受教育权利时,许多私立中小学都招收女生入学。1905年,私立岭南学堂允许女生插班,这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一次男女同校。另外,最早专门招收女子,为她们提供高等教育的学校也是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金陵女子大学等私立院校。
  民初虽然取消了清朝对高等教育的垄断,但还是规定了中央政府对高等师范教育的控制,直到1922年学制才规定普通大学,包括私立大学的教育系可以设师范科,这是近代中国政府第一次将各类各级教育的权限完全开放,民间力量的办学范围也扩展到最广,有些私立大学开始办起了师范科。这时创办学校是非常自由的事情,上海私立大学中的“四大金刚”复旦、大同、大夏、光华就分别是由脱离震旦、清华、厦门、圣约翰四所高校的师生创办的。
  教会学校是最具独立性的民办教育力量,早在19世纪后半期已大量出现,清政府对它们一直采取放任态度。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力图改变这种状况,曾颁布规程,要求教会学校在内的私立学校根据一定手续向政府教育总长申请认可。但这一规定并未真正施行。相反,为着毕业生出路、经费资助考虑,许多教会学校都在国外申请立案。因为有着不受中国政府管制的办学权,教会学校一开始选择的就是西方的教育制度。教会学校首先冲破中国女子教育的禁锢,并且引进体育,冲击了中国人视文弱为美的千年传统。它们传播西方文化科学知识,使用现代学校教育的班级授课制与实验方法。在培养应用技术性人才(如医科、土木工程人才)等方面,教会学校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为中国近代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参照系。发展到20年代,教会学校办学质量已得到国人赞许,许多政界、商界人士都将孩子送到教会学校读书。
  因为政府放松了对教育的集中控制,同时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此一阶段成为中国民办教育的兴盛时期:各类民办学校纷纷创设,民办教育家们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各种民间教育团体也接连成立,道尔顿制等国外教育方法也在民办学校率先引进和展开实验。民办教育自由成长,也带来了教育界的蓬勃生机。20世纪初期,可以说是中国教育的黄金时代。后来蔡元培回顾1910和1920年,曾感慨地说:“当时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几达极点”,就是在北洋军阀承袭袁世凯压制自由思想的暴力压迫下,“自由思想的勃兴,仍不可遏制”。可是这样的自由却随着国民党政府党化教育的推行而结束。
  
  1927—1936年:民办教育的禁锢期
  
  党化教育开始于1924年的广州。当时国民党当局模仿苏联,在它控制的广州及周围地区推行“以党治国”的政策,在教育方面则停止了从晚清新政开始的教育改革,制止学校教育继续向自由化的方向发展,实行“党化教育”,明确提出中国境内所有一切学校均以中国国民党党化为原则,如不遵照上述各项实行者就加以取缔。1926年,国民党从广东出兵北伐。党化教育从珠江流域蔓延到长江、黄河流域,所有学校都要开设宣传国民党“党义”的课程,要求举行总理纪念周,学生被要求入党,教育变成灌输国民党政治主张的工具。一份1928年的文件写道:“自本党北伐以来,三民主义教育,甚嚣尘上,在各学校,党义已列为专科。”1928年2月6日颁布了《私立学校条例》和《私立学校校董会条例》,要求私立学校向政府立案。1928年7月,国民党中央党部颁发了灌输官方正统思想的统一标准,规定:各级学校所有课程都要融会党义精神,另外每周至少专门讲授两小时党义课,这门课程必须使用中央训练部会同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编审颁行的教材。1929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私立学校规程》,这一规程延续了从广东国民政府时期开始的做法,要求私立学校向政府立案,并且还增列了核查学校训育及党义教育实施情形的条例,明文规定将私立学校的立案和党化教育强行相连,以确保国民政府的教育宗旨能贯彻到各类民办学校中去。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三民主义为教育宗旨,在教育界树立了唯一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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