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从“起朱楼”到“楼塌了”

作者:雷 颐





  从1894年孙中山创办兴中会起,到1949年国民党仓惶逃离大陆,国民党在大陆度过了五十五个春秋。在这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风云中,它从一个仅二十余人的秘密小团体成为一举推翻清王朝的巨大政治力量、经过种种曲折终成统一全国、拥有最强大武装的执政党;但在权力达到顶峰时,它却轰然坍塌、黯然离去。回首这一段历史沧桑,不禁使人想起《桃花扇》中的名句:“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历史兴衰每每令人慨然兴叹,但感叹之后的深思,恐更有意义。
  
  “革命党”与“执政党”
  
  1894年深秋,年仅28岁、可说一无所有的孙中山与二十几位同龄人在远离中国的美国檀香山成立“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纲领。当时,这只被少数与闻者认为是几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的“痴人说梦”,没有几人认真看待。其实,这却是中国历史舞台一出全新之剧的序曲,当然也是剧中主角国民党的开端。
  在某种意义上说,“革命”的成功与其说是革命党人的“制造”,勿宁说是由于统治者统治无方、使社会矛盾长期积累酿成社会危机,面对危机又处置不当的结果。兴中会成立的时候,正值中日甲午战争,清军惨败。不久,希望在体制内改革、变法的维新派被清廷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血腥镇压,这就把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体制外的革命党人推上了历史舞台。拒不变革,使清王朝丧失了“一线生机”。其后,各种革命小团体大量涌现,终于在1905年汇集一处,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近代意义的政党中国同盟会。
  同盟会领导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已经腐朽不堪的清王朝。中华民国的成立,民主气氛高涨,“政党政治”一时成为热潮,在很短的时间内竟出现上百个政党,出现党派林立的局面。同盟会一些领导人甚至提出“革命军兴,革命党消”的口号,在宋教仁的鼓动下,同盟会在1912年3月通过了新修订的《总章》。这个新纲领核心精神是将同盟会从过去秘密的“革命党”变为公开合法的“政党”。在他们的心目中,“政党”就是西方那种在议会中通过选举取得执政权的党,而“革命党”并非“政党”。在这种背景下,他们将“革命党”同盟会改造成“政党”国民党。1912年8月,以同盟会为骨干、联合其他四小党的国民党在北京组建。但历史表明他们确实过于天真了,在袁世凯的统治下,政党政治终成幻影。
  1912年12月,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正式拉开帷幕,第二年3月,选举初步结束,国民党赢得了国会议员竞选的胜利。国民党在国会选举的胜利,无疑是袁世凯独裁的一大障碍。因此,他暗杀了国民党领袖宋教仁,从而引发了国民党的“二次革命”。但只两个月,组织涣散的“二次革命”即告失败,也宣告了中国初试“政党政治”的失败。
  事实说明,在革命刚刚成功、一切尚未稳定时即匆匆取消“革命党”确是革命党人的重大失误。不过,他们提出的从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到掌握政权后成为“执政党”这种转变的意义,却不能完全忽视。
  
  “一党治国”
  
  在总结革命失败教训时,孙中山认为主要是由于国民党“徒以组织号召同志,但求主义之相同,不计品流之纯糅”,“故当时党员虽众,声势虽大,而内部分子意见分歧”,“徒眩于自由平等之说,未尝以统一号令、服从党魁为条件耳”,“至党魁则等于傀儡,党员则有类散沙”。因此,他着手重组革命党时便强调“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党员必须绝对服从他一个人,入党时还要按手印。
  对此,他的战友黄兴认为党员在誓约上写明服从孙中山再举革命已是不平等,而还要按手印则是人格侮辱,因此坚决反对。平心而论,孙中山本意是为扭转国民党的涣散、软弱,出于公心,不如此确实很难取得革命胜利。然而黄兴等人的反对也确有道理,因为誓言规定只服从领袖,当领袖是出于公心时固无问题,但当领袖变质或更换时,领袖究竟仍是大公无私还是抱有个人野心则无法保证。或许,这是“革命党”不得不面对的“两难处境”。
  对于未来的治国方式,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纲领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一党治国”模式:“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这种治国模式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影响之深之远,此时恐无人料及。
  但如何将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革命党”付诸实行,孙中山毕竟毫无经验,因此“中华革命党”不仅无法夺取政权,本身亦渐式微。从1916年到1922年,中国政治一片混乱,陷入军阀割据之中。孙中山两度联络部分军阀“护法”,却都因军阀背叛而惨遭失败。在极度困难之中,他在1919年10月将越来越不景气的中华革命党改建为“中国国民党”。中国国民党虽对中华革命党的章程作了一些修改,但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仍与中华革命党一样,规定:“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这时,以极富组建革命党经验的列宁为首的“第三国际”和刚刚诞生的中国共产党,向孙中山伸出了援助之手,开始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国民党开始了自上而下较为严密的组织建设和党军建设。
  1927年4月,国共合作的北伐正在乘胜前进,两党矛盾空前尖锐,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开始“清党”,国共合作破裂,开始了血雨腥风的“十年内战”。
  在这十年间,国民党建立起了一党独裁的政体。1928年,国民党就通过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虽然规定“五权分立”,但各部门组成人员全部为国民党员,并规定“国民政府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导及监督,掌理全国政务”,初步确定了国民党对政权的控制和垄断。而相继出笼的《中华民国训政纲领》规定国民党总揽一切权力,公民和其它一切政党事实上不得享有包括选举权在内的所有政治权利。以后颁布的各种条文、法规规定国民党以外的任何其它政党都是“非法党”。1929年国民党“三全”大会对国民党“一党治国”的解释是其独裁的基本“理论”:“中华民国人民,在政治的知识与经验之幼稚上,实等于初生之婴儿;中国国民党者,即产生此婴儿之母;既产之矣,则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而训政之目的,即以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还之政,为其全部之根本精神;故训政纲领开宗明义即以中国国民党依照建国大纲,训练国民使用政权。”因此,国民党要“独负全责领导国民,扶植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规定“于必要时,得就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强调国民必须服从国民党、拥护“三民主义”。
  从1929年到1931年,又进一步确立了“领袖”蒋介石的独裁地位。总之,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行政、立法、司法、人事、监察等全部权力都归国民党独有。
  国民党的这些规定,通过特务体系和保甲制度得到贯彻实行。国民党的特务机构于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开始产生、组成,以后发展成为“中统”、“军统”两大特务系统。特务活动延伸到一切军事、政治、经济、文教系统,造成全面恐怖。同时,国民党大力推行保甲制,从1928年到1934年,保甲制逐渐严密。“保甲”成为全国普遍推行的基础政权组织,对国民实行“管、教、养、卫”。即清查户口、监视居民,一户犯罪、各户株连,实行“党化教育”,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并以“自卫”的名义进行军事训练。
  通过这些措施,国民党一直实行严酷的独裁统治。
  
  “胜利的灾难”
  
  虽然国民党一直采取种种办法镇压“异党”,但以共产党为主要代表的“异党”一直未被其消灭。而且,随着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越来越严重,要求全国各党派团结起来共同抗战的要求、呼声越来越强烈。1936年年末的“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使国共再次合作,也为中国结束国民党一党独裁实行民主政治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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