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北京市困难时期商品供应追记

作者:高智勇





  (一)缘起
  
  1958年的“大跃进”,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泛滥成灾,造成国民经济失衡。伴随而来的是“大跃进”后期发生在全国(大陆地区)的空前大饥荒。
  这场灾难同样波及“首善之区”的北京,出现了有史以来很少遇到过的商品匮乏,食物短缺,市场紧张。
  然而,幸运的是,北京作为首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政治优势”。党中央采取非常措施,全国各地区、各兄弟省市皆以“政治大局”为重,用行政手段压缩当地人民的基本需求,全力以赴支援北京。居住在京城的平头百姓也沾了光,——最低生活水准得到维持,且远远高于外省市居民生活水准,而此时神州大地饿殍遍野。
  
  (二)民以食为天
  
  京城用粮全靠外地调入,自1959年以后,调入发生困难,越来越少。曾一度出现库存用粮不够维持六天需求的紧急状态。当时全市人口不足400万(享用商品粮待遇的“非农业人口”),遵照党中央指示:居民口粮低标准供应,把自1954年“统购统销”后实行的居民“凭证”供粮改为“凭票”供应。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所谓“吃商品粮的”)每人按月发放粮票。粮票分为:粗粮票,面粉票,大米票……粮食定量依年龄大小,因人而异,从婴儿降生的3斤、少儿6斤、儿童8斤……至成人21斤不等。此外还依身份不同,指标各异,如在校大中学生、机关干部、特殊工种……略有所增加。其中面粉供应占总定量20%,大米占10%,其余供应粗粮——玉米面、白薯干、有时即高粱面儿、鲜白薯等杂粮。
  婴儿发给奶证,每日两瓶,每瓶半磅。满周岁的,供应1瓶,再掺兑“代乳粉”。代乳粉票和婴儿糖票,每月各发一张。凭票到指定商店可购代乳粉1市斤(由黄豆粉、大米粉及少许奶粉掺兑而成)和黄砂糖2两(古巴产的)。
  由于口粮标准低,副食品短缺,人们饥饿,加之受社会影响,粮管部门在定量变更及旧粮票销毁的管理上时有漏洞出现,一时间贪污、偷盗、倒卖粮票以及印制假粮票的案件屡有发生,1961年1市斤北京市粮票黑市价格3元(当时生产第一线的工人80%以上月薪为三四十元),1市斤全国通用粮票黑市价格4元,1市斤北京市面票黑市价格5元。
  当年,作为多数居民的“骨干”副食品猪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每人每月三张票(分为上、中、下旬各一张)每票供应鲜肉1——3两,依货源状况而定,肉少时供应1两,肉多时不得超过3两。但自同年5月起,把每人每月的三张票削减为两张(上半月、下半月各一张)。
  1960年猪肉货源急剧减少,到当年7月起已无鲜肉可供应居民,即月市场投放陈年肉罐头顶替鲜肉供应。数张票集中起来可买到一盒(听)罐头。
  1961年起,将原发放的每张肉票面额最多3两削减为2两。同年4月,用库存的鸡、鸭、鱼罐头顶替鲜肉。6月到年底,对居民停止供猪肉。
  牛、羊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凡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居民,在京有正式户口的,每位每月发给“清真肉票”三张,票面标明:上旬、中旬、下旬,每张票一次性使用,可购鲜肉1——3两(牛、羊肉二者选一)。货源不足时,曾从西北调入骆驼肉顶替牛肉供应。同时规定:下货(内脏)顶替鲜肉分量。
  据官方统计:1961年北京市人均肉食消费量是8两半(全年),是有史以来北京居民消费水平最低的一年。但仍远远高于其它兄弟省市。(统计数字见《北京副食品商业志》2002年版)
  1960年,蔬菜被正式划为“国家二类商品”。强化“产销统管”体制。对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每人每天供应鲜菜2两(100克),但品种不限。萝卜、土豆、白菜等任择其一。但以土豆居多。另外还发放有少量的“葱票”,持票可购买到少许葱、姜、蒜等,主要由“居委会”安排,重点是照顾基层革命军烈属。但有时出现凭票也无菜可买的情况,仍可持票买到腌菜或咸菜(腌酱菜也凭票供应)。
  冬贮大白菜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供应数斤,十余斤不等,这要根据货源状况而定。
  鸡蛋自1958年元月起就实行限量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但超过十口人的“大户”,每户每月增加1斤。
  1960年至1961年,鸡蛋对普通居民停供。仅按中央有关规定,对“特需”人员提供,如在京的领导干部,全国顶尖级的知识分子;驻京外交人员等。
  花生和瓜子一年“品尝”一回。每逢春节光临,每户居民凭证供应花生半斤(含皮)和瓜子2两(熟)。花生与瓜子属油料作物,早在1953年即被列为“统购统销”物资。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掌控很紧。直到1965年以后,才由每户居民每年供应半斤改为每人供应半斤和瓜子2两。这是后话。
  食糖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人每月供应2两。水果块糖或黄砂糖二者选一。黄砂糖是从古巴进口的。
  食油供应按在京正式户口,每人每月发放油票一张。凭此票可购食油三两,品种以豆油或棉籽油(当时叫卫生油)居多。花生油则在年、节期间少量投放市场。
  此外,春节每户额外增发“节日补助油票”一张。凭此票可购香油(芝麻油)1两。
  食盐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大粒粗盐或精盐,任择其一。超过十口人的“大户”可增加半斤。
  稀黄酱每月每户凭证供应半斤(无包装,自备器皿),超过十口人“大户”增加半斤。
  芝麻酱供应逢三节(春节、国庆、五一)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供应1两(50克),无包装,自带器皿。
  此外,逢年过节还有粗粉条2两,粉丝1两,花椒半两、大料半两、木耳半两,黄花半两,碱面儿半两,皆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按户供应。
  酱油(低档)、醋(散装)基本是敞开供应,但每次购量不得超过3斤。所幸——不限次数。群众称之“限量不限次”。
  糕点食品自1958年下半年起,供应趋紧张,毕竟是粮油制成,为弥补日常饮食热量不足,许多居民抢购充饥,出现排长队“景观”,市场经常脱销。自1959年春节起,正式实行凭证限量供应。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可购1市斤,但品种任选,主要是三大类,蛋糕、桃酥、江米条,其它花样儿品种不多。后来由于糕点原料短缺,自当年9月起,由凭证供应改为“凭票”。每户每月发给糕点票和饼干票各一张。凭票购买糕点半斤和饼干2两,同时另加收北京市粮票4两(全国通用粮票不行)。
  茶叶自1959年起被划为“国家二类物资”。鉴于当年基本国策“以粮为纲”,茶田大幅压缩,改种农作物,产量锐减,市场罕见。
  1960年中秋、国庆两节,居民凭《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每户供应茶叶1两(低档)。
  1961年春节,每户居民凭证供应茶叶1两(低档)。1962年,货源更紧张,市场脱销。考虑到“政治影响”,不得不从中央各大机关、部队招待所、宾馆等单位库存茶叶中回收一小部分填补首都市场“空白”。据官方统计:当年回收茶叶达484公担,缓解了市场紧张。同年国庆,每户居民凭证供应1两(中档)。郊区农户供应半两(低档)。在企、事业单位有正式“集体户口”的单身汉凭《个人购货证》每人供应2钱。
  北京的餐饮业(各类餐馆、饭庄)奉市委之命于1960年7月30日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自古以来,北京餐饮业闻名遐迩,名菜佳肴,应时迭出,烹制精细、选料考究,滋味各异。然而,这一历史形成的特色,自1953年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后,发生根本性转变。原料采购受到严格限制,其经营品种、饭菜质量大打折扣。继而是1956年的“公私合营”,管理体制变更,许多老字号餐馆、饭庄被“合并”,撤点,有相当一部分关门歇业,剩下的勉强维持,但要隶属于新成立的国营“饮食公司”管理。此时仍基本能敞开供应,主要提供些大众化的主食馒头、烙饼之类。可是到1959年底,又发生变化,当时由于粮油茶肉蛋短缺,北京附近周边城镇(天津、保定、石家庄等地)的大小饭馆率先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加之当地居民口粮标准低,副食品奇缺,许多外地居民集中涌入北京,专程觅食就餐。一时间京城大小餐馆门前出现前所未有的排长龙景观。人流云集,彻夜不散。从晚上开始排(次日早餐),清晨早餐过后又排起午餐队,午饭后又开始排晚餐队,晚餐过后又开始排次日早餐队……循环往复。往往一家多人轮番上阵,同时又有大批本市居民也加入队列……毕竟此时主食尚不收粮票!此状况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不仅粮油消耗量大,且局面混乱,“政治影响”太坏。对此,经中共北京市委提议,并报请党中央批准,自1960年7月30日零时起,北京市辖区内的饭馆,餐厅一律凭票供应。仅保留少数高档饭馆,不收粮票,但价格昂贵,高价菜肴,非普通居民所能享用(计有东安市场内的东来顺、王府井大街路东的萃花楼饭庄、西单北大街的曲园酒楼、王府井大街北口路东华侨大厦内的大同酒家约18处)。欲到这些高级饭馆用餐者须提前一日在饭庄门前预约,领取“号牌”,次日凭“号牌”入座用餐。每日“号牌”数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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