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的故事

唐颂




  莱茵河左岸的艾弗尔山区。时值深秋,一头名叫“汉尼巴尔”的马鹿在密林里躁动不安地行进。它正处于发情期,在焦急地寻找着配偶。它来到了一片育林区,停下了脚步,昂起头发出极为深沉的鹿鸣。然后,它脚步轻捷地朝一片密密的灌木林跑去。突然,它猛吃一惊:在它的面前出现了一头名叫“亚历山大”的雄鹿。这头雄鹿头上长着带有二十二个枝杈的鹿角,体重三百四十公斤,体格雄壮,相貌堂堂。

  只要望一望亚历山大头上那副鹿角就够汉尼巴尔发怵的了。它赶紧转过身去,连跑带跳,想避开这个强大的对手。跑了不远,一丛锯倒晒干的冷杉枝条挡住了它的去路。

  汉尼巴尔气不打一处来。它狠狠地把角戳进这堆树枝中,发泄一番以后汉尼巴尔发现亚历山大竟然紧随其后。

  这下它更紧张了,它把头昂起来警惕地瞪着亚历山大。谁知有三棵晒干的小冷杉树挂在汉尼巴尔的鹿角上,这使它看起来显得特别威武。这下轮到亚历山大吃惊了。它浑身战栗,赶紧转身逃跑,一会儿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不少学者曾经认为,鹿角的大小有如军人的军阶,无须考虑对象,就得予以尊重。然而许多动物行为学家通过一系列新的实验证明,这只是不熟悉的鹿偶尔相遇时的情况,而在彼此熟悉的鹿中,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景。

  著名动物学家艾斯玛尔克博士曾经做过这样一次实验:他从一个由十二头马鹿组成的群体中挑选了一头鹿角发育最差、地位最低的鹿。在它的头上装上一副从狩猎俱乐部弄来的极威猛极漂亮的大鹿角。这样,最弱小者成了这一带的“最雄壮者”;然而同群的马鹿由于知道它的底细,并没有给它以应有的尊重,而是照常欺负它凌辱它。群鹿只承认和尊重它们现有的首领。

  这群鹿的首领叫“莱克斯”,头上长着一副令每一个猎鹿人都会怦然心动的大鹿角。如果把它的鹿角枝杈全部锯去,它在鹿群中的地位会一落千丈吗?艾斯玛尔克博士让人锯掉了所有枝杈,然而首领依然是首领,它的尊严和权威依旧。甚至它的鹿角锯到只剩四十厘米高的一截短桩时,它依然是无可争议的首领,群体中的“二把手”——一头有十六个枝杈鹿角的马鹿,在它面前仍然服服帖帖。博士又让人把首领的鹿角全部锯去。这时情况发生变化了。群体中所有的鹿起来造首领的反,首领的威风荡然无存,它从将头跌到兵尾,成了群体中地位最低下者。鹿角的全部损失才会给它的“社会地位”带来灾难性后果。

  莱克斯的鹿角脱落之后,它被科研人员捉住,被送到斯普林格“野猪公园”,和其他马鹿一起被卧养起来。这一年夏天,莱克斯头上长出的角可怜兮兮,每个看到它的游客都说它属于“劣等种族”。

  莱克斯这样具有优秀遗传基因的马鹿为什么在这一年情况如此之糟呢?它作为一个头上无角的外来者来到了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圈养地,并马上卷入了一系列无休止地打斗中。无角鹿打斗时后腿直立,两条前腿擂鼓一般地向前击打,这样的打斗威力自然有限。因而在这一年中,莱克斯只好俯首臣服。它的地位低下,它的头上只能长出与其地位相适应的角来。可是进入第二年情况就彻底改观了。莱克斯毕竟身材高大,体力雄健。在打斗中它日渐占上风,最终又爬到了首领的地位,这一年,它的鹿角长得又高又大,枝杈繁多,重现了当年雄风。

  学者们因此得出结论:并不是鹿角的大小决定某头鹿在群体中的地位,正相反,有资格当首领者才能长出最强大的鹿角。

  鹿角大的鹿不一定真的强大,强大的鹿却一定会长出庞大的鹿角。对人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做头领的人不一定具备实力,但具备实力的人却一定能够成为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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