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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切是我爸爸的狗——一只硕大、快活、耳朵摇摇摆摆的杂种狗。它的短短的白毛上有几块滑稽的棕斑,而且其个子高得能够舔着我的鼻子。爸爸觉得普切有料想不到的潜力,所以很宠爱它。然而,我却只把它当作累赘。
普切笨重得像头小牛,但又生气勃勃,亲切热情。我不得不左躲右闪以免被它亲吻。它比我重10磅,有时能把我压在身下。那时我才8岁,认为这样很有碍观瞻。
有一年夏天,轮到我照顾普切,因为,爸爸每个星期都得离开家,去加州北海岸俄罗斯河畔他的一块200英亩的红杉和松树的锯木场。由于妈妈不愿让我“孤孤单单地生活和在林子中撒野”,就陪我留在圣约克三角洲的安提约克了。
爸爸头戴一顶斯特森牌旧毡帽,盖住眼睛的帽沿沾着油腻。他有一副严峻而武断的相貌,使我非常怕他。
“你得听你妈的话。”每个星期一早晨临行前,他都警告我。
“遵命,先生。”
“你要给草坪浇水。听着,要每天浇。星期三修剪草坪。”
“是!”
“还有,把后院小杏树上的杏子敲下来。再就是关于普切,给它喂点狗食饼干,一早一晚带它出去好好遛遛。”
可我深切地体会到,和普切“好好遛遛”简直就像被一台蒸汽压路机拖着狂奔似的。
“你是这个家的主人了,明白吗?”
我回答说:“明白。”
但我实在不懂:花一个宝贵的夏天拣杏子,喂他的面孔扁平、腹部松弛的狗,怎么就意味着我是这个家的主人了吗?
普切总是把爸爸要带去的许多东西衔出来,绕着他的腿蹦啊跳啊,在殷殷地哀伤地道别时,它的尾巴摇来摇去。爸爸就屈下膝,一面挠挠它的耳朵,一面让它亲吻。我觉得让一只脏兮兮的狗亲吻真够令人生厌的。
那阵子,我和爸爸都感到彼此间有隔阂——男人们由于敬畏心理而互相保持的一种尴尬无言的距离。
爸爸有着顽强的性格。他在世上独自闯荡,从不向人讨一点儿便宜。他从俄克拉何马州的德斯特堡来加州谋生,在20岁上遇到我妈妈并娶了她,随后就应征参战了。
我是当他乘军舰去塞班岛之后的几个月里降生的,一直长在母系家庭,被妈妈、奶奶和6个姨母、舅妈们宠惯了。爸爸在我3岁时回来,结束了这一切。
有些方面,我们不能生活得尽如对方期望。他希望有个会捕鱼、能打猎、身强力壮、敢于跌爬滚打的儿子,而我是个书虫,想要一位可以把我抱在膝盖上念书给我听的父亲。爸爸试图通过照料普切使我壮实起来,并增强责任感。可我对此却满腹牢骚。
爸爸声称:若是他哪天有空儿,就要训练普切。但是有一次,他带普切去逮野鸭,回来时,普切却耷拉着尾巴,满脸愧色。原来,猎枪一响,它便趴下,又是哀叫又是发抖。然而,爸爸仍没死心。
“那狗智力超群,”他骄傲地说,“我要做的,仅仅是教它遵守纪律和自我控制。”
普切住在我家后院的网状栅栏后,爸爸为它用木条搭了个窝。我讨厌去那又臭又脏的地方喂狗。每天早晨,我都企图趁它还没醒,蹑手蹑脚地进去,把盛水的碟子放下。谁料从未得逞,它总是猛地跳出来,摇着尾巴,踩进蹀子,再把湿爪子搁到我胸前。
当然,它得被拴住,一直到晚上我来关门,因为再没比普切更热爱自由的了。它至少要在院子里疯跑十来分钟。天哪!它准会逃走的!
普切有时通跳过5尺高的栅栏,撞翻了家什,又跳过来。它就这样不停地跳来跳去,舌头伸得老长,尾巴竖得笔直。尽管如此,对一条不会说话的狗也并没什么好恭维的。
爸爸在家时,显得疲惫而焦躁。我模糊意识到:挣钱很成问题,锯木场的效益不佳。星期天晚上,彻底干完了家务,爸爸妈妈忧心忡忡地坐在餐桌边,面前摆着一堆黄颜色的帐单和一个黑皮帐本。星期一大清早,爸爸就背起军用帆布袋,吻吻妈妈,返回锯木场。
8月下旬,爸爸带我和妈妈上山度两周假。因为没法把普切用小车带那么远,爸爸请了一位叫克拉格特的打猎伙计来照看普切。
克拉格特的家很破旧,没经过油漆的门廊摇摇欲坠,一辆开不动的破车,还有一大群光着脚的孩子。最小的大约只有一岁半,腿有点毛病,躺在门廊前的一只小箱里,别的孩子在他周围玩耍。我尽量不去看他,却忍不住要偷偷瞥上一眼。
克拉格特把拴普切的皮带系到晾衣服的绳子上,这样,它就可以跑得更远。我和爸爸驱车远去时,听着它阵阵哀鸣,心里真不是滋味。
没想到,我在山上玩得很不痛快。爸爸忙得不能带我去游泳和捕鱼。夜里,躺在厚厚的被子下面,我听着父母在嘀咕“没完没了的花销”、森林服务处要求的“削减开支”、“火灾预防”和“燃木片的火炉”,等等。
白天,我坐在一棵布满瘤疖的红杉上,把树皮一片一片地扔进吊桶里。我想念着伙伴们,甚至,开始期望普切能和我在一起。如果那样,我至少还可以有个伴儿在土路上跑来跑去。我们还可以一起追松鼠和小鹿,于是,在第二个周末,我决定回家。
当我和爸爸驱车回到克拉格特家,他们全家人都站到门廊前了。克拉格特太太抱着双腿萎缩的婴儿。克拉格特先生同他那个与我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走上前来,那男孩用皮带牵着普切。
“你好,比尔!”克拉格特显得很高兴,但却回避我的眼睛。当他问爸爸这段日子的经历时,我走过去,轻拍普切的脑袋。它的大尾巴拍打着地面,还舔我的手。然而,反常的是:它依然彬彬有礼的端坐,仿佛有人教了它懂礼貌似的。牵它的男孩冲我扮了个鬼脸。
“要说那狗啊,”克拉格特正聊着,“孩子们真是喜欢它。它又聪明,又听人招呼。鲍比还教它学会了拉货车里的那个小不点儿。”
“可不!”爸爸说,“我稍加训练,它就会是条很棒的猎犬。”
克拉格特清了清喉咙:“你考虑过把它卖掉没有,比尔?”
“不,从未想过。”
我惊呆了。50美元是个前所未闻的数目。突然,我耽心爸爸会因家境的窘迫而同意。普切是我们家庭的一员,怎么能把家里人卖掉呢?
“不行,”爸爸说,“它只不过是只杂种的母狗。”
“100美元。”
这个又脏又穷的克拉格特上哪儿去弄100美元?肯定出了什么事。我见爸爸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我不想卖它,”他低沉而坚决地说,“我就是要我的狗。”
“把它给我,鲍比。”克拉格特从儿子手中接过牵绳,又把儿子赶回门廊。当爸爸正要拿牵绳时,克拉格特拦住了他。
“闹不好我得为它和你干一仗,比尔,我非把它留下不可!”克拉格特恳求的语气很坚定。
我爸爸瞧着克拉格特的眼神,和我以前曾见过他遇到一条蛇时郑重地考虑是踢开它或绕着走过去时的眼神差不多。他攥紧拳头:“我告诉你:我不卖它。完了!”
“我没法把它还给你,比尔,”克拉格特恳求道,“我妻子和孩子们都不让我还给你。”他的脸痛苦地扭曲了。
“你知道的,我最小的孩子腿有毛病。妻子把他用毯子裹着,放在院前的小车里让孩子们照看他。尽管如此,有一天,在别的孩子玩耍时,婴儿爬到路上去了。妻子从厨房的窗子看见他躺在路中央,一辆汽车正向这边开过来,她不由自主地尖叫了一声。这时,普切飞快地跃过栅栏,跑上去叼起婴儿,把他拖出马路。真玄哪!汽车恰好在婴儿刚才躺着的地方刹住。”
克拉格特干咳两声:“普切救了他的命。”
他哀求地看着我爸爸:“我们都爱那狗。我妻子每天晚上在婴儿室里为它支一起小床。我们会悉心照顾它,直到它死的那天。让我出多少钱都行,比尔。”
爸爸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松开了系狗的皮带。“好吧。我说过我决不卖它的,”他弯下腰摸了摸普切的两个耳根,又向下轻抚它光滑的口鼻,“我把它送给你了。”
克拉格特舒了一口气,拉起爸爸的手上下摇动。
“走吧。”爸爸对我说,便向马路上的汽车走去。
“干嘛把它送给别人?”我喊着,不顾羞耻地泪流满面。“它是你的呀!”其实我心中想的是:它是我的!我喂它食、喂它水,还带着它跑。
爸爸把我抱起,放到福特车的缓冲器上。“听着,儿子,世界上没人能把一个生物据为己有,除非他热爱它,并为它操劳。他们比我们更爱普切,它理应归他们所有。”
“可是他们并不比我更爱它呀!”我暗自叹息。但一切都迟了。
“算了,大方一点。我很理解你的心情。”
他打开车门,把我放进车子,让我面对着他。
“好吧。”我强忍住泪水。
爸爸也上了车,启动引擎。然后,做了一件从未做过的事:他用胳膊搂住我的双肩,紧贴着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偎倚着他。
那年秋天,爸爸为了养家,终于放弃了锯木场,而去一个纸浆厂另谋了份不称心的工作。然而,我从他那儿学到了十分宝贵的东西——远比那次损失的教训宝贵得多。他使我懂得了:在这多灾多难的世界,一个人该怎样表现勤奋、献身和宽容——那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保持你所珍爱的一切,使之免遭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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