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与玫瑰




  黎氏夫妇介绍我搬到那层空房子去。

  他们说:"远是远一点,不过你有车子,不要紧。"

  老实说我想卖了车子,汽油涨到这种地步,一加仑几乎要一镑,实在吃不消,然而没有车子等于没有两腿,阿拉伯人之可恶,也就在这里。除了实用,还有虚荣,如果没有一部车子,叫女朋友们挤巴士?我周末还用出去?

  至于房子,也是难找,好的不是没有,实在贵,一个人住那么贵的房子,犯不着。于是我到处找既平又靓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无奈像坐牢,这个不准那个又不准,晚上冲杯咖啡都得受噜嗦。

  黎太太笑:"家明准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烦住宿舍。"

  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么爱闻骚味,买块羊肉对着闻去,何必劳民伤财,结交鬼妹。

  现在他们让我住到那层空房子去,算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买的,几个孩子都去度假了,回来也不高兴住在一起互相监视,我去住,一半是替他们看屋子,他们也乐得有个人照顾一下,英国的毛贼之多,并不下于香港,丢空着屋子,不到一个月,家私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电费煤气费。

  这是典型的英国新式房子,上面三个小房间,下面是厨房客厅饭厅,前后都是花园。

  我也要温习,只是搬进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远房亲戚,几个堂兄妹,都二十岁以下,把这层屋子住得飞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脏又腻,木家具上烫着一个个香烟痕,窗门一辈子没擦过,不用说了。

  我叫了清洁公司的人来收拾,虽花了一点钱,但是成绩斐然,屋子焕然一新。

  楼上因为还放着私人东西,由我亲自打理。

  我睡在一间向公园的房间里,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干净。

  住了几天,我打电话去问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说:"你收拾好了,他们剩下来的东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没空,这次难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

  "得令。"

  "如果他们不回来住,你肯不肯交差饷?"

  "肯,当然肯。"我说。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挂断了电话。

  有这么便宜的事,这班孩子花老子的钱,不晓得世界艰难,倒叫我捡了好处。

  黎太太下令说收拾,我不妨开始做,我先把其他两间房间打扫了,扔掉几打旧网球,足球袜、笔记、垃圾、内衣,什么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门打开,空气流通之后,房间似模似样,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后就论到我这一间了。

  墙上是黑色和银色的墙纸,一看就知道是伦敦的比巴的货色,大概比粘英镑还贵,地毯灰色,床白色,几盏银色的小灯,一面镜子上有银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却是好装饰。最花妙的是一张茶几,茶几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碎玻璃与碎玻璃拼的,我碰也不敢碰,怕割手,又怕耀眼。窗帘是深灰的,下摆也有银花。这么样的一间房间。睡在里面好象睡装修店,不太舒服。

  谁的主意?

  而且他也舍得,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顾走了。

  我把窗帘拉开,开始收拾。

  地毯很干净,吸一吸尘就可以了。

  床下有一双皮鞋,我猜得不错,住这里原是一个女孩子,皮鞋是比埃卡丹的晚装鞋,黑色缎子,缀着水钻,五号半B,穿的有点旧,故此就很浪漫。缎子上沾着灰尘,必然因为踢在床底,所以他临走失时没发觉。我把鞋子放在一角。

  拉开抽屉,有一只打火机的空盒子,打火机上面写:卡蒂埃。这女孩子什么都用最好的,名牌主义者。一本汽车杂志,一双手套,跑车手套。一张纸,纸上写者:"我永远不会再会来了。"

  永远不会再会来了?

  为什么?女孩子的笔迹,字很大很圆,写的很有决心的样子。永远不再回来。

  我都整了出来,放进一只大纸袋里。

  我把自己的东西放进抽屉里。

  壁橱里也有很多东西,意想不到的东西。

  一大叠黄色的《花花女郎》杂志,这本书十分低级,只有无知少女才有兴趣看男人裸体,似乎她不应该看。

  但是也有好几本狄伦汤默斯,威廉沙洛扬,甚至是《红楼梦》。书重,一向是难带的东西,她漏了下来,我不怪她。我将杂志都扔掉,书捡出来,却看到了两本论文。

  论文?一本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物理科的硕士论文,扉页上写着:给玫瑰。作者是一个姓张的学生,中国人。

  我惊讶,再打开第二本。

  这一本是英国文学组,牛津大学的,还是博士论文,题目:"词人鲁柏勃乐真对十九世纪英国人的影响。"作者是英国人,一开头也写着:给玫瑰。

  我想这叫玫瑰的女孩子也就很狠了,竟如此浪漫。

  如果这两个大学生知道她并不稀罕论文,也许就气得吐血了,她并没有把这两本东西带走。

  我犹疑了,终于把它们收了起来。

  我躺在床上抽烟。

  玫瑰,她长得如何?

  我应该努力的翻壁橱,也许可以找到她的照片。

  我跳起来,继续翻出了一大堆录音带,不过是世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空时我也可以听听。

  我拨了电话给黎。我问:"你知道一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想了很久,"仿佛有这么一个人,做什么?"

  "长得如何?"

  "我不记得了,家明,你别问我。我与这一班表弟表妹没有来往,他们比我年轻十年八年,作风大异,他们开跑车弹吉他,混外国人,上酒吧,无所不至,都是阿飞,女不像女,男不象男,我见了避之惟恐不及,敬鬼神而远之,你简直问道于盲。"

  "但是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说:"对不起,家明,我一点印象也没有,问我老婆吧。你找玫瑰有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只是好奇。"

  "你问我老婆吧。"

  我只好又去烦黎太太。

  "玫瑰?"她说,"我不清楚,他们都弃中文名字不用,我哪还记得他们的中文名字?他们都是咸字辈的,像黎,便叫咸诚,黎的弟弟叫咸谦,多好的名字,祖宗自有番意思,谁知道被他们都弃了不用。玫瑰?真象舞女的名字,老天。"

  不得要领。

  我倒喜欢玫瑰这名字。

  玫瑰本来是很美丽的花,就因为又香又美,才沦为俗艳,过分雅俗共赏不是幸福。

  壁橱里有一格挂了几件她的衣服。一件真丝的衬衫,十号,袖子象蝴蝶,紫红加黑花的。一套睡衣倒很老实,缄布碎浅蓝点子,一条七拼八凑的牛仔裤,一件粗毛衣,都不要了。

  再翻亦翻不出什么来。

  衣橱里挂着干花包,有一种异样的草药香味。

  浴室里有毛巾浴巾,都是一色的黑白花纹,我叹口气,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呢?怎么样的?

  我渴望见她。

  见到了她,我会怎么做呢?我也不知道。

  她这样的个性并不是我的对象,我高攀不起。我只是普通人,想着普通人想的事,做着普通人做的事。但是我想见她。

  好笑的是,我做梦居然见到了她。她是一个秀发如云的女子,纤瘦但是长得相当高,身材很好,不大笑,面孔上有一种忧郁,穿着真丝的衣服,在风里跟我说:"我以后是再也不回来了。"

  我默默的看着她,然后闹钟响了,我就醒了。这样的梦大约是浪漫之至的。

  周末跟几个朋友出去,很不是味道,那几个女孩子很普通,坐在一起比钻戒比手表,比衣服比男朋友。突出的女孩子并不戴钻戒手表,她们突出,她们不与人家比。

  我闷了一个晚上。

  在英国还有什么节目呢?不过是看场电影吃顿中国饭再去跳舞。大概在香港也不过如此。他们还带着麻将牌,预备随时来四圈。

  我恨恶麻将,第一个感觉就是:中国险些失在日本人手里,就是这一干人累的,一样是赌,牌九就豪放,鹘子灵巧,甚至字花也有字花的幽默,就是搓麻将,不知为何这般恶俗,不可饶恕。

  我对黎发表过我的意见。

  黎说:"家明,做人本来要顺俗。"

  "我还是干脆死了。"

  黎太太说:"家明就是穷清高,你当心过洁世同嫌,已经有人说你不合群,你看你越来越瘦。"

  不过我还是恨着麻将牌。

  这些女孩子也就与麻将牌一样。

  开车送了其中一个回家,我自己一上楼就往床上倒。

  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玫瑰说。

  这个女孩子的压逼力如此大,我想,没见面就叫人难忘。

  我把她的书拿出来看,一翻之下,一张卡片掉了出来。

  花生漫画。

  史诺比鬼鬼祟祟地笑:"除了祝你圣诞快乐,我还想为你做些别的事。"

  第二页:"有没有猫叫我追?"

  我笑了。

  里面的签名是玫瑰。她的签名很大,用黑色墨水的粗钢笔。

  我叹一口气。这张卡片仿佛是她送给人的,又没有寄出,当着书签用。

  或者我见到了她,应该追求她。

  黎太太第二天给我来了电话。

  "住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

  "啊,我替你查过了,他们家咸字辈没有叫玫瑰的孩子,他们英文名字多是H字带头的,住在你那里,一个男孩叫汉斯,另外一个叫嚣伯,另一个女孩子叫咸娜,没有玫瑰,我翻过地址簿。"

  "咸娜是读书的?"

  "是,念法律,与她俩哥哥不对,早就搬走了,她搬走以后,另外一个叫堪富利的男孩子搬了进去,所以后来三个男孩子住在那里。"

  "咸娜,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我还不死心。

"她,相当古板,成绩不错,所以跟这一班家伙合不来,她跟她哥哥汉斯吵得厉害,见了面不瞅不睬,这就是相见好同住难了。汉斯很漂亮,我对他有印象,他一板高大,又爱穿毛皮大衣……很有型。"

  "没有其他的女孩子?"

  "咦,家明,你真问得奇怪,为什么专门打听黎家的女孩子?告诉你,黎家的女孩子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男孩子倒很帅。"

  "我假期寂寞。"我开玩笑。

  "来我家打麻将。"黎太太故意气我。

  "免了。"

  "你要来便来,千万别客气,客气了自己吃亏,离家十万八千哩的,放假闷在屋子里,当心闷出病来。"

  "他们这一家人,假期后真不回这间屋子来?"

  "不清楚,也许不会回来了。"她说。

  "请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你帮我打听一下。"

  "玫瑰?好,我记着。"

  "谢谢。"

  我觉得他们两夫妇根本不跟亲戚来往,怎么会知道有玫瑰没玫瑰?

  我觉得是一定有的。

  晚上我自己做了饭吃,就听音乐。

  忽然间想起玫瑰的录音带,就取出来听。

  这女孩子听音乐跟看书差不多,混杂之极,有好几卷是时代曲,我倒不讨厌时代曲,照单全收,听了一下午的"我早已知道你没良心,偏又爱上你,为何始终相信你,深深沉醉不怪你。"有人说时代曲低级,其实人生根本很低级,时代曲跟词一样,只有一个题目,怨得很。

  我几乎听完了所有的录音带,忽然之间音乐停了,一个女子的声音传了出来:

  "为了说几句话,我要把这些好听的歌洗掉……"我吓得跳了起来,一下子关掉了录音机。

  这是谁?

  不管是谁,大概是一时兴致所至,录了几句话,说些什么,我不便听。

  我忍不住的想:是谁呢?不会是玫瑰吧?

  一想到玫瑰,顿时把所有的道德观念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按下了录音机,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了下去:

  "我是这么寂寞。每天我走路上学,步行半小时,到了课室,把笔记拿出来,抄下新的,合上活页簿,又到另一间课室。天啊,日日如此。我是这么寂寞。周末在家,坐在书桌之前,不晓得做什么才好,肚子饿了也不高兴做饭吃,傻傻的还是坐着,一晃眼过了十八个月……"

  我又关了录音机。

  我震惊着。这一定是玫瑰,那种天生微微低沉,毫不做作的声音,一定是玫瑰的。

  她寂寞?

  天啊,她怎么会寂寞?

  我只知道她交际应酬还来不及,几乎是夜夜笙歌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寂寞?

  "……我看书,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屋子里只有镜子里我自己的反映,录音机里只有我自己的声音。我想他,然而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我。我谁都不怪,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只不过事实如此。然而将来又怎么呢?我没有将来,我只有过去。时间过得这么快。"

  我听得呆呆的。

  声带就是这么多,她的声音一消失,时代曲便继续,就这么小小的一段。

  我听完又听,听完又听。

  她是一个活跃的女孩子,男朋友多,但是应酬回来仍然是寂寞,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其他的声音。一早要去读书,恐惧周末。

  老实说我也有周末的恐惧病,长长的两天半,不晓得到什么地方去消磨才好,读书又读不了那么多,怪闷的,通常是睡觉。

  英国这个地方,夏天是长日炎炎,冬天是长夜漫漫,颇有终日谁来的感觉。男孩子已经难,何况是女孩子?除非象黎家,十多二十个亲戚在此,不愁没去处。

  听了她那段话,我闷纳了好久。

  玫瑰留下来的就到此为止。

  我有种感觉,这个女孩子虽然说永远不会再来,但是她始终要出现的。

  我愿意听她絮絮诉说的声音。

  一日放学,车子才到屋子,门口有一部跑车停着。

  翠绿银底的车身,著名的莲花伊兰。

  我把车子停下来,那辆跑车里跑出一个男孩子来。

  他长得很好,高大英俊,而且有笑容,很可亲。

  他趋向前来跟我说:"你一定是家明了?我表嫂说屋子由你管着,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谢你才真,免费住着,你是哪一位?"

  "汉斯。"他说。

  "啊。"我说,"对不起,我刚放学,请进。"

  "我刚回来,想来拿一样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吃一惊,"大部分的东西给我扔了。"

  "楼下的钢琴,怎么扔得掉?"他笑着。

  "这倒是真。"我开了门,大家进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说:"搬运工人隔些时候便来。"

  "你不回来住?"

  "不回来,这地方住过都怕,比宿舍还糟,乱七八糟一大堆人,每个人都写信回家骂每个人,结果家长把信拿出来一对比,大家挨骂。"汉斯笑。

  "现在只我一个人住。"

  "那也不行,太静。"

  他真是有得说的,左右是不住。

  "现在住哪里?"我问。

  "女朋友家。"

  这就难怪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汉斯说。

  "这里住过的女孩子,有没有叫玫瑰的?"我问。

  他一怔,"你问玫瑰做什么?"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个女朋友。"

  我呆问,"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现在吹了。"他耸耸肩。

  "那间银色的房间是你的?"我问。

  "是,我学室内装修,怎么?设计得还过得去?"

  "很好。"我说,"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在这里住过一阵子。你认识她?"汉斯问。

  "不,不,她还有好些东西忘了带走。"

  "没关系,你丢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这样,记性不好,东西到处放。"

  "你们……为什么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总想开开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问她又不肯说,有什么意思?我很喜欢她,很美丽的女孩子,比我大一岁。到现在我还认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难懂,我做功课已做得头昏脑胀,再对着她,怎么吃得消,所以——"他耸耸肩。

  "你几岁,汉斯?"

  "二十二。"

  那么她二十三了。

  "来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书与录音带——"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说。

  我点点头。

  我问:"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汉斯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你喜欢她?"

  我笑了

  "我没有她的照片,或许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里读书?"

  "理工学院,她念管理科学。你真对她有兴趣?"

  我不响。这汉斯看来是个绣花枕头,与他说了也没有用。

  我问:"她现在应该还在吧?"

  "当然,还差一年毕业,去年大家是第二年。"

  "谢谢你。"

  汉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运工人没多久就来了,把钢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难怪黎太太不知道,原来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决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样子不可。

  她是个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时候总做些无聊的事,像搬到这里来与汉斯同居了几个月。她并没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时间,大学已经放学了,大电话到理工学院的教务处去也没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稳,做梦老是在翻她大学的名单,名字是有的,但是走进来的人不对版,居然是一个胖胖、面孔迟钝的中年妇人。我想我就快发神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学校向教授请假,然后赶到理工学院去。

  我逼着校务处的人把中国学生的名单找出来查,他们不肯答复我,问我是这个女孩子的什么人。

  我说是她亲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么。

  糟,忘了问姓,怎么办?只好胡诌一个。

  他们总算相信了。

  二十三岁,管理科学,玫瑰方。

  没有,没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张,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里上课?今天是星期一,时间是十点半。

  法兰蒂大厦,G9,会计课。

  我道了谢,飞快赶到那层大厦,进了电梯,心就跳。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完)

 

□ 作者: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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