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不是读书天





  ——兼论读书的理由
                                 
  快开春了。

  春来不是读书天。春天里诱惑太多:“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春天里应该去远足,去踏青。当然,最应该的还是谈恋爱。就连小动物都知道,春天是恋爱的季节。所以,春天即便要读书,也只该读“情书”。

  但,春天里读不得书,其他时候就读得么?也读不得的。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本好过年。没什么读书的季节。

  读书也未必有什么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云云,不过是一帮穷酸秀才编出来自欺欺人的鬼话。穷酸秀才们总是要编出诸如此类的鬼话来哄骗自己的,否则他们的书便读不下去。当然极个别读书读发达了的也有,但这并不能证明读书有用。因为他们一旦升了官发了财,先前读过的书便都束之高阁了。可见还是没有用。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读书?

  或者说,读书的理由是什么?

  我不知道别人是为什么。在我自己,则是因为害怕。

  一个人的童年,大约难免是要伴随着恐惧的。如果他还曾经有过在黑暗中独处的经历,这种体验就会更加刻骨铭心。记得小时候,最不喜欢或者说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到了晚上妈妈还不回家。所以,一到太阳下山,我就会站在路灯下等妈妈。那时正好在搞“三反五反”,我妈妈虽然只是一个小职员,也不能按时下班的,因此我常常在路灯下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当时负责看管我的三姨还是个中学生。她这个大姑娘拿我这个小男孩毫无办法,怎么哄也哄不回去,直到她后来学会了讲故事。

  讲故事,大概是人类克服恐惧最古老的办法了。

  恐惧是人类一种不可磨灭的远古记忆。正如婴儿落地的第一反应是放声大哭,人对世界的第一体验也是恐惧。对于初萌的人类来说,世界是美好的,更是恐怖的。它固然有温暖的阳光,和顺的风雨,可口的野味,却也有狼虫虎豹、凶禽猛兽、水怪林妖。尤其是一到晚上,它就变得狰狞恐怖、阴森残忍、鬼哭狼嚎。赤身裸体一无所有的人类只能躲进洞穴,相互偎依在火堆旁苦熬,不知那漫漫长夜何时才是尽头。

  长夜这个概念就是那时形成的吧?如果那夜晚很美好,人们只会嫌“春宵苦短”,不会说“长夜难明”。夜长梦多啊!

  我们现在已经很难知道最早讲故事的那人是谁,但我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可以得知,那些被黑暗和恐惧包围的洞穴人将会平静下来,最后安详地睡着,就像婴儿在妈妈的歌声中睡熟一样。正如“诗是我们悲哀时的催眠曲”(格罗塞《艺术的起源》),故事也是我们恐惧时的镇静剂。谁都知道,人们讲故事最多的时候是晚上,而晚上的故事中最吸引人的又是鬼故事(恐怖故事)。黑暗中听一个人讲鬼故事,那种体验是惊心动魄却又极具快感的。几乎没有人能抵御那挡不住的诱惑(太小的小孩子除外)。事实上,只有故事中虚拟的恐怖才能战胜生活中现实的恐惧。这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进行的一场“以毒攻毒”的自卫反击战。向着荒蛮的外部世界,也向着脆弱的内心世界。

  故事一讲开头,就止不住了。于是又有了别的故事:神奇的故事,美丽的故事,悲壮的故事,感伤的故事。当然,仍然还有恐怖的故事。

  后来,又有了书。有了讲故事的书,也有了不讲故事的书。

  没有人会愚蠢到把书等同于故事,但据我个人的经验,读书的爱好却多半开始于听故事。一个人,如果从小就特别爱听故事,那么他长大以后也多半会爱读书。我之所以要说“特别”,是因为几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小孩,但特别爱和一般的喜欢还是有区别。特别爱听故事的孩子不会满足于只听大人讲(大人能讲的故事毕竟有限,何况讲故事的要求也未必总能得到满足),他还会想办法自己找故事来听。最会讲故事的是谁呢?是书。于是,他就会养成读书的习惯,成为一个读书人。如果他不但爱听故事,也爱讲故事,那他就还有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一个写书的人。

  我现在好歹可以算是一个读书人甚至写书人了。但我仍然爱听故事,尤其是爱听鬼故事。我最爱看的书是侦探小说,而看过以后终身难忘的,则是两个英国作家讲的两个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隐身人》。记得那是上中学时,一天夜里读完《隐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门去上厕所,因为我不知道那隐身人是否就站在门口。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见的东西,而是看不见的东西。书的好处,就是能把看不见的变成看得见的。从此,每当黑暗包围恐惧袭来,我便读书。而且,正是因为读书,我还变得喜欢一个人独处,哪怕窗外北风呼啸,一团漆黑。我不再是路灯下等着妈妈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当然,我也不一定要读故事书。

  不过,这似乎不该是春天里讲的话。

  春来不是读书天。春夜里即便闹鬼,那施施然前来造访的,也多半是帅呆酷斃的男鬼或美艳绝伦的女鬼,怕什么呢!

  我们现在已经很难知道最早讲故事的那人是谁,但我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可以得知,那些被黑暗和恐惧包围的洞穴人将会平静下来,最后安详地睡着,就像婴儿在妈妈的歌声中睡熟一样。正如“诗是我们悲哀时的催眠曲”(格罗塞《艺术的起源》),故事也是我们恐惧时的镇静剂。谁都知道,人们讲故事最多的时候是晚上,而晚上的故事中最吸引人的又是鬼故事(恐怖故事)。黑暗中听一个人讲鬼故事,那种体验是惊心动魄却又极具快感的。几乎没有人能抵御那挡不住的诱惑(太小的小孩子除外)。事实上,只有故事中虚拟的恐怖才能战胜生活中现实的恐惧。这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进行的一场“以毒攻毒”的自卫反击战。向着荒蛮的外部世界,也向着脆弱的内心世界。

  故事一讲开头,就止不住了。于是又有了别的故事:神奇的故事,美丽的故事,悲壮的故事,感伤的故事。当然,仍然还有恐怖的故事。

  后来,又有了书。有了讲故事的书,也有了不讲故事的书。

  没有人会愚蠢到把书等同于故事,但据我个人的经验,读书的爱好却多半开始于听故事。一个人,如果从小就特别爱听故事,那么他长大以后也多半会爱读书。我之所以要说“特别”,是因为几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小孩,但特别爱和一般的喜欢还是有区别。特别爱听故事的孩子不会满足于只听大人讲(大人能讲的故事毕竟有限,何况讲故事的要求也未必总能得到满足),他还会想办法自己找故事来听。最会讲故事的是谁呢?是书。于是,他就会养成读书的习惯,成为一个读书人。如果他不但爱听故事,也爱讲故事,那他就还有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一个写书的人。

  我现在好歹可以算是一个读书人甚至写书人了。但我仍然爱听故事,尤其是爱听鬼故事。我最爱看的书是侦探小说,而看过以后终身难忘的,则是两个英国作家讲的两个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隐身人》。记得那是上中学时,一天夜里读完《隐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门去上厕所,因为我不知道那隐身人是否就站在门口。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见的东西,而是看不见的东西。书的好处,就是能把看不见的变成看得见的。从此,每当黑暗包围恐惧袭来,我便读书。而且,正是因为读书,我还变得喜欢一个人独处,哪怕窗外北风呼啸,一团漆黑。我不再是路灯下等着妈妈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当然,我也不一定要读故事书。

  不过,这似乎不该是春天里讲的话。

  春来不是读书天。春夜里即便闹鬼,那施施然前来造访的,也多半是帅呆酷斃的男鬼或美艳绝伦的女鬼,怕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