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晁错之死与袁盎之关系兼质疑易中天先生





  最近读了易中天先生的《帝国的惆怅》,看了第一章《明月何曾照沟渠》,对他所写的《晁错之死》有一些疑义,于是又认真看了一遍。他在这篇文章中说:“虽然后来他总算从吴营中逃了出来,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在我以前的阅读《史记》的映象中,晁错是死于袁盎的谗言的,是袁盎公报私仇,冤杀功臣的。而这里易中天却是极力为袁盎开脱。
  因此,写此文与易中天先生一辩。
  先看他是衣朝衣死于刑场上的。
  晁错是穿着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杀死在刑场的。
  晁错的这种死法,常常使读书不细的人误以为他死得很体面。这事要怪司马迁。司马迁在为晁错作传时用了“春秋笔法”,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似乎是皇帝给晁错留面子,让他穿着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没有司马迁那么厚道,不客气地揭老底说“绐载行市”(其实司马迁也说了这话,只不过是在《吴王刘濞列传》)。绐,就是诳骗。晁错是被骗到刑场的。奉旨前去执行命令的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中尉)陈嘉大约并没有告诉晁错朝廷要杀他,晁错也以为是叫他去开会,兴冲冲地穿了朝服就上车,结果稀里糊涂被拉到东市,腰斩了,连遗嘱也没来得及留。我们不知道,刑前有没有人向他宣读判决书。但可以肯定,晁错之死,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他辩护的机会。

  这实在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而这个被“草菅”了的晁错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西汉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个什么官呢?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所以晁错的地位是很高的。一个高官不经审判甚至还身着朝服时就被处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事情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程度;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现在看来,晁错的死,两种情况都存在。

  结论是无疑义的。事情非常紧迫,易中天先生认为主要是“吴楚之乱”,而我认为,除了这层关系,还有晁错与袁盎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惟有先发至人,才能保全。而所谓的这个对手,无疑就应该是袁盎了,只有他才这么痛恨晁错。

  让我们把事情回原到历史中去看看,还是用易中天的话来说吧。
  先说事情的紧迫。
  晁错被杀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错是一有机会就要向汉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极力主张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终下了削藩的决心。什么是“削藩”呢?简单地说,就是削减藩国的辖地。所谓“藩国”,就是西汉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国。这些王国的君主,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汉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无疑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力,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凤子龙孙岂能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强大的两个王国——吴国和楚国就跳了起来。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联合赵王刘遂、胶西王刘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起兵造反,组成七国联军,浩浩荡荡杀向京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也叫“吴楚之乱”。

  七国兴乱,朝野震惊,舆论哗然。景帝君臣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商量对策。这时,一个名叫袁盎的人就给景帝出了个主意。袁盎说,吴楚两国,其实是没有能力造反的。他们财大气粗不假,人多势众也不假,但他们高价收买的,不过是一些见利忘义的亡命之徒,哪里成得了气候?之所以贸然造反,只因为晁错怂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杀了晁错,退还削去的领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乱。袁盎是做过吴国丞相的,说话的分量就比较重一点。何况这时景帝大约也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就起了丢卒保车的心思。

  不能说袁盎的主意没有道理,因为吴楚叛乱确实是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借口的。打出的旗号,则是“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什么叫“清君侧”呢?就是说皇帝身边有小人,要清理掉。这个“小人”,具体说就是晁错。那好,你们不就是要“清君侧”吗?如果晁错已诛,君侧已清,你们还反什么反?

  在易中天看来,这个事情“非常紧迫”即指“吴楚的叛乱”,而牺牲晁错,主要是基本以下几方面的考虑:国家反抗叛军,应变仓促,用晁错来保全大局,或者也可以起到一个缓兵之计。这叫“丢卒保车”之计。丢了晁错,汉天子还在,汉家江山还在。所以景帝当时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当然就有这样做的意思了。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吗?先看一下《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中的叙述:
  “盎素不好晁错,晁错所居坐,盎去;盎坐,错亦去:两人未尝同堂语。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错为御史大夫,使吏案袁盎受吴王财物,抵罪,诏赦以为庶人。”

  吴楚反,闻,晁错谓丞史曰:“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专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请治盎宜知计谋。”丞史曰:“事未发,治之有绝。今兵西乡,治之何益!且袁盎不宜有谋。”

  晁错犹与未决。人有告袁盎者,袁盎恐,夜见窦婴,为言吴所以反者,原至上前口对状。窦婴入言上,上乃召袁盎入见。晁错在前,及盎请辟人赐间,错去,固恨甚。袁盎具言吴所以反状,以错故,独急斩错以谢吴,吴兵乃可罢。其语具在吴事中。使袁盎为太常,窦婴为大将军。两人素相与善。逮吴反。诸陵长者长安中贤大夫争附两人,车随者日数百乘。

  从这里,我们看到,一件比吴楚之反更紧迫的事情乃是袁盎与晁错的政治斗争,已经处于白热化的状态,如果袁盎不先发制人,必受吴国牵连,后果将不堪设想。莫要说以后不能升官发财,让“诸陵长者长安中贤大夫争附两人,车随者日数百乘。”,就是身家性命,也难保全。而晁错的犹与未决正好给了他机会,先是丞史为我分辩,后又有人告密,于是袁盎“夜见窦婴,为言吴所以反者,原至上前口对状。窦婴入言上,上乃召袁盎入见。”占尽先机,并且巧妙的把责任推到晁错身上,晁错被支到一边,根本就没有分辩的机会。他劝皇上“独急斩错以谢吴,吴兵乃可罢。”,这分明是为公报私仇,不是挑拨离间又是什么呢?袁盎不先发制人,必为晁错所制,正是你死我亡的时候,岂能不出手?

  出手不仅很快,而且很狠。
  拟订的罪名也很严重,是“亡臣子礼,大逆无道”。申请的处分,则是“错(晁错)当要斩(腰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意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对这个弹劾,汉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立即执行,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所以,晁错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惨,还死得很窝囊。

  株连九族,晁错根本没有还手的可能。而且,死了还得背上一个大逆不道的罪名,永世不得翻身了。这不仅仅是对待一个罪人的做法,应该说是对待仇人的做法。因为自汉文帝时已经废止了连坐法,而晁错既是景帝爱臣,也曾显名当世,处罚不至于重得要改变前朝宪法的程度。他这样做,岂不是为了防止晁错家族的复仇吗?

  在易中天看来,晁错之死,袁盎最多也就承担一丁点的责任而已,甚至是无责可指的。因为他只是以一个庶民提的一个“个人建议”而已。而执行是汉朝三公,似乎这笔账应该算在他们身上,我们且看:

  其实,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过一项“个人建议”。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颜师古注欧音区)。当时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长;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来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个,不是一个。部长则有九个,叫“九卿”。陈嘉担任的中尉,张欧担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时军警不分,尉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警官,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职责取决于“尉”前面的那个字。比方说,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中,是“宫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师”,和外地的“外”相对应。中尉的职责,是负责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廷,则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一个政府总理,一个公安部长,一个司法部长,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分量是很重的。

  他真的只是一个庶民吗?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吗?他的言论只代表一个人的“个人建议”吗?且让我们来看一下《史记》与《汉书》中的相关记叙述。

  袁盎者,楚人也,字丝。父故为群盗,徙处安陵。高后时,盎尝为吕禄舍人。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哙任盎为中郎。集解如淳曰:“盎为兄所保任,故得为中郎。”

  袁盎在吕后时期即为权贵吕禄的门客。孝文帝时期他哥哥袁哙保他为中郎。看来他哥哥也是一个稍有权势的人物。他的身份其实并不简单。
  岂止是不简单?简直是不简单的非常厉害:

  绛侯为丞相,朝罢趋出,意得甚。上礼之恭,常自送之。
  袁盎进曰:“陛下以丞相何如人?”上曰:“社稷臣。”盎曰:“绛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臣主在与在,主亡与亡方吕后时,诸吕用事,擅相王,刘氏不绝如带。是时绛侯为太尉,主兵柄,弗能正。吕后崩,大臣相与共畔诸吕,太尉主兵,适会其成功,所谓功臣,非社稷臣。

  丞相如有骄主色。陛下谦让,臣主失礼,窃为陛下不取也。”後朝,上益庄,丞相益畏。已而绛侯望袁盎曰:“吾与而兄善,今儿廷毁我!”
  盎遂不谢。
  系清及绛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徵系清室,宗室诸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绛侯乃大与盎结交。
  从汉文帝时丞相绛侯周勃的口中,我们得知,袁盎的哥哥袁哙与周勃颇有交情。而周勃在当时也可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汉文帝是他亲立的,他的身份相当于是开国功臣,汉文帝平时都对他礼敬三分,而后来袁盎与他也是“大”结交,交情不浅。即使他为庶民,说话也是有几分影响力的,君不见“宗室诸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乎?

  袁盎的建议岂止是“个人建议”那么简单,他的直谏,是很出名的。
  《史记》有这么几个事例:1、同子参乘,袁丝变色。2、谏汉文帝乘车。3、谏慎夫人不要与皇后争列。最后,慎夫人赐盎金五十斤。袁盎亦以数直谏,不得久居中,调为陇西都尉。

  在处置淮南厉王后事的问题上,袁盎首先为汉文帝宽释。
  后来他又进言
  盎曰:“淮南王有三子,唯在陛下耳。”於是文帝立其三子皆为王。盎由此名重朝廷。
  一个名重前朝的人说话岂能只是“个人建议”那么简单?
  我们再来看一下他的职来发展历程:
  袁盎亦以数直谏,不得久居中,调为陇西都尉。迁为齐相。徙为吴相,辞行,种谓盎曰:“吴王骄日久,国多奸。今苟欲劾治,彼不上书告君,即利剑刺君矣。南方卑湿,君能日饮,毋何,时说王曰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脱。”盎用种之计,吴王厚遇盎。

  盎素不好晁错,晁错所居坐,盎去;盎坐,错亦去:两人未尝同堂语。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错为御史大夫,使吏案袁盎受吴王财物,抵罪,诏赦以为庶人。“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帝朝时,袁盎当道,景帝即位,晁错当道。这分明是两代朝臣的政治角逐。他们是积小过为大仇。他的职业前途毁于晁错,能不恨他吗?完全满足“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这个条件。

  吴王谋反也不是因为晁错一时兴起的,而是蓄谋已久,袁盎也是深深知道的。他这难道不是借刀杀人吗?
  与大将军窦婴交好,这也不是普通人了。说话是很有分量,也很有政治势力的。以当时权贵,要鼓动三公也不在话下。
  所以,我个人觉得易中天在这里为袁盎分谤是站不住脚的。 “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
  这是事实,绝非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