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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邱立德要在心理上还击彩虹,可是,彩虹根本就不会留意,星期六,她和乐宾有好节目,这样天天见面,天天在一起,日久生情才是真的。

  邱立德反问自己,他和彩虹住在一间屋子里十七年,也是天天见面,为什么不日久生情?

  原因很快揭晓了,星期日起床,就发现大家在忙着,邱立德问母亲:“陆伯伯回来了?”

  “陆伯伯这次去新加坡开分公司要两个月,接着又要去日本,最快也要一个月后才回来。”

  “那大家在忙什么?”

  “蔡少爷今天来拜访,我们公主的第一个男朋友呢!太太差不多十年没下厨,今天也亲自下厨做她拿手的纸包鸡,还有下午茶的虾肉饺子。你看,玫瑰花都是彩虹自己买的,蔡少爷喜欢花。”

  “嘿!如果蔡少爷喜欢狗,恐怕要养一屋子的狗欢迎他。”邱立德不以为然:“我倒要看看,那位蔡少爷有什么了不起。”

  “一家人都高高兴兴,等会儿你别跟彩虹争,特别是蔡少爷。”邱妈妈叮嘱儿子。

  “妈,人家有财有势有型有款,我凭什么跟他争?贫不与富敌。”

  “明白就好?我要打点一切。没有事别出去,换件好看点的衣服。”

  “穷人还能有什么好衣服。”

  后来立德回房间,还故意换了一条旧牛仔裤,一件灰黑长袖衬衣。

  相反,彩虹却穿得漂漂亮亮,红色发箍,梳着马尾,身上一套银色茄克,三个骨裤套装,里面配件鲜红的衬衣,银色平底皮鞋。

  “好漂亮啊!彩虹公主!”立德故意说。

  “你就差劲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叫你不要穿黑色衣服?”彩虹真心真意地说:“你晒黑了皮肤,穿上这种衬衣,很难看!”

  “不会吧!是不是你偏爱白色?”

  “你不相信,算了!”彩虹也没兴趣跟他说,看看表,忙着打电话给乐宾。

  乐宾差不多四点钟就来了,立德在一角看着他进来。乐宾果然是个小白脸,穿了件白羊毛银绿交织的羊毛衣,深宝蓝长裤配同色背心,更显得他英俊不凡!

  彩虹粉蝶似的奔过去迎接他,握着他的两只手,乐宾脸上的迷人笑容马上展开,他们两个人手拉手的进去了,跟着的司机捧了一大堆礼物。

  立德走出去,和他们碰个正着。

  “你没有出去?”彩虹很高兴看见立德,马上又为他们介绍:“蔡乐宾,立德哥哥!”

  “你好!”乐宾难为情地笑着:“我不知道你有位哥哥,我应该怎样称呼?”

  “叫他立德哥哥!”

  “我不是彩虹的哥哥,我只是和她一起在一间屋子里长大,我是这儿管家的儿子。”

  “立德哥哥!”乐宾马上很有礼貌地向他鞠躬。

  “叫我立德,我们还不知道,谁的年纪比较大。”立德是有点拒人千里。

  “你大,你二十一岁,大学二年级学生。乐宾才二十岁,他是大一。”

  “还是叫名字比较适合些。立德,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立德无可奈何地和他握手:“失陪了,功课实在太多。”

  “他好像很不喜欢我!”乐宾低声说。

  “牛脾气,别理他……”

  立德离开他们后,便有一点后悔,乐宾多温文有礼?绝不介意他怀有敌意!反过来,自己小家子气又没有风度,他回到房间,再照照镜子一看,身材是挺棒的,比蔡乐宾强壮,他的样子,眼耳口鼻、眉毛、耳朵、额头都不错,是真的五官端正,但是和姓蔡的一比,他的确没有他那么英俊,迷人更谈不上,因为他连两个可爱的酒窝也没有。

  自卑感悠然而生,他开始明白彩虹为什么选中蔡乐宾。是的,无论相貌、仪表、风度,乐宾都比他优胜,他是白马王子,他自己呢——乡巴佬,脾气硬又没有礼貌,难怪彩虹不选他。

  他似乎没有那么恨彩虹,人天生都会选好的,他自己比不上人,怨什么呢?要怨?就怨自己!

  他走出去,来到饭厅就听到彩虹的清脆笑声,她多么快乐,他是关心彩虹的,只要她快乐,他什么都可以不计较。

  “立德!”邱妈妈推了推他:“太太叫我找你,快要吃下午茶了!”

  “我有事出去,不吃了!”

  “有什么事?大半天没听过你提过,客人来了,你应该留下来好好招待客人。”

  “妈,那是陆家的客人,不是我的客人。”

  “你什么时候,把界线分得那么清楚?”

  “是你告诉我的,门不当,户不对,上下不配。”

  “你这孩子……”立德离开陆家,才知道无处可去,也实在难,平时立德除了念书就是打球,没想过交朋友,男同学是有的,也常有人约他爬山露营,但是每当有假期他总是留下来替彩虹补习功课,推了十次八次,当然没有人敢约他了。

  他用鞋踢着地上的小石子,何去何从,回陆家吧!可是,一看见彩虹和乐宾在一起,他心里就不舒服,他并不恨彩虹,也不恨乐宾,但他恨自己。

  回陆家去痛恨自己吗?

  不,没有人拼命去抓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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