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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我明白的,我会了解。”

  “爱慈,你准备到哪里去?”邱太大问。

  “我现在还不知道,等有了地址,我一定会告诉你。”

  “带一千元去用吧!”邱志和第一次那样慷慨。

  “用不著了,我身边还有点钱。”

  “你的衣服……”

  “衣服太漂亮,我用不著。”

  “你就这样走吗?”邱太太哭了起来。

  “不要难过,姨妈,以后康山会常常回来看你们的。”

  “记著给我地址,让我去看你!”

  “我记著,再见!”

  爱慈离开邱家,一个人在路上到处走。

  工厂的工已经辞了,她不能再回去。

  她买了一份报纸,可是,要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也不容易。

  报刊上,登著一则招请歌星的广告,她很喜欢唱歌,在澳门的时候,她就在学校参 加过比赛,也上过电台表演,可是,要她做歌星,她可没有这个胆量。

  她走了许多马路,突然,有人叫住她。

  “爱慈!”

  “谁?”她回头去一看,一个打扮时髦的女郎。

  “爱慈,”她走前几步:“怎么?你认不出我来了?”

  “你是……明芬?”

  “就是明芬呀!”

  “想不到在这儿见到你!”

  “你也来了香港?”

  “差不多半年了!”

  “为甚么不来找我?”

  “我没有你的地址呀!”爱慈说:“你的后母说你来了香港,就失了踪。”

  “我为了和她吵架,才逃来香港,我当然不会给她地址,不过,我表姐是有我的地 址的。”

  “自从你走了,你表姐已经没有再来了!”爱慈问:“你来了香港快两年了,好吗 ?”

  “也说不上好,做歌星,一日三餐,总可以解决的。”

  “你做了歌星?”

  “奇怪吗?我以前在学校唱歌,老是不及格。”明芬说:“现在歌星吃香,小孩子 都可以赚钱。”

  “做歌星不怕难为情吗?”

  “有甚么难为情,又不是做舞女!”明芬问:“你这半年来怎样了?”

  “我的遭遇,就惨了……”爱慈把一切告诉她的旧同学。

  “那你岂不是无家可归?”

  “我正在为今后的生活彷徨。”

  “不用担心,到我的家里住好了!”

  “打扰你,不好意思。”

  “没关系,反正我一个人住一层大房子,常常感到寂寞。”

  “你真本领,还有一层大房子。”

  “我哪有这份本事,房子是马天荣给我住的。”

  “马天荣一定是你的未婚夫。”

  “一辈子的未婚夫,因为他永远不可以和我结婚的。”

  “为甚么?”

  “因为他已有妻有子。”

  “那你……”

  “当时我不知道,等我爱上了他,才被我发现,那时候,米已成炊,只好做他的情 妇。”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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