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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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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的,我会了解。” “爱慈,你准备到哪里去?”邱太大问。 “我现在还不知道,等有了地址,我一定会告诉你。” “带一千元去用吧!”邱志和第一次那样慷慨。 “用不著了,我身边还有点钱。” “你的衣服……” “衣服太漂亮,我用不著。” “你就这样走吗?”邱太太哭了起来。 “不要难过,姨妈,以后康山会常常回来看你们的。” “记著给我地址,让我去看你!” “我记著,再见!” 爱慈离开邱家,一个人在路上到处走。 工厂的工已经辞了,她不能再回去。 她买了一份报纸,可是,要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也不容易。 报刊上,登著一则招请歌星的广告,她很喜欢唱歌,在澳门的时候,她就在学校参 加过比赛,也上过电台表演,可是,要她做歌星,她可没有这个胆量。 她走了许多马路,突然,有人叫住她。 “爱慈!” “谁?”她回头去一看,一个打扮时髦的女郎。 “爱慈,”她走前几步:“怎么?你认不出我来了?” “你是……明芬?” “就是明芬呀!” “想不到在这儿见到你!” “你也来了香港?” “差不多半年了!” “为甚么不来找我?” “我没有你的地址呀!”爱慈说:“你的后母说你来了香港,就失了踪。” “我为了和她吵架,才逃来香港,我当然不会给她地址,不过,我表姐是有我的地 址的。” “自从你走了,你表姐已经没有再来了!”爱慈问:“你来了香港快两年了,好吗 ?” “也说不上好,做歌星,一日三餐,总可以解决的。” “你做了歌星?” “奇怪吗?我以前在学校唱歌,老是不及格。”明芬说:“现在歌星吃香,小孩子 都可以赚钱。” “做歌星不怕难为情吗?” “有甚么难为情,又不是做舞女!”明芬问:“你这半年来怎样了?” “我的遭遇,就惨了……”爱慈把一切告诉她的旧同学。 “那你岂不是无家可归?” “我正在为今后的生活彷徨。” “不用担心,到我的家里住好了!” “打扰你,不好意思。” “没关系,反正我一个人住一层大房子,常常感到寂寞。” “你真本领,还有一层大房子。” “我哪有这份本事,房子是马天荣给我住的。” “马天荣一定是你的未婚夫。” “一辈子的未婚夫,因为他永远不可以和我结婚的。” “为甚么?” “因为他已有妻有子。” “那你……” “当时我不知道,等我爱上了他,才被我发现,那时候,米已成炊,只好做他的情 妇。”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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