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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公干。”

  “好!我等你回来,但下一次你一定要答应。”

  “你能等,我一定不会再爽约。”

  “一定能,我等。”

  “我三年后才回来。”

  “那么久?”他显然好失望,“澳洲的生活好平淡,不大适合年轻人。”

  “有什么办法?打工仔。”甜甜也无奈,“我的办公室在那边,还有许多工作,失陪!。”

  李甜甜穿着行政套装,蹬着高跟鞋,挽住公文袋,走向办公室。

  比提己在欢迎:“李小姐,今天有人送了许多花来,你房间都放不下,有些在我的办公室。”

  甜甜奇怪,因为马立德从来不送花。呀!送过,是今年情人节。不过,还是她叫他送的,马立德老说送花好老套。

  偏她却喜欢这些老套。

  或许他真舍不得她,没她真活不了,要求她不要分手,所以破例送花求宽恕?

  怪不得最近连安莉都少提马立德,原来另有阴谋。嘿!哈!

  她加快脚步进去,见到红玫瑰;到办公室,就见到一大束包装得好美的百合花。

  “李小姐,这儿还有张名片。”

  甜甜放花,把名片打开——coc1李小姐:

  早安!

  喜欢百合花吗?希望你能告诉我。红玫瑰是送给为你做事的小姐们。

  三年实在很长,我恳求你让我在你离港前请你吃饭。午餐总要吃的,给我一个小时,好吗?请赏面。

  我十点钟会打电话给比提小姐,希望我们可以见第四次面,先向你致以万分的感谢。

  等待了一个晚上的史柏高coc2

  “史柏高怎会知道你的名字?”甜甜问秘书,“你见过史柏高先生吗?”

  “见过,我一上班就看见他和另一个穿制服的男人站在我桌子前,他问了我的姓名,放下花便离去。”大房的文员说,“很早就见到他。”

  “那些红玫瑰你全拿走,是史先生送给你们的,你拿上分给大家。”

  “谢谢李小姐。”比提很高兴,那么多,她起码可以独自拥有一大束。谁说女孩子不喜欢花呢?

  “比提,”甜甜叫住她,“史先生来电话,你就告诉他,我答应和他吃饭,等一等……”

  她打开电脑一看:“我十二点半就可以去吃午餐。”

  “是的,李小姐……”

  史柏高早已驾车守候了。

  十二时二十五分,李甜甜早已啊娜多姿地由大厦的大堂走出来。

  史柏高还是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李甜甜。

  虽然上次在百货公司面对面,就因为距离太近,才不好意思眼光盯着人看,只知道她是美女一名。

  第一次在路上,街灯较暗,更不用说。

  李甜甜一头微曲的短发,清爽自然;一张鹅蛋脸,额头又阔又饱满,眉毛长而微弯,不需画眉已是浓,配上一双聪慧明亮的大眼睛,恰到好处;鼻梁挺直,一气透到额部,不单好看,而且有气势,是个健康、有天分、少年得志的人。嘴巴不大也不小,很适中,唇线明显优美,上次电梯中见过她的门牙,是大板牙,象牙色,齐齐排,很健康又富生命力。

  身高大概五呎五六吋,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二、三十四,不算高头大马,也非大肉弹、性感尤物,但很符合国际美女的标准。

  今天她穿一条白色膝上裙,鲜红厘士衬衣,外面一件线条简单的短身、贴腰的西装上衣,中间三颗假红宝石菱形钮扣。

  蹬着的是鲜红通亮的高跟鞋。

  虽然做了半天工作,但仍然精神奕奕、明艳魅幻、风姿迷人。

  他一震,慌忙下车迎接。

  欢天喜地把李甜甜送上车去。

  吃午餐的地方是李甜甜批准的。为了争取时间,就选了李甜甜写字楼附近的酒店。

  “……”史柏高就是看着甜甜微笑,“喜欢百合花吗?”

  “很清幽美丽,谢谢你送花给我和我的同事。”

  “你最喜欢什么花?”

  “兰花、百合、甚至玫瑰。”

  “颜色呢?”

  “橙色君子兰、白色蝴蝶兰、百合、金百合、甚至粉红色玫瑰花。”

  “我明白了。”他点点头,“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关心你,请问你为什么愿意去澳洲工作三年?你会告诉我真正原因吗?”

  “你既然关心我,我愿意告诉你。说真话,我并不喜欢在澳洲长住。旅行、小住则十分向往,但一住三年,真的会闷死。第一年可以夏天游泳、骑马,冬天滑雪,但第二年呢?而且,我因为要远离香港工作,已经失去……不说了,不能不说牺牲大。但牺牲也有回报,回报就是可以晋升。如果我肯去澳洲,马上由经理升为高级经理,而三年后,我就可以升为副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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