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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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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渲染着春汛,**带着香甜的气味随风飘飞,蜗牛在藤蔓间爬行,清新的雨露沾惹着花架上的水仙,人间平安。 水雾迷离,承接着那抹微白光彩,似流萤般的飞过栏杆,从微敞的窗,如春蝶似地扑在一头如黑瀑的发丝上,温柔的伏卧。 一把镶着猫眼石的簪子将发瀑松松挽成髻,洁白如润玉的颈子飘散着几缕发丝,对镜贴花黄,春黛眉细长,浅绿的斓衫,用银线织出饰纹的丝罗衣料,七破间裙,每一幅的折裥都能看出考究的花纹质地,柔软的衣料搭配她脓纤合度的身材,叫人百看不厌。 趴在长桌上的她不知用心的写着什么,一只手忙碌的抓着布片放到眼前对照、建立资料,还不时摩挲着布片的质料,深思研究。 几上有盆洁白的水仙,修长的枝芽坚挺的托着花苞,香味在清凉的初春袅袅娜娜。 珠帘敲出清脆的撞击,她听熟了的脚步声轻快的朝她工作的桌子靠近。 “栀儿,天大的好消息,我把绣宫的生意抢到手了,嘿嘿,六成喔,我们要发了!”黑色罗纱头,玉带配着蹊跷七事,所谓的七事指配刀子、砺石、针筒。火石带等日用工具。 开元时期非常流行游牧民族风的衣饰,中原的胡服热也带动了女扮男装的风气,爱跟流行的人自然不能少了腰上这七事。 “恭喜。”栀儿并不热中。 “好冷淡,起码给个拥抱啊什么的对不对?” “你是商场的常胜将军,把绣宫的生意拿到手只是迟早问题,我要继续捧你,你会飞上天,我不想自讨苦吃。” 绣宫是朝廷为了搜集刺绣精品专门设立的绣局,他们的眼光高又尖,小老百姓很难得到他们的青睐。 也难怪,要给皇帝老爷还有后宫佳丽们穿用的东西,不精致华丽怎么可能得到青睐,怎么博得高官厚爵,怎么步步高升咧。 但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栀儿向来不喜欢。 她很随兴,想做衣服的时候裁制衣服,想做鞋子又一头埋进去。刺绣是很费工的东西,但是她不想自己的东西只有贵族跟有钱人才买得起。 要是一般百姓也能穿上她裁剪刺绣的东西不知该有多好。 她常这么想,却心有余力不足,就算尽量压低价钱,也做不到理想的地步,反而因为此举惹来同行怨言。 这间绣花弄是天鸟过出的钱,虽说他不在的时候居多,也常常不务正业的到处乱跑,把整个绣坊都扔给她,可是她喜欢这个可以让她消磨时间的地方。 对于天鸟过的性别,她不觉得需要刻意弄明白,因为无关男女,要不是有他,豪门的生活早就把她给消磨至死。 是的,她出阁了,是个已婚女子。 仔细想想有几年? 七年,没错,她嫁给了天青鳞,到今天,当了七年狐狸庄有名无实的大少夫人。 当初,她年纪小得可以,也没当真,后来会承认这段婚姻,是因为它带来很多方便。 瞧,已婚的妇人就是能方便出门上街。 “是哪个王八蛋定的规矩,出门谈生意一定要男人,怎么,女人就不是人啊!害我美丽的胸脯不能出来见人,偏见嘛!”换回女装的天鸟过一把挽起长发,三两下编成漂亮的螺髻,透明的纱衣垂到地面,还故意把颈子、胸、臂全部裸露在外。 活过来的他躺进专用的贵妃椅,掐着莲花指端起早沏好的茶啜了一口,这才满足的吐了口大气。 “你那胸脯怎么看都是洗衣板,男装女装有什么差别。”这几年来不再对他的惊人举动吃惊,反过来有时候她还能将他一军哩。 “人家为你鞠躬尽瘁你还不领情,坏栀儿!”他撒着娇。 “好啦,好啦,等等跟养蚕人家的约我去谈!这样成了吧。”想偷懒就坦白说一声,他的男人气概果真被面皮上的胭脂水粉给远光了。 天鸟过对服装要求高,面部化妆也不马虎,铅粉、胭脂、鹅黄、黛眉、点口脂、画面靥、贴花钿,这趟回来又添了斜红、眉炭,看起来市面上流行的化妆品在他脸上一样不缺,真是爱美到无力的地步啊。 “还是你最好,我爱你,栀儿。” 他的舌粲莲花她不是头遭领教,当耳边风就好,当真的人要吃亏的。 “被你爱到的人都没什么好下场,普通的爱就好了。”见招拆招,这些年他俩混得熟透,没什么不能说的。 安静不到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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