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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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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你不把妈咪找回来我就会开始变坏,去网咖,去泡马子,去摇头,让你每天跑警局。” 自从他懂得要妈咪开始,爹地就用那种内疚得会溺死人的口气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当爸的都认错了,他当人家儿子的人能怎样,总不能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爹地去把妈咪找回来。 可是,那是以前,现在,只能在画中看见的妈咪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好!要是爹地还龟毛的了肯把妈咪找回来,哼,他也有办法。 曹黔脸皮抽动,这个小鬼,越来越难说服。 “小言,我们还不能确定她真的是妈咪,要是认错人这样不好。” “我小,妈咪不认得我没话说,我不会怪她的,可是,妈咪离开我们的时候你又不是婴儿,她怎么会认不出你来?” “也许,她还生爹地的气。” 哼,他也生爹地的气啊。 “阿姨说做错事的人要付出代价,爹地,代价是什么意思?是很贵的东西,像你跟我吗?因为爹地做错事,所以妈咪才会不见,可是我想要妈咪啊。” 曹黔没办法继续保持谈笑风生的表情。 “那我们一起去求她好不好?”兵分两路总比他一个人单独奋斗成功的机率要多得多。 “爹地说过,我们可能认错人,你突然叫她妈咪会把她吓坏的,吓跑她,你也不想吧?”是他不好。 他想起刚刚荷眼拒人千里的冷漠,那装不出来的,是什么原因让她把他忘得干干净净? 她那凉凉的眼神叫人打从心底觉得不舒服。 荷眼、荷眼,这名字烙在他的心底,变成一种痛,怎么可能忘? 他承认那些年他的眼中只有事业,腊烛两头烧的工作让他忽略了她,他以为把她放到婚姻里面,给她最好的物质生活就够了,其它的,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可以慢慢来。 他没有做到婚姻的承诺,让她依靠信赖,让她快乐无忧。 她走了。 留下破碎的字庭,和无限的打击。 他爱得不够。 逼走了她。 烟岚飘飘,葛萝攀附在老松身上,扎进的根蔓冒着点点红花,山丘下有一弯清澈的河,蜿蜒着,不知道流向何方,终日潺潺的水灌溉了这片土地上的繁花,桃花粉嫩胭白,掩去了半片的晴空,风来,瑟瑟的掉了一地的花雨。 在水一方,绿草苍苍。 这是荷眼的住处。 随风摇曳的蒲公英掉在她的眼皮上,扰了她的午憩。 “霍一飞,你不能老是想进来就进来,改天要是我在换衣服,你看见我身上任何一块肉而要娶我,这样我太吃亏了。”这年头不懂什么叫礼貌的人比地上的蚂蚁臭虫还多,就算待在家也得不到安宁。 脚步声收敛了,因为来到她面前。 “好哇,反正我也失恋,我们就凑成一对吧。” 去! “我们都单身,你的提议满诱人的。”他继续逗她。 “你啊,给老娘有多远滚多远!” “小小狐狸精,老是喜欢充大。”他不是老牛,也不想吃嫩草,要说嫩草……不用瞄,他后面就一个叫人头痛的。 狐狸精不全是千万年成精的,他眼前这个是年轻的美眉,也因为年轻,才会摔了那么大一跤,还痛到现在。 “你很惹人嫌。”荷眼最讨厌被训话,偏偏这家伙是老子投胎,满嘴道德经,听久了都会倒背了。 “我知道。” “知道还来?想害我长针眼喔!” “虽然这片大草原是你家后院,偶尔给人练练脚又不会怎样,我是你的监护人欸,每次来都摆晚娘面孔给我看,害我做得很没劲。” 霍一飞很高,立体的五官看起来并不讨喜,介于阳刚跟斯文的中间,乍看之下很难马上发现他的特色在哪里,换言之,也就是说,他是个很普通的人。 这个普通人是中部某家太子爷庙的乩童,事业范围拜景气不佳,社会环境变差,人心思定的结果,一间小庙香火鼎盛,有逐年发展扩张的趋势,忙得**乏术的人居然大驾光临她的小屋,打死荷眼也不会相信他是因为想念她这只狐狸精而来的。 从古至今,神妖不两立,他是神仙的代言人,就算时代不同,那种自视高妖一等的气焰还是不会变。 “我可没拜托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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