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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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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咸阳城郊,丰年镇。 人行喧扰的大街上,忽见一名脸色憔悴、长发纠结的壮年男子,背上系着个包袱,手中握着一把长剑,神色肃杀地朝着前方的大庄院走去。 他所经过之处瞬间变得寂静,市井小民都被他身上暴戾的气势给震住了;没有人敢开口跟他搭讪,只能睁着溜溜大眼好奇地看着他走向──“聚义庄”。 今儿个正是“聚义庄”庄主孙朝元的五十大寿。 说到孙朝元,在陕西一带可是响叮当的大人物,不论黑、白两道都敬他三分;孙朝元出身草莽,早年干的是打家劫舍的勾当,但他不但武艺不凡,而且足智多谋,不出几年工夫就在绿林中称霸,后来不知为了什么突然脱离了绿林,在丰年镇上建了所大庄院,取名“聚义庄”。 自此他不再做老本行,扮起了扶弱济贫的大善人,来往结交的都是武林中的名门正派。由于他为人慷慨、出手大方,才几年的工夫就让人忘了他曾是个盗匪,反而在武林中备受推崇。 “聚义庄”张灯结彩,敞开的红杉大门上贴着大大的“寿”字。 这会儿,从四面八方来道贺的武林豪杰,已被招待到内堂去接受庄主热情地款待,门口只剩两、三个小厮无聊地在那儿闲聊。 当那壮年汉子走到离门前一丈远处时,他们才注意到他──披头散发、面容凶暴,身上穿着一件已被尘土染黄的黑色长衫,怎么看也不像是来贺寿的宾客。 看他直冲着大门过来毫无停步之意,小厮中较年长的孙发立即往门前一站,一手插腰、一手平举在胸前,语气不善地开口喊道:“这位大爷请留步!不知您上咱们“聚义庄”有何贵干?” “我找孙朝元!”那壮年汉子双手一背,大剌剌地嚷着。 孙发一听,皱起了眉,这人竟直呼老爷的名讳,煞是大胆! 复又瞧见了他背上背了个大包袱,该不会是哪家老爷差来送礼的无知下人吧? “你把您家主人送的礼交给我们就行了,我们老爷这会儿正忙着呢!”说着,孙发示意立在两旁的家丁过去解下他背上的包袱。 那壮年汉子条地退了一大步,双手打开护着背后,脸色怪异地说:“别过来!我不是来送礼的──”眼神一瞪,他又说:“我是来报仇的,孙朝元杀了我一家,我要他血债血还!” 孙发大吃一惊,连忙使了个眼色让人进去通报,一边厉声地说:“今天是我家老爷大寿,是谁让你来闹场的?” 壮年汉子不再与他啰嗦,跨步向前一把推开挡道的孙发,直朝院里走去;其余的仆人被他的气势所慑,不敢再上前阻挡,只敢跟在他后头喳喳呼呼的。 “聚义庄”总管孙兴接到通报后,立刻出来处理。 在庄主的寿诞发生这样的事,怎不教他这个当总管的心惊?!要是处理不妥,可是会在众多的宾客面前坠了“聚义庄”的名声的。 想到这儿,孙兴不禁加快脚步;他一走到前院,就看到那名壮年汉子气势汹汹地过来。 “不知这位大爷怎么称呼?”孙兴上前作揖。 “柳克勇。”那名汉子不得已停步道。 “原来是柳爷,怠慢怠慢!”孙兴拱手又问:“不知柳爷府上哪里?” 柳克勇性子急,不耐烦地大喊:“孙朝元那个杀人凶手到底在哪里?为何不敢出来见我?难不成他是只缩头乌龟!” “柳爷,请您说话客气点!在地方上,我们庄主是以急公好义著称,绝对不是什么杀人凶手。我想这其中一定有误会。” “误会?孙朝元害死了我一家九口,我不杀了他,怎么对得起我死去的爹娘和二哥、二嫂一家,还有我的娘子和我的儿子?”柳克勇咬牙切齿地吼着,眼珠如要迸出一般地睁着,好不吓人! “孙兴,这是怎么回事?”孙朝元在内堂听到前院的嚷嚷声,匆匆跟宾客告了罪,出来瞧个究竟。 “启禀老爷,这位柳爷口口声声说──” 原来这个穿着锦色长袍、气态威严的男人就是孙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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