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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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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然山泉,宛如蓬莱仙境。 海皇岛港的守备森严,不论何时都有数艘海盗船,轮流守护着,可是在岛的另一处是峭壁悬崖,却无人看守。 因为,峭壁极高、强风呼啸,就算飞鸟也难以立足,何况是人。 那处高崖上,就是海皇宫的所在地,其宫建在岛上的至高点,能近看海港、远眺大洋,确实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却有一个人,自行驾着装满海草,当做掩饰的小舢板,绕过海港的眼线,在高崖边靠岸。 幸好,今日风平浪静,要是换个风浪大的日子,这小舢板一靠近崖边,肯定就要被大浪给打上岩石,撞成破烂的碎木。 男人将舢板的小锚,投掷在岩缝之中,然后抬起了头,仰望那高崖峭壁。 崖上,隐约可以听见,管弦丝竹之声,显然那海皇不只是会打仗,还颇为风雅,挺懂得享受的。 觑着垂直断崖,他先确定路线,然后才一提气,跃上灰色垂直的山崖,那对旁人来说,只能插入两根手指,或是踩着丁点儿脚尖,根本无路可通之,却让他轻松当成了立足点,不过是几个起落,他己在转瞬间,跃上了高崖。 他是鹰,不是寻常飞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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