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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好!”紧张消失了,孟樵喜孜孜地替她戴上项炼,待她转过身来,“很漂亮!”他得意地说,然后探手拥住她,在她还没有意会到他想干什么之前,便俯下唇来贴住了她的嘴,自然得好像睡前刷牙一样。

  晓笛猛然抽了口气。

  若是其他任何男人,早在他的唇碰触到她之前,她就把对方摔成一百零八种最佳倒地姿态,再一脚踩在对方身上警告对方永远别再做这种尝试;或者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将对方踢成七七四十九截,然后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抑或是在他不知死活地把舌头伸进她嘴里恣意品尝之际活活掐死对方,再埋到后院里的垃圾山下放火焚烧毁尸灭迹──这才是她最正常的反应。

  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好像南京板鸭一样全身僵硬,双眼瞪得比金鱼还大,脑袋里塞满了棉花,全然无法做出任何规制上的反应,大大违反了自然的生理循环,害她连呼吸都忘了.直到他满足地离开她的唇,她依然连睫毛都不曾眨一下,呆然的脸早已胀成紫红色的了。

  “Szeretlek!”

  晓笛错愕地捂着自己的嘴,听他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懂的匈牙利文,又在她脸颊上啄了一下,之后便扬着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心旷神怡地吹着口哨迳自回房里去了。

  而她仍旧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的初吻耶!他居然就这样好像上了一趟厕所似的把她打发掉了!

  她是马桶吗?

  慎重考虑片刻后,她终于决定,下回他若是再敢如此胆大妄为,届时非得加倍惩罚他不可。而后,她回到房里趴到床上,把自己烧红的脸埋入冰凉的枕头里。

  原来,这就是亲吻的滋味!

  好……好猛啊!

  也许是等得不耐烦了,也或许是因为快过年了,晓笛的姨婆竟然真的堂而皇之地带着孙子阿明跑到公司里来找“孙媳妇”,希望能“确定”一下晓笛究竟打算何时要嫁给阿明。

  哭笑不得的晓笛只好先打电话向大姊求救,再把姨婆和阿明带回家,等大姊回来后,便谎称要上厕所从后门尿遁了,然后回公司火速办好请假手续,随即逃难似的早退回到孟樵家,意外的发现孟樵已经醒了,刚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抓着一粒咬一半的苹果。

  “你醒了啊?正好,你的工作没问题了,可以去向你老妈辞职了。”

  孟樵脸色一喜。

  “真的?那是说我可以留下来不回去了吗?太好了,Szeretlek kicsim!”

  一听他又说出那个最近常常听到的匈牙利字眼,晓笛心中立起警觉,可是在她尚未摆好防备姿态之前,孟樵已然冲过来在她唇上重重的啵了一下,随即兴高采烈地跑去打电话了。

  自从圣诞节过后,孟樵就好像感染上了亲吻病毒似的,有事没事脱口便是那句她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匈牙利语,然后把她抓去东啵一下、西啄一口,没亲个过瘾他绝不放手。

  最可恶的是,明明可以躲开的,她却偏偏闪不过,也许是因为她并不是认真的想要避开吧!否则,他的照片老早就贴到失踪人口第N号档案上头了。不过……

  现在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公司这一波招考的人员要在过年后才开始上班,还有……”她板着脸正色道。“一旦开始上班之后,你可不要给我散散的混日子喔!”

  “OK!”孟樵一口应允,旋即涎着脸问:“那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去庆祝一下吗?”

  “庆祝?”晓笛嘲讽地哼了哼。“你知道我今天有多衰吗?”

  孟樵愣了愣。“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姨婆真的跑来公司找我了啦!”晓笛忿忿道。“而且,从公司大门口的服务台一路喊到办公室说我是她的孙媳妇,然后每个同事就用那种很夸张的表情向我恭喜,你知道那样有多糗吗?”

  “那……你得请假了?”

  “废话!”

  “嗯!这样的话嘛……”孟樵小心翼翼地觑着她发烧的脸色。“要不要去发泄一下?”

  于是,这晚两人跑到KTV去飙了一整晚,吼到喉咙哑了,啤酒再一桶一桶的拚命灌,然后醉茫茫的继续吼。吼到凌晨,两人究竟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当两人醒来时,是相互紧紧拥抱住对方的,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地上。

  两人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分开,再同时呻吟着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整整两天后,两人才从酗酒中完全清醒过来。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两人郑重发誓。

  可惜这个誓言维持仅仅不到三天就宣告冰消瓦解,因为邵晓昙突然打电话来宣布她的婚期已经决定了,晓笛乐得差点没疯掉!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吗?”她狂喜地大叫。“代表我自由了,她们不会再东管西管我了,我不必再屈服在她们的淫威下遭受蹂躏了!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宣言,快,快,快去买两瓶酒来,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所以,他们再次大喝特喝,晓笛的笑声没停过,而孟樵喝至中途之后,却相反的愈来愈沉默,他仍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眼神却盯着晓笛迸射出愈来愈炽热的光芒,最后,那光芒几欲焚火燃烧,蓦地,他砰一下放下杯子,杯里剩余的酒洒了满桌,晓笛愕然的望向他。

  “我想跟你做爱。”

  “欸?!”晓笛错愕地拚命眨动醉意蒙眬的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想跟你做爱!”孟樵更大声地说。“你不敢吗?”

  人家说喝醉酒的人是万能运动员,没什么不能做,也没什么不敢做,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这点在晓笛身上可以得到最佳印证。

  “开玩笑,为什么不敢?”竟敢说她不敢──管他是什么事不敢,这简直是侮辱她!“来就来!”说完,她还很阿沙力的啪一声扯开自己的衣服。

  两只眼猝然冒出两簇火,“你不会后悔吗?”孟樵沙哑地呢喃。

  “我从不做后悔的事,做了就绝不后悔!”晓笛豪气万千地放言呛声。

  “你确定?”

  “当然确定!”晓笛晃着脑袋傲慢地抬起下巴。“而且,你最好给我认真点做,别让我说你样样都不行,连这个也不行!”

  就某方面而言,“不行”这两个字是属于禁忌的字眼,可能使一个男人再也不能,也可能激起可怕的后窗杀机,最起码,收到这两个字的男人也一定会设法让对方吞回这句话。

  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着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着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裸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同样的,两人不约而同惊叫着滚下沙发,再同时呻吟着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回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明白情况怎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 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着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立刻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好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我老妈,晓笛,快去找我老妈到匈牙利来救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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