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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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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二哥,他说……”一口喝干了啤酒,孟樵又挥手叫侍者再拿一杯啤酒来。“前天下午你自己一个人在会场里闲逛,可能太无聊了,所以就跑到中庭去,结果在那儿碰到一个哭得满脸花的小鬼。起初你很温和的想跟那个小鬼沟通,好让你抱他去柜枱等待父母招领……” 啥米,那时候也有人在看着她? “……可是那个小鬼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但愈哭愈大声,而且死不肯让你碰他,后来你一火大就表情很凶恶的吼了那小鬼一声,结果那小鬼不仅吓得不敢再哭了,还乖乖的让你抱到柜枱去。二哥说你很……呃,有爱心。” 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于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你好像要去买什么东西,三哥就跟在你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你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你才两脚就把那两个家伙踢成两个大字型,他说你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家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么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于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 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着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闲闲在家等着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 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准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昙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准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于,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么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于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么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里,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你终于属于我的了!” “不对,你属于我的!” 孟樵笑了,修长的手轻抚在她小腹上,“Szeretlek!”他呢喃般地低吟,然后俯唇深吻她,那样缠缠绵绵、温温柔柔的深吻,晓笛叹息着融化了,早已不是第一次亲吻,却仍像初次般令她心跳不已。 即使新婚的兴奋依旧不曾降临,更没有丝毫罗曼蒂克的气氛,唯有那浓醇的情意,深刻的眷恋逐渐在两人心中弥漫开来,醉了两颗心,也醉了这甜蜜的夜。 良久后,他离开她的唇,贴近她耳际。 “lmadlak!” 爱你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在台湾时,他就不断这么告诉她了,她却懵懵懂懂不知,从来不曾回应过他,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她听不懂嘛! 不过,现在她懂了,理所当然要回应他。 于是,两条藕臂缠上了他的颈子,噙着顽皮的笑容,她踮高了脚尖,附嘴在他耳傍。 “私はあなたを愛してる!” “嗄?!” “私はあなたをずっと愛してる!” “你说啥?” 她说啥? 她说她爱他呀,笨蛋! 她说她一直好爱好爱他呀! 听不懂吗? 哼哼,自己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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