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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讨厌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实告诉我,我会立刻和你离婚,绝不会让你为难。”

  邹文乔终于抬起头来看着她了。“这是原来那一件。”

  冉樱点点头,脸色更严肃。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请你千万要遵守稀有动物保育法的规定,绝对绝对不能吃掉我!”

  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

  虽然邹文乔一直忙着处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诉冉樱,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从搬到这栋两层楼的透天住宅里之后,一切家务都是冉樱一个人在打理的,而邹文乔则忙着早出晚归。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应该会暂时撇开公事吧?

  没有!刚结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里,自己又回到公司里去了。

  至少他会早点回来吧?

  没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将近三点才听到他开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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