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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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啡儿疑惑地转过身去,意外地瞪着站在身后不到一米距离的人。 “God?” “如果你想要进入莫速,大概要等上一年吧。” 啡儿听了,不禁一愣。 God伸手压了压帽檐,“如果你非要进入不可,我倒是可以为你提供一个机会。” 如果倒霉是不分时间、地点、人物的话,那么啡儿真的很希望被霉神选中的人不是自己。 异国的天空下,站在鸟不生蛋的密林里,她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乐极生悲。 “只要成为我的助手之一,我可以在事情结束后安排你进入莫速工作。” 当时,那个叫God的小毛孩是这样让她心甘情愿地答应加入的。于是,她终于意识到当人家的助理——尤其是所谓的天才的助理,等同当一名包身工,每天没日没夜地忙,倒在床上睡不到几分钟,一个电话她就得马上火速赶赴,而往往,只是为了帮某天才做些可恶的杂事,例如煮泡面。 “到达当地后,会有人过来接你的。” 然后,在某个忙得几乎虚脱的深夜里,她的手里塞了一张机票,接着,三个小时后,她被打包上了飞机。 当时,那个可恶的小毛孩说她的任务是为随后赶赴的大军打点,也就是说尽量了解一下当地的文化,习俗。甚至,早已经安排了人接她前往目的地。 可事实上呢! 那个“早已经安排好的人”却在这个密林里走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人了! 头疼地揉了揉眉心,啡儿一咬牙,把脚边的厚重行囊背到背上。 “该死的God,既然要拍《落阳时分》,为什么非要来英国?” 如果按照剧本,在德国拍电影不就好了吗? 起码,她不会简单地迷路啊! 天气好冷,空气像是被凝固了般,啡儿的鼻子都被冻红了。 “千万别下雪。”抬眼看着厚重的天空,啡儿皱了皱眉,走到附近的大树下缓缓坐下来。 “不要下雪……” “什么,人不见了?” 旅馆里,坐在火炉边正舒服地翻着书页的应奎,意外地看着慌张走进来的部长和尾随这位部长走进来的服务生。 “先生,是一名年轻的女士。” 挂着羊咩须的部长才说完,身后年轻的服务生就抢着开口:“不对,是一名很漂亮很年轻的小姐。”说罢,年轻的脸醉红,又补充道,“真的很漂亮。” “闭嘴!”部长脸色铁青,又惶恐地转向应奎,“这孩子太年轻了,看到年轻的小姐,害羞又兴奋,结果只顾着自己走路,就把人家给丢在树林里了。” “树林?” 应奎把书轻轻地合上,望向身后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旅馆外围的一片墨绿。他知道,树林真的很大,即使是本地人,也常在那和树林里迷路。 再看阴霾的天空,此刻正开始飘着雪。 “你们是希望我帮忙一起找?” 不然,还真解释不了他们为什么要跟他这名客人汇报这件事。 “不是的,先生,那名漂亮的小姐跟你是同伴!” “约翰!” “我又没有说错,他们提的行李上面有一样的标志啊!” 约翰的话让应奎愣了愣,目光飘向摆在床边的行李,上面的确印有标志——莫速集团的标志。 “我们还是赶快去吧。” 虽然他也有在树林里迷路的危险,但天空已经开始下雪了,不管那个迷路的人是谁,他都不该袖手旁观。 他拿起搭放在椅背上的大衣,催人离开。 “约翰,你到底还记不记得自己把人丢在哪里了?” 雪里,应奎与约翰在相同的景色里努力地寻找着,可是,不管找了多久,问了多少次,约翰的回答总是那一句“大概在前面吧”。 “大概在前面吧!” 终于,应奎在听到第三十八次这句话后,忍不住说道:“我们分开找吧。” “可是,先生,分开找你也会迷路啊!” “放心,我方向感很好。”应奎说罢,拍了拍约翰的肩膀,“你有带着手机吧?” “有。”年轻的脸上依然带着不信任。 “这是我的号码,找到了给我电话。” 接过应奎递过来的名片,约翰挠挠头,把手机从大衣里掏出来,快速地按键,不一会,应奎的手机响了。 “保持联系。” 把约翰的号码保存后,应奎独自走向另一边。 “啊……”约翰突然想了起来,“那边是我刚刚走的路。” 但想想,觉得迷路的人都会乱走,于是,他什么话都没说,转进了另一条路。 又过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找到人。 应奎有点泄气地站在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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