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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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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人牵手照的关系,记者们努才寻找着女主角利琦菲的近况,周边甚至开始有狗仔跟着她;而另一位主角闫雅克,则是努力地查对身份当中,只可惜到目前为止他们连一点基本资料也没有。 牵手照的男主角究竟是何等身份来头?这个疑惑只在各大媒体上出现两天,便逐渐消失由其它的新闻所取代。 一般人或许认为是记者追不到新闻,所以自然而然地换个新闻去追,但事实上是利琦菲发挥了她的人脉关系,要求各家媒体别再追着他们的新闻跑,那对她的生活只会造成困扰,她不想因为自己身份的关系对闫雅克造成负担。 他没必要承担这些的。 “你怎么不问问为何我们不再上报了?”再一次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利琦菲自然想着两人第一回牵手被拍照的事,好奇闫雅克为何可以不对这事情提出任何疑问? 刚填饱了肚皮,闫雅克牵着她柔细的小手像散步般地走着,目的地是他的住处,那是他俩目前最喜欢的约会场所。 “你不想多余烦人的事,自然会有办法解决。”闫雅克将温柔的目光从四周的街景调向身旁的女人身上。 今天两人的身分若是对调,他也会为她做出相同的事来,他能理解她想减去不必要的麻烦,能理解她想要保护两人恋情的心情。 望着他,利琦菲打从心底愉快地微笑着,但也以为他温柔的目光开始双颇微微地泛着红晕。 他总是能够轻易地用一句话、一个动作或眼神,便挑起她的情绪反应。 可以是滑过心头的甜蜜滋味;可以是让情感一再深陷的悸动;可以是稳定她躁动心绪的暖暖温度;可以是肉体上激清高潮的狂欢…… 他就像是一本记载着黑墨的书,每翻过一页,带给她的全是不同的感受,让她迷失在他精采无限的文宇当中,只因为他的精心编织。 很巧的是,他的职业是一名作家,专以文字来吸引大众,织出让人萦绕于心的故事,而在她面前,他则是将自己化身成为那令人目眩神迷的文字故事。 他迷人、性感、独特,却是意外地鲜明。 闫雅克这个名字早已消失在她的掌心里,已如预见地渗入了她,刻画在她的心上。 “每次听见你这么了解我个性的字句,我总是怀疑我是不是被老天偷走了记忆或时间,要不我们怎么可能只是在一起才半个月的情人呢?”好吧,她不得不承认在爱人面前,她无法掩饰任何真心想法,站在他面前她几乎是透明的。 闻言,闫雅克发出迷人低沉的笑声,将握在手里的小手再收紧一些。 “换句话说吧!不如说我们是天生一对,所以才会在短时间内如此契合。”语毕,他拉起她的手,在她白皙的手背上落下一吻。 以为这一个吻,利琦菲笑得很开心,她很想回给他一记亲吻,但看似大方的她骨子里可是很害羞的,所以现在在大马路上的她只能忍一忍了。 “我发现你真是一个坏男人。”这是抱怨,也是撒娇。 “为什么?” “因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呀!你让我这么喜欢你,那表示你真的很坏。” 她想,爱上他只是早晚的事情了。 “那你也是坏女人,因为我也很喜欢你,已经到了迷恋的程度了,谁才是真的坏?这笔帐我们又该怎么去厘清呢?” 原来闫雅克的笔名就是克洛维斯·卡内,那名法国科幻小说作家,这一点是利琦菲第一回踏入他屋里才知道的。 他的著作总共只有六本,分力三大系列,在科幻小说界很红,作品版权售出三十六国,甚至有电影公司打算改编成电影。 所以他是个红牌科幻小说家,他有丰实的收入,住在昂贵地段上的高级小豪宅里,压根不在乎她有没有雄厚的家世背景。 “原来你这儿也有罗曼·多杜的书啊!”利琦菲的声音有些意外,却也不真是那么意外,毕竟罗曼·多杜可是红遍全球的大作家,很多人都有收藏他的书,而闫雅克所收藏的是英文版的。 回到闫雅克的住所,他们直接往书房里移动,她说好要听故事的。 他的书房很大,甚至比主卧房还大,他在屋里大半以上的时间都待在这,卧房只提供了纯粹睡觉的功能罢了。 “我这里有很多书。”闫雅克说着,分着心挑选着她或许感兴趣的书本,而他没说的是,他其它屋里的书更多,这里的书籍量其实是最少的,以为他并不是年年都会回来台湾住一段时间的。 他的工作是玩文字,他的兴趣也是玩文字,而在这过程之中,他还发展出另一种开心的玩法,那就是四处旅行。 这几年随着写作关系,他开始喜欢四处走动,到异地去生活一段日子,因为不同空间的民情有助思考与体验,有了不同的生活感受和感动后,所挥洒的文字才有真实情感。 但现在他搬到她心底去住了,有些习惯或许该做些调动改变,他必须好好想想。 “你老实回答我,一样是写小说,你会不会嫉妒或羡慕罗曼·多杜呢?” 多少会有一些吧?她猜。 虽然她的男人也是个当红的作家,但比起罗曼·多杜还是差了很大一截。 该是说,很难有人可以超越罗曼·多杜,他已是一个传奇。 “一点也不会。”闫雅克毫不犹豫地回答。 闻言,利琦菲的视线从热悉的书皮移到闫雅克身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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