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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臻臻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不愧是我弟。”

  官厉耘看着一桌子剩菜,想想,举手招来服务生,点了炸物,汤物,一盘生鱼片,又让服务生再多拿一瓶酒过来。

  “你在舞字也三个星期了吧,怎么样,梦醒了吗?”

  “没有。”

  臻臻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官厉耘,“你该不会对若琪还是抱持着当初的想法吧?”

  “当然不会。”

  臻臻叹了一口气,唉,她想也是……

  “她比我想的还要有趣。”

  咦咦咦?有趣?

  看来,她这个弟弟果然非常人也,连她这个好朋友都不知道若琪哪里有趣了——当然,以国中认识到现在,漫长十几年的孽缘来说,若琪很可爱,也好相处,可是,以男人的角度来讲,若琪可能就不是那样有趣,那样好相处了。

  重点不在于她有房、有车、可以自己旅行、自己去看电影、收入不错……这些可能会让男人产生压力的现实优点,重点在,她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喜欢,所以不想改变,男人跟她交往容易产生“你到底爱不爱我”的困惑。

  高中时,若琪第一次真正想要争取一个男生,结果那男生说喜欢温柔的人,选择了宛茜,于是若琪直到进入大学才展开初恋。

  初恋嘛,小女生爱得轰轰烈烈付出一切,加上上次的阴影,她觉得要很温柔才可以,从不敢违拗男友半句话,只要男友一唤,哪怕明天就要期末考,她也一样会出门。

  她配合男生的习惯、男生的嗜好、男生的时间安排,哪怕是她一点也不想去参加的活动,只要男生一通电话,她还是会准时出现,结果男生还是劈腿了,劈腿的对象据说是个很有想法的女生。

  若琪哭到脸肿,从此以后个性丕变,女奴变成女王,爱情世界里她不再配合别人。

  以前有个爱慕者曾经说,若琪是感情世界的独行侠,她不想跟着别人,也不想别人跟着自己。

  当事人听到很囧的表示,“又不是我愿意的”,是啊,如果委屈都不能求全那还委屈自己干么。

  她完全了解若琪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也很支持她,但现在……

  “所以,你打算继续待在舞字?”

  “没错。”官厉耘脸上出现淡淡笑意,“我记得以前学过一句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臻臻想起他在交易所的薪水,又想到他在舞字的薪水,叹了口气,“那还真是大材小用。”

  “无所谓,又不是要待一辈子。”

  “你该不会是打算把若琪追到手就走人,回去做本行吧?”

  “当然不是。”

  臻臻稍微安心——这圈子没有永恒的秘密,她跟官厉耘关系迟早会曝光,要是让泥姊知道她力荐的人根本对编剧没热忱,只是想藉机接近心仪的女生……以舞字的恶势力,她贺明臻怕要脱一层皮。

  “不过我还是会回纽约,毕竟爸妈都在那。”

  “那若琪……”

  “一起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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