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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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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以前就觉得高毅这个人有点难接近,倒也不是说他脾气不好或是怎么样,大概因为是中义混血的关系,他的五官非常深,虽然脸孔比较偏向东方人长相,但一双眼睛却是蓝色的。 那样海水般的美丽蓝色,漂亮得让她不敢直视。 她记得他拿的是意大利护照,交换学生来台湾念一年书,中文好到她曾怀疑他从小就接受完整的中文教育。 两人说过几次话,见到面也会点头,吃过几次大堆头聚餐——要说熟的话有点勉强,但要说不熟,他又三天两头塞给她蛋糕饼干——虽然都是爱慕者赠送,他不吃转而嘉惠给她的。整个“腊肠社”就只有她一个女生,应该也是顺手吧,她可不会自作多情到以为他对她有好感。 毕竟,高毅长相出色,又有一堆让人遐想不已的谣传——A说他是意大利某古老家族的继承人,B说他是米兰知名品牌创办人的私生子,C说他其实是法国波尔多最大酒庄的少爷,D的情报则显示,他在德国有十座城堡,E说他是黑手党储备的秘密武器。 最惊人的是,每个证人都信誓旦旦。 A曾经看到高毅的胸前刺着玫瑰与西洋剑的古老图腾,B则表示高毅跟那位只在米兰时尚周露面的大师简直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相似,C说曾经听到他用手机遥控家族酒庄生意,D说…… 每次听到这些,蓝瑟都会想,高毅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要继承这么多东西啊。 古老家族,知名品牌,酒庄,城堡,这些就已经够吓人了,居然还要当黑手党秘密武器。 还好他只念一年书,时间只够传这些谣言,如果他是两年交换生,恐怕连非洲部落跟欧洲王位都要一并继承了。 高毅当然不知道她脑袋在胡乱转这些,只觉得那曾经的暗恋心情在看到她的当下,突然又起了波动。 想再跟她聊聊。 很想很想。 于是,当她替方大志解释完原因,他很自然的推过菜单,“先点餐吧。” “好吧,我真的很饿,所以我不客气了。” 蓝瑟打开菜单,从前菜,色拉,一道道点起。 在等待上菜的时光,她的表情始终洋溢着一种明亮的幸福。 高毅突然想起图书馆的那个午后,他听到关于蓝瑟的形容——她的愿望是吃吃喝喝,到处走走。 喝了口服务生送上的餐前酒,高毅很自然的问,“毛毛好吗?” 蓝瑟既惊讶又高兴的看着他,“你居然还记得毛毛!” “好歹她也在我腿上睡过好几觉,怎么会不记得。” 蓝瑟被他的说法逗笑了,“我带回家养了。” 毛毛是警卫养的狗生的,可生下来就跛脚,变成手足中的小可怜,总是自己在校园游荡,后来不知道怎样走到腊肠社的社办,在这里受到喜爱,便常常窝在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他们养的狗。 方大志毕业后,腊肠社自然也解散,社办钥匙交回,蓝瑟舍不得毛毛,于是问了警卫能不能把这只狗让给她。 警卫原本就不想要这只跛脚狗,有人要简直太好了,一口就答应,还附带毛毛吃饭用的狗碗一个。 蓝瑟没想到高毅居然还记得毛毛…… 看来他只是脸长得比较刚硬,心地应该满柔软的。 “对了,你还记得庄至为吗?他要结婚了。” “庄至为,我记得。”一个很斯文的男生,被初恋女友狠狠甩掉后,从此就不相信女生,“他终于从被前女友甩掉的伤痛走出来了吗?” “呃,其实他没交过女朋友,也没有前女友,他是同志,但怕爸妈不能接受,所以才那样说,后来不知道怎么样还是被他爸妈看出端倪,爸妈毕竟是爸妈,惊讶过后还是希望儿子快乐,所以他跟他男朋友要举办婚礼,得到爸妈的祝福,他太高兴了,还一一打电话要我们一定得到。” 高毅很是意外,“原来是这样……” “你没想到吧?” 高毅点点头。 “但其实我有想到耶……虽然这样讲起来有点后见……可以前我就觉得,就算是被天仙甩掉,也不至于伤痛这么久,全校有几百个女生,难道都没有他的型吗……不过,哎……你会不会觉得我在放马后炮?” “不会。”高毅笑笑,“不过你怎么会想到的?” “因为……”蓝瑟略带别扭的说,“我有朋友就是这样子的。” 那个人就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事实上的好姊妹,卫跃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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