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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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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被全天下的男人伤透心,也不会爱女人。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说起感情世界的复杂——当然,大部分是他在说,她在听。 她这辈子还没真正恋爱过久得了恐男症,爱情对她的定义只存在电影和书籍,还有身边朋友的遭遇。 靠在卫跃嘉身边好舒服,但是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怦然心动啊……蓝瑟不由自主想起星期五方大志在会议室介绍高毅的瞬间,她真的觉得高毅闪闪发亮。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也挺好,多出很多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去哪就去哪,不用跟谁报备,可有时候会觉得,真的会想要一个人陪在身边,不管好与不好,至少可以彼此分担和分享。” “你讲到报备,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蓝瑟已经习惯他小事化大的个性,因此只稍微抬了下眼皮,“哦。” “等等啊。”原本在沙发上躺的舒服的男人突然爬起来,往自己包包翻翻找找,然后拿起手机按按按,“你看。” “干么,又要炫耀成玺给你的甜蜜短讯吗?是的话我不要看。” 这两个恶心的人,每次都发那种腻死人的短讯,然后卫跃嘉就会肉麻当有趣逼她看,一面逼她看一面又说不好意思…… “这次不是啦。”把手机荧幕伸到她面前,“快点看。” 蓝瑟睁开眼睛,看到银幕上显示着“同事失恋,在她家陪她,关机。”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干么给我看成玺的报告短讯啊。” “吼,你看下发件人。” 狐疑的又看了屏幕一眼,这一看不得了,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蓝瑟拿过手机,看到发件人显示着两个字:瑟瑟。 瑟瑟……就是她啊。 可她什么时候发过这种简讯啊,展望的女孩子们个个都跟无敌金钢一样,就算失恋也可以正常的上下班,没人会在跟男友分手后黑着眼圈来的,根本不需要人陪啊,何况,她不记得这件事情。 看了看发件日期,更奇怪了,居然是前天。 前天她人还嘴在高毅家呢……咦? 蓝瑟拿着手机,对上的是卫跃嘉笑眯眯的神情,“奇怪吧。” “是很奇怪没错。”她一脸不解,“高毅为什么要发这种简讯给你?” “那当然是为你好啊。” “不太懂。” “这让本大师来给你解释清楚。”男人在沙发上坐好,“如果是情侣,没有哪个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女朋友醉在别的男人家,发生这种事,百分之九十会吵架,他会用你的手机发这个短讯,就是因为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而他不想我们为了这种事情吵架,懂吗?” 卫跃嘉顿了顿,“我整理出的顺序是,你在餐厅喝醉了,于是他打电话叫我这个男朋友去餐厅接人,但没想到我这男朋友正跟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所以关机,又不希望你跟我因为喝醉不归而吵架,于是发这个简讯——女朋友跟男朋友说“同事失恋,在她家陪她,关机”很正常,也没问题,不会吵架,天下太平——这样用心良苦,你懂吗?” 蓝瑟点点头,“你居然可以想到这么多,好厉害。” “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和同事去夜店玩,没听到手机,成玺找不到人,结果隔天跟我大发飙,搞得我快跪下道歉了,只差没斩鸡头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等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高毅这个人……你不觉得他很有趣吗?” “其实他很无趣哎。”蓝瑟认真的说,“一板一眼,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做事方式,当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碗盘摆的规规矩矩,环境可以清洁到天天打扫的样,基本说来就是一个非常方正的男人。” 他呆了呆,然后叹了口气,“我发现你不恋爱是好的,因为你男朋友如果没有超强EQ,会被你气得吐血身亡。” “我又没讲什么。” “我说的‘有趣’是耐人寻味的意思。” “那你就讲耐人寻味就好啦,为什么要讲成有趣,你讲到有趣我当然会想到无趣。” 卫跃嘉忍住想抽筋的冲动,告诉自己要冷静。 蓝瑟没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喜欢与被喜欢的心情,身为她的好友,他得重头教育。 “我觉得高毅非常的为你着想。” “因为从小受菁英教育的影响吧,他们家在意大利好像是几百年的姓氏了,中文说法就是望族了。” “你以为望族生下来都是好蛋?望族也会出混蛋啊。”卫跃嘉继续分析,“所以说他对你的着想,跟他的出身和教育无关。而是跟高毅与蓝瑟有关,你看电视那张签名版,你觉得他是那种走在街上随便要人签名的那种人吗?” “应该……不会。”她没办法想象高毅跟人要签名的样子。 “高毅这个人,我以前在学校也听过他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就算对方是比尔盖茨或巴菲特,他也不太可能会做这种事情,可是,他在街上遇见夏洛伊雪曼居然会帮你要签名,你觉得这代表什么?” 蓝瑟在迟钝,也听出所以然了,“你该不会觉得他喜欢我吧?” 男人松口气,“还好,你没我想的那么笨。” “可是……全世界包含你爸你妈我爸我妈在内,都以为我们在交往,而且会在三十岁前结婚,他条件那么好,干么喜欢别人的女朋友。”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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