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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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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玺媛将黄色的杯子放入杯盘,送到了七号桌的客人面前。 转过咖啡厅的门型弯,正准备去跟乔霓说一下话,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 乔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还是一样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叫他的旧名“浅井奏”,还是叫他那个大红大紫的艺名“莫斯”比较好。 不想面对,但是,二十七岁了,难道要像小孩于那样躲开吗?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与乔霓的友谊也会持续,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 犹疑之间,乔霓已经先走了过来。 “我有打电话给你,不过你一次在忙,一次在点货,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你如果不想跟莫斯讲话,我就带他走。” “没关系。” “哎呦,玺媛……” “真的没关系。”方玺媛定定的说,“其实,自从他上次来店里之后,陆陆续续都有打电话来这里,那时他就一直讲,等他从香港回来,希望能跟我吃顿饭,所以……不要紧。” “真的?” “等宜倩来我就下班,她应该快来了。”方玺媛看了一下时钟,又安抚的摸了摸乔霓的手臂,“我没有生气,该来的就是会来,早点说开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种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的感觉。” “那就好。”乔霓艳丽的五官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今天中午一直从香港拨电话,因为他明天又要去美国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时间……你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随著玺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她很担心她们的友谊会因为那个花花公子受损。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湾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来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莫斯之所以会来“冰蓝海豚”,并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来找当时被银行开除,暂时在这里打工的自己——基于这段说也说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们好好谈。” “小心下楼。” “会啦。”乔霓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说:“如果你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著,多晚都醒著。” 面对她这样的心意,方玺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你啊,早早上床睡吧,储备体力,好准备生宝宝。” “可是……” “你好罗唆。”方玺媛笑著婉拒,“我有品曦,还有湛蘅,至于你,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我怕你太累,生出来的孩子会变丑。”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乔霓走后五分钟,宜倩就来了。 方玺媛脱下绣著海豚跃水画面的粉色围群,朝角落那张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离,但是,感觉好艰难。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在刚刚乔霓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对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样。 很久以前,他叫浅井奏,跟她一样是东京华桥学校的学生,谈了三年她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恋爱。 后来他不见了。 留了信说想回台湾闯一闯,然后说会永远爱她。 问了华侨学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湾,所有的人都听他说过,就是她没有,在他准备把将来延展到台湾的时候,她像个傻瓜一样,在东京想著他们的未来。 未来并没有实现,她因为父亲结束生意的关系,举家又迁回台湾,然后在中文补习班认识了当时在那里打工的湛蘅。 接著考大学,过著自己的生活,准备毕业的那个夏天,她突然在报纸的娱乐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乡土的话来讲,就是当了明星。 那个跟她谈了三年恋爱,后来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因为中日混血的特点,让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报纸上的他不叫浅井奏,赶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现在叫莫斯。 走红得很快,她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为,他们之间是不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这回事……好久不见,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还是他打破沉默。 “玺媛。”他唤她,声音一如当年。 “思?” “我……今天才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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