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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或者是——原来,她真的没有办法抹去他的影子。

  越早厘清自己,对她来说越好。

  “果然男女的确大不同。”林辉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花时间去爱一个人,但不会花时间去等一个人。”

  “我没你想得那么痴情。”他十二月就要回加州了,整理好器材以及行李,大队人马便要深入沙漠,短时间内是与文明世界绝缘的,“我的人生没有为她稍做停留或是修正,感情?有。痴情?说不上。”

  三人说说谈谈,直到夜深露重才下山。

  隔天,是正熙飞往英国的日子,官仲仪原本想再去见她一面,但没想到就在他出门前一个小时,在山上乱吃零食的林辉煌抱着肚子上吐下泻起来--因为这样一个耽搁,时间就走掉了,待林辉煌恢复意识,正熙的班机早已升上万里高空,往千山之外的日不落帝国飞去。

  伦敦。

  虽然还不到真正的冬季,但十一月的平均温度对亚热带出生的人来说已是难以忍受的寒冷。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正熙还是有点无法习惯。

  天色太灰。

  天气太冷。

  云多雨多,加上初来乍到,所有在台湾可以轻易完成的事情一旦越过海洋,便都会显得困难重重。购物、买书、看电影等等,每次上街都是与地图的冒险--但即使如此,正熙依然维持着隔日出门的习惯。

  气势磅礴的国会大厦,气派宏大的温莎古堡,以及不畏寒冷仍旧在海德公园游玩的孩子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单纯的走走。

  多走走,眼界会比较开,心胸也会比较开。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整天关在房子中一定会变得很不健康,潘才驹很鼓励她多多认识伦敦。

  “就当散步,也可以到附近的大学旁听或者是问问看有什么可以选读的课,书先念着,将来总会用得到。”

  因为是潘才驹先开口的,因此正熙顺势道:“我已经找到想念的科系了,可是他们说没有开放旁听。”

  潘才驹皱眉,“怎么会没有?你把学校名字给我。”

  一周后,她收到简函,学校欢迎她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校旁听。

  欢迎她的原因,正熙心知肚明,因为她有一个懂得大英律法的“好丈夫”--名义上的。

  他们虽然已经注册,但一直分房。

  潘才驹是个聪明人,看得出她心意不定,因此那时他要她跟他去英国的时候,加上了但书,“我们可以先当室友,如果感情真的培养出来,那最好,但若是朝外发展,也无所谓,反正我们有离婚协议书。”

  所以其实有点好笑,他们是结婚了,但两人及证人们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也一直放在他们位于布鲁斯贝利的公寓。

  要结束婚姻?简单得很,到户政机关把手续办好即可恢复单身。

  感谢那张协议书意味的自由保证,正熙与潘才驹的感情一直维持着不错。

  比朋友多,但却又比恋人少。

  圣诞节那天,潘才驹在科芬园的高级餐厅定了位子,两人用餐喝酒,气氛愉悦中,正熙发现有一位中国侍者对潘才驹频送秋波,一直过来问东问西不说,后来居然要起了名片,看到潘才驹很困扰的样子,正熙佯装大怒,留着八字胡的领班连忙跳出来道歉,而且坚持他们下次一定要再来,“由本餐厅请客。”

  两人一直忍到出了餐厅门口的转角才大笑出来。

  “你居然比我有男人缘?”正熙怪叫,“这是什么世界?”

  “拜托,我什么都没做。”潘才驹一脸无辜,“我从前菜端上桌就一直埋头猛吞,你自己也看到了,是他过来,不是我过去。”

  “哎喔,好羡慕你喔,我来到伦敦一个多月了,不要说跟我要名字电话,就连跟我示好的人都没半个。”

  “童正熙--”威胁性十足的声音。

  “好啦好啦,我不讲了。”正熙笑到全身没力,“喔,差点忘了,我有件事情想问你。”

  潘才驹没好气的回着,“说。”

  “被大帅哥搭讪的感觉怎么样?”

  “童、正、熙。”潘才驹的声音回荡在积雪的红砖街道上,“我杀了你--”

  新的一年,正熙有了自己的时间表,什么时候去矫正发音,什么时候去购物,什么时候是跟潘才驹的吃饭时间。

  他们仍然维持着比恋人少,比朋友多的关心。

  公寓的邻居都羡慕他们这对“模范夫妻”,天知道他们相敬如宾是因为没有争吵的理由啊。

  她把自己处理得很好,除了那份小小失落。

  失落某一部分对爱情的纯真。

  明明已经顺己所愿,应该是很安心、很安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点安心与安定的感觉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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