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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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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谷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么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么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么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谷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后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跟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嫩嫩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后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嫩,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后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后,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后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 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么她那么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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