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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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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委屈,虽然在大厅上要伺候吃饭,但郡主跟郡马一直都对我很好,从不立我规矩,也免除天天问安,放眼京城,其它的太太也未必有我舒服,倒是你,要这样骗郡主到什么时候?” “虽然是天机,但勉强泄露给你听也无妨。”苏榭露出坏笑。 “这可是我跟表哥一起想出来的,我们越相好,母亲的标准就越低,表哥是庶子,我是儿子,一样为难,一样会被许以比较高的要求,可一旦母亲与姨母认为我们彼此有意,那她对我们就只有一个要求,成亲生子,所以母亲不会一定要求名门淑女,也不会逼我纳妾,只要我回家,她就高兴了。” 陆盛杏一面觉得郡主可怜,被自己儿子这样耍,一面也有点感动,如果不是自己出身太低,苏榭根本不用使出这招。 也不得不说,这招非常好用,郡主不但对她好,对她也从不挑剔,宝姐儿虽然是女孩子,一样备受宠爱。 吟—— 远处传来敲钟的声音。 陆盛杏稀奇,“这附近有寺庙吗?” “这里跟昭然寺就是相背的地方,所以晨钟晚钟都会传过来。” 居然是昭然寺! 陆盛杏蓦然想起自己前生求到的那张凶吉签,可不就真的应验了吗,大凶的前生,化凶为吉的今生。 话说命运还真是不可思议,第二次出郡主府时,她真没想过会再回来而今她与他夫妻恩爱不说,孩子都有了,他为了确保郡主不为难她,还连喜欢男人这种事情都认下,她也不奢求能更好,只希望这样的平平顺顺下去,祖母跟母亲要长命百岁,她还要看着弟弟出息,把大房扛起,当然,她也要跟苏榭恩爱下去,宝姐儿跟新哥儿虽然可爱,但她还想继续生。 “想什么,笑成那样?” “没事。” 苏榭对她招招手,“坐过来我身边。” 陆盛杏依言靠过去。 他拿起一只茶杯给她,接着拿起自己的,跟她手臂互勾,笑道:“当年纳妾,我们没喝交杯酒,此刻名分已定,既然钟声震响,神明就在附近,我们就在神明面前喝吧。” 她心中感动,与他勾着手,在神明见证下,以茶代酒,喝了交杯酒。 不是夫妾,而是夫妻。 “夫君!” 苏榭一笑,“娘子。” 湖光山色中,两人相视一笑。 前生家人四散,自己也贫病交迫致死,今生为善布施,避难不为恶,总觉得因为自己不报仇,所以命运给了自己福报,让她遇到一个可以理解她,并且包容与欣赏她的人,这么好的夫君,她连想都不敢想,但他却出现了,还从成亲宠她到现在。 她的奇怪在他眼中都是有趣,她偶尔发脾气对他来说都是个性,他总说没关系,再大的事情都说没关系。 这几年带孩子,没时间细想,现在孩子不在身边,突然想起好多事情。 她的夫君…… 抬起头,他正对着她笑,陆盛杏心一暖,一切尽在不言中。 后记:十只香蕉 写的时候没注意,顺稿时才发现我把“十指相交”写成了“十只香蕉”,笑得东倒西歪。 我写稿子不太会一直回头看,反正就是一直写写写,所有的错字、笔误,设定矛盾都是最后一起修整,也为了让脑子净空,完稿之后一定会停好几天,才开始着手顺稿,然后会发现很多类似十只香蕉的错误…… 当然,卡稿的时候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卡稿真的很难形容,卡住了,“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哪里不好,那一两千字得看好多遍,不停的修,不停的调整,这种时候删除重写是没用的,就很像武侠小说中的练功,就是有个关卡必须通过,才能大功告成,卡稿也类似,砍掉重练没有用,得跟那一两千字磨到获得最后的胜利。 这两年都在写古装稿,已经很习惯让主角们生活在古代了,但我自己写的时候,偶而还是会不适应,例如在古代很理所当然的男尊女卑,或者提出七出(吼),这些在古代小说的天经地义,都跟我的内心有某种程度的抵触,不过小说毕竟是小说,还是希望尽可能贴近那样的氛围,所以在这里小小的说明一下。 最后,希望大家喜欢这本小说,我们下本书再见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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