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简璎 > 大米虫嫁腹黑总裁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二十八 | |
|
|
激情两回,己经整整耗掉两个小时,两人穿好衣物之后,幼露才看着霍兰,润了润嘴唇,问道:“那个……你为什么没告诉我,霍棠回来了?” “我也是早上才知道。”他穿上西装外套,看着她。“他听说了我们的婚事之后就突然跑回来,要求在公司给他一个设计师的职位,我母亲已经答应他了。” 幼露听得一楞一楞。 她知道在霍家,严厉的霍父永远只会盯着霍兰一个人,不容许他做错任何事,只因他是集团的接班人。 而霍棠,就由他们那柔弱美丽的母亲宠溺着,对他的要求百依百顺,也养成了他骄纵的性格。 所以,霍棠既然从母亲那里下手,他们的母亲又答应了他,那么即便霍兰再不愿意也会照办。他不会拂逆他们母亲的意思。 她也发现一件事,那就是霍棠一天到晚想引起他父亲的注意。就算是做坏事也好,他渴望父亲能看他一眼。 而相反的,霍兰对母亲很恭敬,但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却很疏离。他知道母亲的注意力全在弟弟身上,对他从来不会有任何要求,也因此,当母亲偶有要求的时候,他一定会照办,好像是希望母亲也能认同他。 “所以,他真的会进设计部?”她咽了口口水,上心志不安的感觉油然而生。霍兰点了点头,深璧着眉峰,俊酷的脸庞蒙上一层阴影。 “不要啦……”幼露禁不住哀叹了一声。 霍棠那张嘴巴不饶人,她无法想象自己与他共事的情况,到时八成得把耳朵塞起来才行。 “我也不希望你们一起共事。”霍兰嗓音微沉,“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工作,先专心准备婚事,婚后只要好好当我太太就行了。以后,就当专职的家庭主妇,照顾我们的孩子。” 幼露瞪大了眼眸。“什么?” 他希望她不要工作?他说,他希望她不要工作?! 也就是说,她又要回到米虫的行列了? 哦!不!她说什么也不要再当米虫了! 她比谁都清楚当米虫的痛苦,就算嫁给他之后衣食无虞,她也绝对不要再当米虫。她一定要有一份靠她自己赚来的薪水,这样心里才会踏实。 “我要工作!就算得跟霍棠一起共事,我也一定要工作”她激动的说。 霍兰面色一冷。“你说,就算得跟小棠一起共事,你也一定要工作,为什么?为什么明知与他共事会是一件令你极度不舒服的事,你还是非要工作不可?” 幼露紧紧握着拳头喊道:“因为,我不想再当米虫了” 他根本就不了解当米虫的痛苦啊!他按部就班的进入慕兰集团,没有失业的问题,他可不可以稍微体会一下她的心情呢? “听着—”霍兰的脸色变得深沉严肃。“嫁给我之后,你就是家庭主妇,是慕兰集团的总栽夫人,不是米虫,也没有人会再叫你米虫,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我不是担心别人眼光,我是打从心里不想再当米虫,就算跟你结婚也一样。我不要被你养,我要有工作!” 霍兰抿了下唇角,沉默的看着她。 幼露继续激动的说下去,“还有,我对服装设计的工作充满了热情,现在才要起步,我不要放弃,我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我可以设计出好的作品来” 他静静凝视着她。“如果,我一定要你辞掉工作呢?” 她首次鼓起了勇气,但强的看着他。“那……那我也只好重新考虑跟你的婚事了。” 要命!第一次的激情之后,怎么会是这种结局啊?幼露真是欲哭无泪。 幼露和霍兰陷入了冷战,冷战让她身心都感到很疲惫,她一边要应付设计出金部商品的压力,一边又要承受霍兰的冷漠对待。 她只是想保有一份工作,不想当只大米虫而己,为什么他不能了解? “幼露,休息一下吧。喝杯焦糖奶茶,还有蛋糕,都是我刚刚去楼下那间咖啡店买的。” 霍棠帅气的出现在她座位旁边,把一杯焦糖奶茶和一块蛋糕搁在她桌上,嘴角扬着笑意。 幼露坐在位子里,胆战心惊的抬眸看着他。“你你实在不必这么客气,以后买你自己的就好。” 她心情己经很闷了,霍棠又来搅局。 他进了公司之后,天天找机会跟她攀谈,好像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以前交往过一样。他超级高调,没事就对她大献殷勤,搞得两位少东在争夺她这小小设计师的花边消息不胫而走。 “这是你的设计图吗?我看看。” 也不等她同意,霍棠就径自取走她桌上的设计图。 “很好嘛,你真的很有才华。”夸赞一番之后,他把设计图拿到她面前,修长手指指着袖口的地方。“不过,我觉得这个部分用立体剪栽会更出色,我知道一种布料可以很挺,但看起来很柔软,要不要我告诉你?” “真有那种布料?”她眼睛都亮了。 霍棠毕竟在巴黎的名校毕业,还在国外拿过几次设计大奖,他的意见对她来说都很受用。 刚开始,她只是接受他的意见而己,后来渐渐的就不那么排斥他了,因为他其实也没有太逾矩的行为,就只是跟她聊聊设计。 而霍兰…… 唉,霍兰。 那次休息室里的激情甜蜜就好像没发生过般,他们的婚礼还会如期举行吗? 那天争执后,冷战又过了几天,他用伊媚儿给她一封信,再次表明他不愿她与霍棠共事的立场。她看得一阵无力,不知如何回应。 然后,他就和凯莉、汤米飞到欧洲去参加时装大展了,她还是透过珍妮才知道他出国,而他一通电话都没有打给她。 算一算,他去了十天,也快回来了。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