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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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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她喽。”钟潜大方地说:“反正我钟潜不差她那张嘴,况且只有短短三个月,出不了什么大乱子的。”奇怪,怎么说这话时,他心里猛跳,一阵一阵不好的预感隐隐传来,好像真会出什么乱子似的。 “既然如此,潜,对她多包容点,失忆的人是很脆弱,也很没有安全感的。”Dr·庄由衷地说。 他看得出来钟潜与这个女孩似乎有点水火不容,但站在医生的立场,他还是必须奉劝钟潜。 “脆弱?”他重哼一声,“看不出来。”他反倒觉得她在他家里如鱼得水,简直当自己是主人。 “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基本上就像踩在云端似的,不知道何时会摔下来,你看不出来她脆弱,或许是她原本个性使然,有很多失忆的人都在半夜哭泣,因为他们不知该何去何从。” “是这样吗?”他很怀疑。 好吧,就当作积点德,对她好一点也无妨,不过话说回来,他对她还不够好吗?这“好”的定义实在很模糊呀。 在医院待了一早上,一回家钟潜就忙不迭地喊热,管家毕恭毕敬地送上一杯主人最喜欢的矿泉水,缓缓报告道:“钟先生,丁先生来了。” 钟潜眉挑一挑,“丁先生?”世上他认识姓丁的人只有一个,莫非…… “潜!”浑厚嗓音传来,一名身穿罂粟红毛料西装的高大男子从沙发里站了起来,他朗朗的笑容豪迈不羁,眼光有种灼灼逼人的威力,浓密的毛发,微微有些落腮胡的感觉,光是看他的体型,就可以判断他的肌肉很结实。 “妈的,维岩!真的是你。”钟潜乱吼乱叫。 “是我。”丁维岩笑了笑,他知道钟潜习惯用粗话来表达他的开心与不开心。“别来无恙?” 跟在钟潜身后进门的程劲雨打住脚步,她看着这名令钟潜欣喜的陌生男子,一边欣赏他的穿着——剪裁合身的罂粟红西装,里头一件骆驼黄翻领薄毛衣,不打折的长裤熨得笔挺,搭配一双深咖啡色小牛皮鞋,既有绅士的优雅,又不失落拓滞洒之气,伟岸英挺。这个人比钟潜会穿衣服多了。 “死不了。”钟潜拥着他伙伴坐下,“倒是你怎么舍得飞来这里?” “这位小姐是——”丁维岩友善地看着程劲雨,冷落人向来不是他的习惯。 丁维岩,十方烈焰的“磁场”。二十八岁的他排行第二,长久以来一直居住在德国的柏林,他所有拥有的厂房之大,是全球工业之首。 “她不重要”钟潜撇撇唇,连介绍的意愿都没有,“还是谈谈你吧,你的股票去年又是独占鳖头……”他心想,开玩笑,仆佣已经被程劲雨收买了人心,不能连他十万烈焰的兄弟也让她给抢去。 “丁维岩。”虽然钟潜要他别理她,他仍站起来客气地对程劲雨伸出手。 “程劲雨。”她有丝迷惆地看着丁维岩,这种亦父亦兄的感觉好熟悉,似乎在她生命中也有一个这样的人。但,是谁呢?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喂,维岩,你保证不把看见这女人的事给传播出去。”钟潜未雨绸缎地警告着,他可不想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拷问给疲劳轰炸。 丁维岩坐下,拿出一只雪茄来,“我又不是雅浦。” 十方烈焰中最喜欢和大伙交流消息的就是“虹霓”——方雅浦,不管有什么资料到他手上,准会弄得人尽皆知,而且“虹霓”一定第一个禀告给他们远在埃及的义父知晓。 雪茄——程劲雨鳖起眉心。 “有什么不对吗?劲雨。”了维岩敏锐地察觉到她异样的神情。 她摇摇头,说不上来有什么不对。 钟潜挑挑眉,“你别理她,她失忆了,现在是一问三不知,你跟她聊天也是白搭。” 丁维岩点点头,没再多追究理由,径自点上雪茄,与钟潜攀谈起来。 短短问谈间,程劲雨对丁维岩的好感又加重了一分。一个成熟的人不会随便挖人疮疤,也不会随便交浅言深,丁维岩显然就是这种懂得拿捏分寸、进退得宜的人。 “什么?你要住饭店?”钟潜道。这个“磁场”太不够意思了,难得来凤凰城一趟,他居然说要住饭店。 丁维岩不慌不忙地说:“别误会,我不是不想住这里,住饭店是因为洽公方便,公事结束之后,我就搬来你这里,到时你想赶我都赶不走。” “这还差不多。”’钟潜嗯哼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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