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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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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著唇,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著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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