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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银衫天生就很受用旁人的“需要”,这会儿也一样,他这般哀求的语气令她心里软成一片。

  “我不走。”银衫反过来握住他的手温柔的拍了拍,再将他的手盖进被里,再度掖好被角。楼天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他想永远病着,让她永远照顾。

  可惜天不从人愿,因为按时喝了药,第二日他的情况就好多了,路明请来大夫诊脉又开了几日的调养药,这下他想再装昏迷都不成了,只好“醒来”。

  “少爷总算醒了。”路明大大的松了口气,他伺候了几日,少爷病情益发严重,可到了孟姑娘手上就痊癒了,真是神奇。

  “孟姑娘呢?”楼天临蹙着眉,他已经坐了起来,背靠着靠垫半坐着。

  大夫来之前,他听到路明让她先出去,等大夫走了再进来,免得被大夫见到她在县令大人的房里,要传出什么闲言闲语就不好了。

  “在秋香房里。”路明奇怪地问:“少爷怎么知道孟姑娘来了?”

  楼天临瞪了路明一眼。

  他会跟路明说他是怎么知道的才奇怪,那是他和银衫之间的私藏亲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就是知道。”他拿出了主子的权威。“你送孟姑娘回去,跟她说我已经没事了,让她回家好好休息。”

  路明有些不以为然。“少爷,孟姑娘照顾了您一夜,您不亲口跟她道声谢?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楼天临冷笑回道:“还没跟你算帐,谁让你请孟姑娘过来?若是有损孟姑娘闺誉的谣言传出去,你能负责?”路明被骂得一愣一愣的,但听到后来他却得意一笑,赖皮道:“小人不能负责,少爷负责不就好了?小人是玻璃心肠水晶心肝这才把孟姑娘请来,瞧少爷昨儿个还话都不能说,现在不就生龙活虎了吗?”

  “别耍嘴皮子了。”楼天临脸色微沉。“我要写信,取笔墨过来。”

  “又要写信?”路明嘀咕。

  他家少爷才给京里写信没多久,皇上那里都还没回音哩,也不知道他家少爷写了些什么,他比较想知道他们还要在白阳县待多久,何时能回京?

  事实上他觉得有些不对,他家少爷是来暗查赈灾金弊案的,可是却没怎么见他在查案,实在不像他家少爷的作风,他家少爷可不是懒散办事的主,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吗?

  “你让徐壮拿笔墨过来,你不用过来了。”楼天临一横眼。“你送孟姑娘回去,吩咐车夫慢慢走,别颠着姑娘了。”

  事到如今,他很明白自己一颗心都在银衫身上,他跟她不可能再没什么,因此他非要问清楚不可,皇上究竟为何要找她?

  多年前他曾在围猎时舍身救了皇上一命,原是皇上大意要入虎口,他代替皇上入了虎口,他伤重命危,疗养了整整一年。

  因此,皇上许了他一个承诺,能为他做任何事,能回答他的任何问题。如今,他要动用那个承诺了。

  密函上,他只问了一个问题。

  御书房里,案上厚厚一叠摺子待批,但李凌反覆看着由渠州驿站传来的密函,垂着眼睛,食指轻轻敲着御案。

  “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是不是朕的女人?”李凌蹙着眉。“徐治贵——”

  “奴才在。”

  李凌不置可否地道:“你说说看,天临问这个是想做什么?”

  “依奴才看来,楼大人可能找到皇上要找的人了。”徐公公毕恭毕敬地答道。李凌眸光一闪。“何以见得?”

  徐公公把头垂得更低了。“而且,似乎还和那女子之间有了点什么。”李凌微微挑眉。“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徐公公有条不紊地说道:“楼大人一向对女人不上心,若是跟那女子没点什么,只消把人给带回来便成了,又何必追问皇上与那女子的关系,且还用了皇上的承诺,让皇上不回答都不成,这便表示楼大人很在意,非常之在意那女子的事。”

  李凌微微弯起嘴角。“徐治贵,朕都没看出来的事,你却看出来了,莫非在进宫之前你有过喜欢的人?”

  身为大宁朝最年轻的御前首领大太监,徐公公的定力非常人能比。“皇上贵人多忘事,奴才七岁进宫,彼时皇上也是七岁,钦点了奴才伺候您。”

  一个七岁的孩子能懂情爱吗?真是。李凌摸摸鼻子。“当朕没问。”

  知道楼天临问话的意思之后,他原想捉弄一番,可君无戏言,这是天临舍命换来的,他又岂可胡乱答之?再说了,那家伙从未爱慕过任何女子,在他苦追天爱时还不断嘲笑他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的行为实在愚蠢,如今那家伙好不容易动了凡心,他倒要看看那家伙要如何不蠢,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那家伙能多理性。他提笔回覆了密函,心情颇好的笑道:“看来白阳县肯定是好山好水,天临到那里就正常了,难怪皇后要推荐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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