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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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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让开!马惊了!” 这一喊造成恐慌,街道顿时乱了起来,银衫和楼天临也被胡乱要找地方躲的人群给撞开了。 “楼大哥!” 银衫急着要找楼天临,幸好他的白衫抢眼又身量颀长,她很快发现他离她颇近。 一匹黑马直直冲了过来,到他们这段时却忽然慢了下来,银衫直觉不对,那马哪里像受了惊的,分明还受到马上之人的驾驭,那人单手拉住韁绳,马便放慢了,他手持长剑,凌空而下—— 银衫看出他的目标是楼天临,她急喊,“楼大哥危险!” 她扑过去,长剑落下,瞬间在她背部留下一道长长剑痕,从肩到腰际,血很快渗了出来。人群里尖叫四起,才一错眼,那行凶之人已策马而去不见踪影。 楼天临讶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样的事会在他眼前发生,适才他们还有说有笑的走在街上,前后不过眨眼工夫,银衫竟在他面前遭人行凶,竟在他的面前倒下…… 人群里有人喊道:“快、快!有人当街伤人!快去报官!” “血……血……”某个人瞪大了眼,张着嘴。“我的天——那、那是——是县太爷啊!”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错不错!是县太爷哪!我可是见过县太爷哪,上回我和吴二争那块地时,就是县太爷给审的……” “什么?那是咱们新任的县太爷啊……” 场面越来越紊乱,楼天临已抱起银衫冲向医馆。 “少爷!”路明第一个冲进医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间还因为喘气太急说不出话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他才由小贩手中接过那只写着“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水灯,没半个时辰又有好几个人风风火火的来报官,竟然说县令大人给人刺死了! 综合他听来的片段,他以为伤者是他家少爷,当场吓得他魂飞魄散,背后一片冷汗。 他家少爷可是楼家三代单传的独子,身子说有多矜贵就有多矜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以死谢罪不足惜,家里的老太爷和老爷、夫人怕是承受不了这样大的打击。 “少爷!您没事吧?没有伤到哪里吧?”路明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主子,那衣衫上可是染着大片血迹啊,看得他的心也一跳一跳的。 能这样站着看起来应该是没事,可那大片血迹是怎么回事?这阴沉的气氛又是怎么回事? 咦?少爷眼神冷得像冰块,但却又让人看得出来他正怒火高涨,这感觉很熟悉,他的记忆里曾有一次见到少爷是如此神情。 那时,小姐刚被皇上下旨册封为皇后,但尚未举行大婚,却在要去忠义伯府做客时在大街上遭人掳走,显然是有人不想她做皇后,蓄意要造成她遭山贼掳走失了清白的事实,当时得知消息后,少爷就是这样的神情。就在府里乱成一团之际,当下少爷一语不发忽然出了门。 原来他是独自一人提了剑去山里找小姐,他们是双胞胎,两人之间总有些神秘的心有灵犀……说是这样说,但他知道是小姐一向聪明过人又临危不乱,懂得沿路留下记号。 总之,少爷找到了人,把那山贼一剑了结,把小姐带回,寒声吩咐下去,小姐今日因早起时发现染了风寒无法到伯府做客,她未曾出府,被掳走的是小姐的贴身丫鬟,是代小姐去送贺礼的,那丫鬟遭山贼凌辱已咬舌自尽。 当夜,少爷秘密进宫,没人知道他跟皇上谈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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