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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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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决心后,她来到之前工作的舞蹈教室,虽然她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但舞蹈教室的老板娘见到她却像见到老友般热络。 “我知道你都不记得了,澄美,可你在这里教舞这几年,学生们对你评价都很好,我也很喜欢你,我们常常一起偷闲去逛街吃饭。” 是吗?听着老板娘热情地诉说从前的点点滴滴,于澄美有些不自在地苦笑。 “听说我来这里工作以前开了一间咖啡店,你知道那家店在哪里吗?”她努力想问出蛛丝马迹。 “这个嘛。”老板娘蹙眉想了想。“有一次我们去喝咖啡时,你有跟我说过那家店的风格跟你以前开的店很像。” “是哪家咖啡店?” 老板娘告诉她店名,她在记事本上记下来。 老板娘看着那本精致的皮革手记,赞叹。 “你果然还是喜欢用这种手工记事本,以前我问你怎么不跟你老公一样用iPad,你说还是喜欢手写的感觉。” “是啊。”于澄美微微一笑,盯着自己从书店买来的名牌手记本,忽地有些恍惚。这个喜欢手写记事的习惯倒是从小就养成的,一直没变。 “对了!”老板娘想起什么,拍了拍头。“你跟我说过,以前你那间店里还摆了些你自己亲自从各国搜刮回来的手工记事本,好像还有几本是绝版珍品,你把店面顶让给别人后,那些记事本就送给常客当纪念了。” 送给常客?于澄美眼眸一亮。这件事倒可以查一查,或许有些人会将收到纪念珍品的事PO上网跟朋友分享。 她又跟老板娘打探了好些事,最后老板娘送她出门时,从办公室里拿出一方包装精美的礼盒。 “这个是你发生车祸那天,我们中午一起去吃饭时你在一家店里买的,是你事先特别订做的手工雪花球,你说是要送给你老公的结婚纪念礼物,后来你说要先去银行办点事,要我先帮你把礼物带回来,结果没想到你就出车祸了。” 说着,老板娘重重地叹气。“这东西就一直放在我抽屉里,忘了还你,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谢谢你帮我保管。”于澄美接过礼物,又跟老板娘慎重地道谢,这才告辞离开。 刚坐上她停在路边的那辆白色BMW跑车,她便迫不及待地拆开礼盒包装。 盒子里用泡棉层层叠叠地包了个剔透细致的雪花球,水晶球体里一个穿着连帽红外套的可爱小女孩蹲下身来,怀里抱着一只白色长毛狗……不对,那不是狗,狗的尾巴没那么长,那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几乎有身体三分之二长,四肢短小,尖嘴大耳,瞳孔椭圆,更像猫的眼睛而不是狗的圆眼瞳,眼神晶亮闪烁,透着某种野性与狡猾…… 这是狐狸! “狐狸,萧狐狸……”于澄美喃喃唤着,双手抚摸着玲珑冰凉的雪花球,脑海不争气地回忆起那个在汽车旅馆的夜晚。 那夜,她喝醉了,对他又撒娇又耍赖,闹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忆起当时的荒唐,于澄美粉颊窘热,颊色嫣红,像刷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 小女孩与狐狸——这就是她准备送给他的结婚礼物吗?莫非是意味着她和他...... 于澄美倏地咬牙,不许自己再想,她将雪花球收进盒子里,重新包好包装纸,系上缎带。 忽地,手机铃声响起,她瞥了眼来电显示,是周敦才打来的。 “有事吗?”她问,语气是连自己也未察觉的冷淡。 “只是提醒你,晚上党的募款晚宴别忘了。” “我知道,我会准时到的。” 挂电话后,于澄美怔忡地出神。 她其实并不想出席这场晚宴的,她出身政治世家,尽管这几年都没露面,仍有些世交的叔叔伯伯阿姨记得她,在那种场合遇上了,问起她近况如何,又得费一番解释。 问题是她父亲非要她去,说她这么一直躲着也不是办法,总有一天要重回社交界,趁现在在竞选办公室帮忙,正是好机会。 父亲的叮咛言犹在耳,而她习惯了顺服。 只能去了。 想着,她无奈地叹息。 狭路相逢! 当于澄美做好心理准备,盛装出席这场政党举办的募款晚宴时,她以为她只需要面对那些世交长辈的殷切垂询即可,反正于家早在四年前便编好了说词,说她出国游学了,之后又留在美国工作,直到半年前她才回到台湾,之后加入郑元祈的立委竞选办公室,担任他的秘书。 她的态度落落大方,语笑嫣然,陪伴在郑元祈身边四处周旋应酬,为他拉拢所有可能的支持力量,颇受好评。 正当她为自己今晚的表现暗自松一口气,转身意欲向送酒的服务生拿杯香槟时,指尖却意外碰上另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指。 看样子是属于男人的手,她以为对方肯定会将那杯香槟让给她,这是基本的绅士风度,哪知那人不仅不让,手指还顺势一弯,暧昧地勾住她嫩如春葱的纤指。这是干么?! 她震惊,感觉自己被吃豆腐了,倏地扬起阵来,狠狠瞪向那个跟自己抢同一杯香槟的男人。 不看还好,一看她整个人瞬间结冻,宛如受了魔咒的睡美人。 “怎么……又是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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