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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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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公平了,人受了伤就往医院送嘛!医生、护士会把他当财神伺候得舒舒服服,就算有个万一也能及时抢救,一切的急救设备是现成的,不怕他懒得呼吸蒙主宠召。 可是可恨的静居然把责任推给她,说什么伤人者要负责把人照顾好,以免有一天她们得去监狱探她。 见鬼了,一只空酒瓶有多大的杀伤力,她“轻轻”的一挥而已,分明是这只软脚虾太不济事,人家萤幕上的英雄用铁条捶也没事。 “你喔你,天堂有路你不去走,偏偏闯进了地狱门,你不会像我家的静一样盲目错怪好人吧!” 上官桃花认命地拧干毛巾擦拭一脸血的男人,十分护恨他有令女人争着想要的漂亮长睫毛,边拭边用眼神瞪着无意识的他。 其实她很不甘愿沦为看护,她一向都很忙。 忙着走秀、约会和勾引男人,有空还得到店里帮帮忙,她哪有时间看顾个要死不活的家伙,不担心她粗心大意地把人看顾到没气吗? 说实在话,这种照顾男人的事还是头一遭遇上,要是真有万一不关她的事。 “听着,这位陌生的先生,不是我心狠手辣放任你死去,要怪就怪上官文静,是她置你的死活于不顾,硬要塞给什么都不会的我,所以你要索魂讨债去找她准没错,在此我预祝你一路平安。” 这女人在说什么呀!他听得迷迷糊糊,似乎是有人快死了。 但是这件事与他何关,他的头痛得快裂了,浑身无力连想睁开眼都不成,他从来没有过这么难受的经验,比上个月的宿醉还要难过十倍。 躺在床上的南宫风流极力地想脱离眼前的黑暗,他知道自己快清醒了,小指轻轻动了一下,只要再努力一会定能重见光明。 头顶那道奇怪的女音又嘀嘀咕咕个没完,要是她少些抱怨、多些关心他会更感激。 “哇靠!你未免太细皮嫩肉了吧!我不过轻轻的甩个手而已,你怎么肿个大包,还有七、八道割痕,你存心让我不好过是不是,静一定会骂死我的。” 上官桃花边骂边上药,可笑的话语差点令人喷饭,已有意识的男人觉得很有意思,伤了人还能理直气壮的人并不多。 而且她的声音很好听,柔柔软软像春天的棉絮充满弹性,一个人自言自语也能说到发火。 他很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这么将自我辩护硬拗成至理名言,他怎么也忘不了那股杀气有多狠,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迎上一只透明物。 亲身经历后他知道那是空酒瓶,砸在脸上只有制造七、八道割痕已经是不可思议了,肿个包更是理所当然的事,不然她以为他是钢铁所铸的机器人吗? 怎么打怎么摔都不会有问题,只要不损及记忆体。 “咦!你长得挺帅的,和我的美有得拼,看在我们都是为美化环境而存在的人种,我会好好的照顾你到死,你尽管安息吧!” 上官桃花在他胸前划了个十字,一心为他可能的英年早逝而可惜,这么好看的男人死了会有多少女人伤心,连死都带着一身罪孽而去。 如果她能细心点将会发现,他嘴角有一抹笑,可是向来粗枝大叶的她只看得到他那张俊脸。 “反正你死都要死了就借我一用,因为我太保守了,所以N次初吻就便宜你了,你死后别来向我讨,我们魔女是不怕鬼的。” 南宫风流的确堪称风流,他耳中专门收集感兴趣的字眼,像N次和魔女之类他完全没听见,脑子里牢牢记住“初吻”两字。 他的心兴奋了,静静地躺着不再试图活动手指,他感觉到一股兰芷香气逐渐靠近,微温的鼻息在他上方浅浅呼出…… 突地,蝶吻似的唇办轻贴了一下又退开,他正不知足的欲发出抗议声,令他满意的重吻忽地压下,差点撞断他的门牙。 思!令人迷醉的吻,有着薄荷糖的香味,时重时轻挑起他原始的本能,身体的某个部位俏俏苏醒,它在呼唤着还要更多。 自有主张的手略微抬高几分,他打算改被动为王动,能遇到这么适合他的女人可不容易,他怎能轻易放过…… “二姨,你在非礼死人哦!我要去告诉三姨……”哎呀!想勒死她不成。皇甫酷踢着两只脚 桃花?! 好熟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快速思索的南宫风流按兵不动,希望能想起令他似曾相识的名字是何人所有。 “小间谍、小告密者,二姨待你可是不薄呀!你胆敢出卖我。”她往小脑袋弹了下去。 上官桃花拉住她衣领不放,担心她会四处去宣扬此事,到时她的脸就丢大了。 薄有分大小,刚才她被罚切洋葱时怎不见她帮忙求情。“我脖子快断了啦!二姨,放开我的领子。” “不放,不放,我为什么要放开你,对我又没好处。”这样拎着也挺好玩的。 上下蹦,左右晃,这让她想起一首伟大的民谣。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小孩子真好玩,反正她的妈也不在这里,趁机报报仇也好,看她以后还敢不敢不尊重她。 “二姨!我快吐了。”没良心的姨,她长大一定不孝顺她,让她当孤单老人。 她最伯脏了。“我警告你不许吐在我身上,不然老娘扁你哦!” “那你放下我不就没事了,我要吐了!”她又不是兔子被人拎来拎去。 “可是我不放心呐!”下一秒上官桃花发出巫婆似的尖笑声。“有了,你吐在他身上。” “什么?!”好恶毒的姨。 什么?!好个残忍的女人,居然叫小鬼将呕吐物吐在他身上。 暗自咬牙的南宫风流认为他应该“醒”过来好教训她,欺负小孩和不能反抗的人很有趣吗?她该尝尝玩火自焚的滋味。 “上官桃花,你到底在干什么?”要她照顾个受伤的人她倒是玩起小孩了。 上官桃花? 一道乍现的灵光穿透亘古记忆而来,南宫风流终于想起在哪里听过那个名字,她就是一直占据他心里最初空位的小女孩呀! 他记得她好小,好可爱,最爱穿粉红色衣服,粉红色小鞋,头上系的缎带、蝴蝶结之类的发饰也坚持要粉红色,唇红齿白相当讨人喜欢。 当初他一见她就喜欢上了,非拗着人家父母让他去接她下课,享受着握住她小手的柔软感。 她身上永远香喷喷的,干干净净的带着痱子粉的味道,笑是她给人最深的印象,小小的身子软绵绵总要人背,奶嗲声一起没人拒绝得了。 而他只是当时的座骑之一,因为有很多小男生抢着要背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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