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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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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微微扬起的唇畔似是带笑,神色柔和的望着打闹成一片的两人,温暖的瞳眸深处看不见即将到来的乌云。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 “让你恨。”沈贝夏不痛不痒。“哇!这凉茶好好喝,不苦不涩,甜度刚好,桃花,你上哪买的?” 听她夸凉茶好喝,贪嘴的程玉璋赶紧抢来一杯,沁心的凉意一下肚,暑气全消。 “家里带来的。”她不吃外食,周姨每日都为她备妥三餐。 “是不是你那位帅得撞墙的管家准备的?”如果是,她要多喝几杯。 这叫望梅止渴,吃不到上等肉就只好啃杯子。 “天气热,他不希望我中暑。”其实她体质偏寒,不容易中暑。 “啧!真好,有凉茶喝,又有美色可赏,你真是幸福呀!”沈贝夏一脸向往,托着腮帮子作白日梦。 “有钱你也可以请个男管家,何必羡慕别人?”程玉璋个性很直,说起话来不转弯。 “可是上哪儿找个兼具实用和美观的大帅哥,你指点我条明路,我马上找来。”又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人比人,气死人。 “这倒是,我家的管家长得像四角龟壳花,老师板着一张脸,没见他笑过,瘦瘦小小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清末遗民,割了下面的太监公公。”一想到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程玉璋猛抽了口气,打了个冷颤。她家那一只脚进了棺材的张管家怎么跟人家比。 “不过长的太帅也麻烦,简直是走动的祸害。”没事找来一堆桃花,烦都烦死了。 “什么意思?” 杜千桃不以为意,无动于衷的尝着现烤的糯米糕,倒是身旁的程玉璋迫不及待的追问,好奇得很。 “你们还记得八班的沈晶晶吧?”那个自诳是校花的女人,老用鼻孔睨人。 “你是说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孔雀的沈晶晶?”她印象不深。 “对,就是她,听说她高二那年就煞到桃花家的秦管家,还偷偷写情书给他。”作风大胆,一点也不害臊。 “情书……”记忆拉到过去,思绪飘远。“……有香水味,粉红色的信封,折成心形的信纸。” 原来是那个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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