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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无情。”巫斯的视线往下一滑,落在他手上闪闪发光的指环。

  他忘了荷米丝全是它在作祟,要是有一天它失去效用释放出所有的记忆,他们将如何自处?又有谁会因此受到伤害?

  “没谈过恋爱的人没资格评论别人的感情世界。”多情或无情他心里自知。

  听出他的讽刺,巫斯恼怒的朝他投去一记火球。“旁观者清,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盲目吗?”

  “小心火所带来的危险性,灾难往往是一个不留心引起的。”雷米尔轻挥一下衣袖,倾盆大雨随即落下。

  “你……你看你做出什么好事,咱们的魔法商品全泡汤了。”又要重新整理一遍,他真会找麻烦。

  没淋成落汤鸡的巫斯头上多了一支可笑的花雨伞,没有伞柄像是从脑壳长出来,收放自如。

  “是吗?”他一弹手指,所有的物品又恢复原状。

  这就是魔法师的力量,任意使用能量达成自己想要的目的,与需要念咒、藉助外力帮忙的巫师不同。

  “哼!你很行嘛!干么不拿这一招去哄女孩子,要死不活的装什么忧郁王子,真有时间愁眉苦脸不如用你那张俊脸拉客人,省得我看了心烦。”

  一想到两人年纪相当,他却比自己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巫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早来一步的代价是提前衰老,说什么也不划算。

  只是有一点他实在搞不懂,被荷米丝搞丢的血咒指环为什么又在雷米尔指间出现,仿佛不曾离开过的牢牢跟着他?

  这之中又意味着什么?

  雷米尔来到二十一世纪不久后,荷米丝便宣告失踪,连留声机也不见了,是她真的消失了,还是两人注定无缘,无法并存在同一个世界?

  他脑子里有无数的问号在盘旋,但总没有一个有解答,除非荷米丝或留声机再度现身,否则所有的无解将困扰关心此事的人。

  没有答案的谜题最叫人挂心,久久难以释怀,他不相信那抹透明的小小身影会从此音讯全无,回归最原始的纯净。

  “你很缺钱?”

  “只要是人都很缺钱,我只是渺小不见经传的巫师,而非尊贵伟大的魔法师,吃喝拉撒睡都需要用到钱。”虽然云家那小子愿无限度供养两尊老古董。

  为了他,他错过累积财富的黄金时期,孑然一身,远离家园。

  “我给你。”一说完,浙沥哗啦的钞票雨直淹巫斯的双脚。

  “你……你给我变回去,你这又从哪个金库偷来的?”他气得火冒三丈,几乎要冲上前掐住他的脖子。

  基本上法术的运用不可能无中生有,能将物件在瞬间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像钞票这类的东西不会平空变出来,它原本待在特定的位置上,却被他以偷天换日的魔法给剽窃,占为己有。

  “某艘游轮的赌桌上,有些人喜欢以现金摆阔。”既然全会输给庄家,不如他代为保管几年。

  “你……”他已经无力再说什么,偷赌鬼的钱好过打劫银行。“算了、算了,跟你这头驴子很难讲道理,以前的你顽固得不听劝,至今仍是难以教化。

  “看你想爱谁就去爱谁,我不管了,以后出了问题别来找我,我早就给过你警告。”

  很少动怒的巫斯甩动一头及腰白发,怒气冲冲的指着他鼻头破口大骂,摆明不再插手他的闲事,免得被他反讽的黑色幽默气到吐血。

  所以他一开始看他不顺眼是对的,要不是一时被他的深情感动而生恻隐之心,也不会昏了头的主动与他结交,造成今日的后悔莫及。

  再有一次抉择他肯定视若无睹,置之不理的任由他自生自灭,让他一辈子当个颓废丧志的落魄魔法师。

  “巫斯,感谢你这些年的支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永志在心。”雷米尔突然冒出一句感性的话,害得准备和他切八段的巫斯当场低咒连连。

  “不必了,你刚从我的心里除名。”他咬牙切齿的说道,恨他又害他心软。

  俊美的脸庞浮现似有若无的微笑,绿眸微微闪动一丝神秘色彩,雷米尔的抱怨不过是想让好友的生活增点乐趣,好让他感到不无聊。

  其实,他非常满意目前你追我跑的日子,一下子就得手的爱情有什么乐趣可言,追逐是一项培养耐力的运动,好的猎人都该懂得先摸清猎物的习性。

  虽然他不明白宝儿为什么拒绝他的接近,但是他会查清楚的,让她无所遁形的表明心迹。

  在这同时,城市的另一端也有苦恼的人儿正在烦心,彻夜难眠想着不该再相见的情人。

  该不该去见他呢?她好想依偎在他怀中,享受他温柔的呵护。

  还是不要比较好,以她现在这副鬼模样,谁会相信她曾是魔女莉莉丝的女儿之一,而且是最调皮捣蛋的那一个,让她的魔女母亲头疼得老嚷着要弃养。

  可是她被硬塞入这具身躯也不是自愿的,她不过是有点法力的小小鬼魂,赖以寄身是一架手转的留声机,根本无力量对抗真正的魔女。

  她不了解丝坦娜为什么那么恨她,再怎么说她们都是一母所出的亲姊妹,有必要因为一个男人而反目成仇吗?

  她承认失去雷米尔会非常痛苦,甚至会一蹶不振郁郁度日,不再欢笑的思念两人共有的时光,守着日复一日的寂寞,直到她遇上另一个值得她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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