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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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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叫人去采买一车,你把单子开出来,省得埋怨花材不齐全……” 嗯?有笑声。 夜夙连忙闭上嘴,那一眼横扫可是带着千军万马,他嫌命长才敢放肆。 不过,有意思!值得冒险翻墙。 “我哪有,你少乱冠罪名。”沙悦宝被他一揽就分心了,忘了先前要问什么。 不能一心二用的人真可怜。 “对对对,他就是这种人,明明自己杀人放火还大喊上帝有罪。”煽风点火纯属私人乐趣。 “夜医生,上帝是有罪呀!你好像在幸灾乐祸。”沙悦宝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杀坏人、放烟火不致有错吧! 嘎?夜夙闻言为之一怔。“呃,上帝是神,他不会做错事。” “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她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他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它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唯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真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无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那稣的宽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他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台,祈求法力。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腹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隐私是件缺德事……”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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