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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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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进了屋,看见国公爷揉着痛脚,他连忙上前代之。“所以老爷子才要活得久一点,看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脓包遭到报应,太后和皇上虽势弱但并非全无作为,总要把机会留给年轻人,咱们看风云变化,新人辈出……” “别别别……疼,别揉了,干脆给我一把刀,把这条腿砍了算了。”一起风就抽痛,近年来越发严重,痛得他连觉都睡不好,只想朝人大骂。 “老爷子别硬撑了,把药喝了。”喝了就不疼了。 张伯的话还没说完,胸口就挨上一脚,他一时没站稳,往后一跌,幸好一只稳妥的手及时扶住他。 “我说不喝就不喝,少用苦死人的沟渠水毒我,开国功臣又如何,还不是功高震主,得靠一条老寒腿来救命。”生七子,三名战死沙场,两人落得伤残,剩下两个还在外领兵为朝廷卖命,无一亲儿承欢膝下。 沈博来的一生是个传奇,原本是卖草鞋出身的,因为跟着先帝打天下才闯出名号,百战炼成钢,成了朝廷的不败将军,而后封战国公,永世袭爵,不降爵,世世代代承传。 但他儿子都死得差不多了,孙子也在战场上磨练,他要不能踹、不能踩的封号干什么,百年之后能不能传下去还不知道,朝廷对他的封赏可有可无,只是华丽的点缀罢了。 人老了,所想的也只有一件事,就是儿孙绕膝,左一声爷爷、右一声爷爷的喊着欢,抱着他大腿撒娇。 “老国公又犯倔脾气了,拿张伯出气,你这爆躁性子要改一改,不然真成了老孤单。” 带着揶揄的低笑声响起,清朗有韵,有如山谷的流泉从回风中穿过,带来丝丝凉意和畅快。 “莫家小子,你给老夫滚进来,又来蹭我的好茶是吧!”这个小滑头,外表一派正经,内在贼得很。 “小子不圆,没法滚,请老国公见谅。”莫沧安清冷的面上挂了一抹淡笑,行进步伐稳健踏实。 “还跟老夫耍嘴皮子,你祖父还说你比老人更像老人,老夫看他是看走眼了,被你这小子蒙了,分明是贼头贼脑的贼小子,他还当养出正气冲天的朝廷栋梁。”油嘴滑舌。 输了几盘棋的沈国公看莫家小儿很不顺眼,加上这腿疼得厉害,一开口就没半句好话,尽往刺尖里挑。 “小子是喜事近了,给你报个喜。”提到老来不喜管事的祖父,莫沧安的表情很平淡,像在说谁家的老太爷。 当年关府出事,怀安侯竟无一人出手相助,他至今仍对此事不谅解,认为自家人太绝情忘义了。 尤其正巧祖父生病,得移到城外的庄子养病,祖父谁也不带就点名他相陪,而关府的事一了,祖父的病也好了,诸多的巧合让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一个局,全是为了调开他,以免搅入关府这滩浑水的局。 为此,他心中有很深的介怀。 “哪来的喜?”沈国公冷啐一声。他老寒腿快痛死了,喜个什么劲?! “小子找着了未婚妻。”莫沧安眉眼都扬着笑,许久不曾这般开怀过,让人感受到这是他发自内心的喜悦。 “找着未婚妻开心什么,以你的年岁早该……”他忽地眼一眯,迸出锐利。“你是说关家那娃儿?” “是的,关朝薇,见到你就哭的薇儿。”她拔过老国公的胡子,他气得大吼,把她吓哭了。 “那娃儿居然没死。”福家的人派了多少人去追查她的下落,小丫头的命可真大。 “我带她来见见你,你俩熟悉熟悉,日后好相处。”莫沧安目光一闪,扬起宛如深山古林中静闻风掠过树叶的声音。 “不见,不见,你这小子肯定有阴谋,想算计老夫,把人打发走,老夫不见客。”哼! 他偏不合作。 “不能不见,我已经将人带来了,不见你一面,我们就赖在这儿过年。”莫沧安气定神闲,不怒不恼的宛如泰山。 “你……你几时变得这么无赖?连这般无耻的话也说得出口。”留到过年,那不就表示不走了,当自个家住下。 沈国公气得胡子都要往上飘了,老眼都瞪圆了。 “不变就娶不到老婆,我那未婚妻跟国公爷一样是颗不开化的石头,不缠着、赖着、逼疯她,她还想把我给扔了。”他家薇儿呀,还很抗拒地想取消这门婚事。 沈国公一怔,放声大笑。“报应,谁叫你这小子当年跟老夫抢儿媳妇,让我家七儿丢失了个小媳妇。” 关朝薇幼时白净可爱,嘴甜讨喜,再加上父亲是正直出名的御史大人,因此有不少权贵人家想攀这门亲。 不过大关朝薇六岁的莫沧安小时就是老人性格,话少,会照顾人,脾性稳重又能和关朝薇玩得来,两府父亲一时兴起便定起娃娃亲,等女娃及笄再议亲,结两家之好。 “国公爷,你的老寒腿不痛了吗?”笑得太开心,忘了乐极生悲这码子事吧!是该提醒提醒他。 “你……唔!”痛!这小子不安好心。 沈国公捂着腿闷痛时,莫沧安已经将穿了一身丁香色葡萄纹软罗衣裙的未婚妻带入屋内,两人璧人般的站在他面前,很刺眼的显摆着,非常张扬,让沈国公连牙也疼了。 咬疼的。 “他们说我姓关,叫关朝薇,但在这之前我有个用了十一年的名字叫季薇薇,国公爷可以叫我薇儿,我很随和的,秉性善良又温和,绝不会气死老人家,不像他,长得像君子却行小人行径,我一向光明磊落……” “停!你这丫头上辈子是哑巴呀,一开口没完没了,不把老夫的耳朵弄聋了会烂嘴巴不成,吵死人了。”比一窝麻雀还吵,他耳朵里全是她聒噪嗓音的回音,嗡嗡嗡的响不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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