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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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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该叫你什么呢?君然好不好?”老唤唐大总裁像是嘲弄。 “随便。”他能有意见吗?他快摸清她的底,我行我素是她的天性,容不得人改变。 她或许嘴上同意,私底下照做不误。 随便就是主随客便。“那你叫我玫儿好了,连名带姓的吼好像叫仇人似。” 他冷哼一声。“你不是仇人之女吗?” “记得那么牢干么。”她小声的嘀咕。 “黑、玫、儿——”车内的回音大,他很难听不见她的抱怨。 若是他不牢记两家的恩怨,迟早被这个阴谋家洗脑。 “玫儿,我父亲说我是生长在玫瑰花底下的女儿,所以他为我取名玫儿,希望我长大后有玫瑰般娇艳的容貌……” 她侃侃而谈的说著童年趣事,从掉第一颗牙讲起,她父亲宝贝地用小盒子装好,慢慢地收集她二十颗乳牙,并标上1、2、3……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掉牙的先后次序。 国小时第一次和人打群架,因为人家骂她是流氓的女儿,所以她发挥潜藏的黑帮血性将对方痛殴一番,自己也挂了彩。 当然爱女心切的父亲也冲到学校要教训敢欺负她的小毛头,上至校长,下至工友都被他老大的气势吓住,从此她就成了学校内横行无阻的小太妹。 两人相处的空间只听见一个人的声音,黑玫儿滔滔不绝地说起与父亲的小故事,口气柔和不带半点说教意味。 她的父亲虽然不算好人,但也不致坏到人神共愤,太重义气的男人难免会有小粗心,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就伯有过不改才糟糕。 斜睨他漠然的神情,她知道他并末忽略她所描述的小事,听得津津有味地勾起嘴角。 嗯,有听进去就好,不枉费她吹捧父亲父性的一面,冲淡他对父亲深植的偏见,人一旦藉由一个人认识另一个人,要做到真正绝情并不简单。 “国中时期暗恋温文尔雅的国文老师,常常坏心地希望他和老婆吵架继而离婚,我才好趁虚而人,取代师母的位子……” 想想真好笑,多年后再见到老师一面,他两鬓飞白,小腹已凸,虽然温文依旧在,却不再是记忆中书卷味浓厚的徐志摩。 见他眉头微皱,黑玫儿聊起她无疾而终的初恋。 “我的初恋结束得莫名其妙,到现在我还不清楚分手的理由。”大二的事了,那年暑假。 “你爱过人?” 终於开口了,我当你是死人呢!“谁没爱过人,我不像阁下有同性恋传闻缠身,我的性向分明。” 他抿起嘴,一开一阖地蠕动双唇。“你还爱他吗?” “当时很爱,爱得差点要荒废学业,幸好他抽身得快。”以出国为理由结束了一年半的恋情。 那时候她真的以为会爱那人一生一世,情浓时的山盟海誓说得甜蜜,谁知一夕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信不信我为他难过了一年多,一直到在报上看见他结婚的消息才发愤图强,成为你今日所见的心理医生。”爱人结婚,新娘不是我。 “你还是处女吗?”唐君然心里愤怒,为她的曾深爱过一个男人。 而这男人却不是他。 “抱歉了,破坏你对处女情结的幻想,女人不一定会牢记第一次性爱的对象。”至少她几乎快忘记初恋情人的长相。 “你不是处女。”他说得有几分咬牙切齿,像她背叛了他,红杏出墙。 事实上,他们是彼此熟悉的陌生人。 “用不著一副我偷人的模样,我都二十七了,可不是初尝禁果的十七岁女孩,还要家长管教。” “你的确该揍。”红灯车停,唐君然面带怒潮横视一脸无所谓的她。 抛著骷髅头,她淡淡地一笑,“那是我父亲的权利,你越区了。” 管区下同,以后他大可去管教他的女儿。 “父不父,子不子。”冷声的丢出讽刺话,他闯过红灯。 呼!和死神抢道。“我不赶时间,你不用急著投胎。” 人命可贵。 “快下雨了。”生著闷气,他无法不在意在他之前已有人占据过她的身体,还有心。 “君然,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像什么?”是快下雨了,天都阴沉了一片。 他不回答,准没好话。 “像个嫉妒的情人,你快爱上我了。”爱上她是必然的事,她早看出两人之间的吸引力。 但是她忧心的是这份爱是否走得下去,够不够重量与一群鬼魂相争,尤其是死於非命的枉死鬼。 “我爱上你?!”唐君然不可置信的吼声随车轮嘎吱声并起,他踩下煞车怒视她。 “别急著否认,问你的心。”她逼他正视自己的心。 “我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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