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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凌逸,杨圣杰对她的第一印象是:好一个不像女人的女人! 

  极短黑发、粗框眼镜、运动休闲装,甚至素着一张脸,连护唇膏也没搽,完全抛弃女性身分的打扮,世界上真有这么不爱美的女人吗?如果他是女人,才舍不得放弃口红、指甲油、丝袜和高跟鞋呢! 

  看她全身瘦巴巴的,胸前不甚伟大,找不出有啥曲线起伏,言谈举止也毫无娇柔气息,他心想她该不会是个“蕾丝边”吧?而且还是男性化的那号人物。 

  两人各怀心思,表面仍微笑以对,反正不过看看房子而已,对方是零号一号或双插头都无所谓。 

  “请随意看看,有什么问题尽管发问。”凌逸带他参观屋内,三房两厅,典型的家庭住宅,布置简单大方,没有贵气却也不俗气, 

  杨圣杰每个细节都没遗漏,即使是暂居的地方,他还是有自己一套高标准,要知道辛苦工作就是为了食衣住行育乐,怎可忽略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 

  更何况他是作家,每天坐在家里等钱掉下来,居家环境对他就像空气一样重要。 

  最后两人走到阳台边,眺望不远处的堤防景色,凌逸双手抱胸说:“我大概会征一到两个室友,一起分担房租,也可互相照应,可惜还没找到适当人选。” 

  “你之前的室友呢?” 

  “都结婚去啦~~逍遥快活得很。” 

  她的语气中有羡慕和祝福,他听得出来。“你也可以见贤思齐。” 

  “她们一个像玫瑰花美丽大方,一个像百合花清新脱俗,我这朵小野菊有谁想要啊?” 

  她的自嘲听起来并不酸,反而让他相当欣赏,很少有女人能看得开,其实男人也差不多,只要是人都有放不下的执着,放不下归放不下,幽默感却能化解这烦闷。 

  “这么说来,你找室友不限男女,是想找好姊妹,也想找好男人喽?” 

  突然被陌生人猜中心事,虽然是有点糗,但凌逸很快就放开胸怀。“没错!最好找到两个帅哥当室友,为我争风吃醋,拜倒在我的运动裤下,那我这辈子就了无遗憾了。” 

  “你挺有趣的,开得起玩笑。”他越来越中意她,做人要坦率可不容易,他在演艺圈待了这些年,更觉诚实是难得一见的美德。 

  “好说。”她耸耸肩。“不过一切随缘啦!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嗯~~这儿环境不错。”之前他在楼下已仔细观察,寻常巷弄,闹中取静,相信谁也不会找到这儿来,他正好可以躲开所有人。 

  更重要的是,他对这名字谐音“灵异”的女人颇有好感,虽然只短短相处几十分钟,他深刻感受到她的开朗直率,多珍贵的特质。 

  看多了演艺圈的尔虞我诈,他特别盼望有个“正常人”相伴,这对他日后写作相当重要,室友相处就是要直截了当,省得花工夫猜来猜去。 

  “你看怎么样?”她嗅到一丝成功的气息,看来老天爷还算赏脸,愿意给她一个怪胎室友呢! 

  “我很满意,我需要一间书房,一间卧房,我会付三分之二的房租,希望你就收我一个室友,可以吗?” 

  “这么爽快?”她又惊又喜,没想到这外表娘娘腔的男人却很阿莎力,果真人不可貌相,天无绝人之路呀!“那么,请问你的职业是?” 

  “我是个没没无名的作家,之前作生意赚了不少钱,现在希望找个清静的地方,展开我的写作之路。”他早拟定说词,不打算透露真实身分,省得惹来不必要的纷扰。 

  反正他写剧本用的是笔名,成名后也极少曝光,没几个人知道当红剧作家“慕云”就是他。 

  “是吗?你想要写什么?”原来他是个追梦人啊~~霎时间她对他多了一分好感,凡是追求自己梦想的人,总会散发耀眼光彩,她最喜欢这种人了。 

  “只要能红的我都写。”应该说只要他写的都能红吧~~哈哈!他不禁自豪地想。 

  凌逸对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像个家庭主妇打量要采买的食物,最后点点头说:“你确实有那种气质,一副不得志的文人样。” 

  啥咪?!一时间他只有哭笑不得的分,平常听多了巴结的溢美之词,没想到会有人反其道而行,还是这种挖苦挖得有够深的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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