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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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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记者会场地的门口,一眼就看见他站在那里。 简单的黑圆领合身T恤,配上西装长裤,一点都不花稍的衣着,穿在他的身上,就是引人注目。 男人的双手轻松钩着西装裤袋,拉起一边嘴角,带着熟悉的潇洒微笑直勾勾望向她,仿佛整条五星级饭店的走道上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她的脸红了。经过昨天,她很难用平常的态度面对他。一整个下午加上彻夜狂欢,她已经太过熟悉他的身体:每一条肌肉的起伏、每一块皮肤的触感,他闻起来的气息、尝起来的味道,还有那久久不褪的炙人热度。 当然,他对她也是一样。 她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堕落过。 “嗨。”她走到他面前,抬高眉,不打算让脸上的红晕破坏她一贯的风度。“嗨。”他露出整齐的牙齿,照她的语气如法炮制。她将视线固定在他的脸上,保持着微笑,很清楚有几个同样从会场出来的人停下了脚步,正好奇地盯着他们看。 “你来做什么?” “来看你。”醇厚低沉的声音,让她想起几个小时前的热夜。她的小腹开始出现温暖的骚动。 “那你现在看到了。”她歪头,控制住自己的反应,伸手拍拍他的脸颊,尽量若无其事地笑。“乖,我要回办公室去。” 他伸手按住她放在他脸颊上的手,露出一贯爽朗的笑容。“陪我吧。” “我要工作。” “真的不能溜几个小时的班陪我?” 她摇头。这个大少爷,一点也不知道钱很难赚的样子。“我要工作呢,晚上再陪你,好不好?” 他握住她的手,眼睛定定望着她,在她的掌心印下一羽蝴蝶吻。“几点下班?我去接你。” 一个单纯的动作,由他做起来,却是煽情无比。她觉得双腿发软。“再说吧,我打电话给你。” 说完,她轻轻抽回手,状似镇定地朝他挥手道别之后,转身往电梯走去,敏锐地感知到他一直站在原地,用带笑的目光一路目送她离开。 “你怎么会养傻蛋?” 单手握住方向盘,他瞥向驾驶座旁边津津有味吃着烤玉米的情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也很像是她会问的问题。 九点钟,他接到电话,说她工作赶完,想要到士林夜市吃东西,而他是理所当然的司机。 两人初夜后的第一次约会,她还是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扬起嘴角。“这个问题好奇怪。” “我以为菲尔·夏的宠物应该是那种雄壮威武的大型犬,像圣伯纳、哈士奇、杜宾什么的,最少,也应该是黄金猎犬才对。”吃完了玉米串,她愉快地吮着手指。“傻蛋这种小型混种狗,怎么想都跟和驰名国际的菲尔·夏先生搭不起来。” “雄壮威武?”他故意拉长声音:“我可以把这句话当成恭维吗?” “当然。”她抬高眉,没有假装不懂他话里的性暗示。“应该问的是,难道夏先生对自己的能力有任何疑问吗?” 他低声笑,将话题拉回:“傻蛋是一位朋友捡到的小狗。后来她不养了,我就接收过来。” 他没有说出口的是,那位爱护动物的小姐在领养了傻蛋两个月过后,当小狗脱去幼犬时期的肥满可爱模样,已经明显看得出厌倦,常常有一顿没一顿地饿它。 她不是故意的,只是忘了。一个正在走红的模特儿,是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宠物的——特别是一只长得一点也不体面的杂种狗。 而他和那位小姐的交往,也在她和傻蛋的关系陷入倦怠期的同时,划下句点。 分手的时候,她硬是将这只两人交往时期领养的小狗塞给他,说是当作分手的纪念;而他必须用以交换的代价,则是一对宝格丽的彩钻耳环。 这样说来,其实傻蛋的身价也算不菲,不比许多有血统书的名犬差。至于傻蛋这个名字,是他把小狗带回家以后改的。他实在不觉得“查尔斯”这个名字适合一只整天只会对着人讨好地摇尾巴的狗。 “你很有爱心。”她瞥他一眼,眼神中似乎带着几分意外。 “感动吗?”他咧开嘴。“其实这才是我的目的,大多数的女性都无法抗拒这样无私的表现。” 她愣一下,然后笑出声,脸上最后一丝防备终于化去。 男主角只是微微笑,没有作声。 昨天晚上之后,她不知道要怎么和他相处。这从她今天很刻意在两人之间争夺主导权就看得出来,平常的千树,并不是这种控制欲强烈的女人。 这是很自然的。性关系是一种很剧烈的转变,两个人在肉体层面有了最亲昵的接触,许多的互动要因此重新定义。她并不熟悉这样的改变,因而产生抗拒。 再加上两个人在经验上的不对等,失去平衡的关系,会让她更有戒心,所以他刻意放慢了步调,用各种方式希望取回她的信任。 而他成功了。 眼角瞥见她终于柔和下来的表情,心底涌起一股温柔的成就感。比起昨夜,她刚刚的那抹笑容似乎更令他觉得满足。 改变的,好像不只是她而已。 看着前方的夜色,他微微扬眉,对这个似乎有点不太一样的自己感到十分有趣。 “你好像对我没有兴趣?”一边转着方向盘,他轻松提问。 她顿一下,似乎没有料到这么直接的问题,然后歪一下头,故意垂下目光,单根食指轻柔诱惑地划过他的腿侧。“我对你再有兴趣不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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