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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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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这本小说的前三章,大概花了我三个礼拜的时间才搞定。 因为我至少换了三种写法! 倒叙、顺叙、顺叙倒叙夹杂,每一种开头我都试过。最后,选择了你们看到的这种基本款。 原因无他,因为我自己也很想看东方硕和谷维维相爱的过程——光是想到个性硬倔孤傲的东方硕由猜忌、抗拒到不能没有谷维维的心路历程,我就整个很热血啊。 只是,我的脑子里虽然有着很想描写的情节,但若是没让我尝试各种写作方式,我猜我也不会甘心地回到原点吧。私心以为如何将自己想说的故事,用最适合的方式呈现出来,应该是我目前写作最快乐与最痛苦的部分吧! 至于撰写男主角的特殊职业——“明星”的微妙之处在于,我很平凡,对于融入超级名人的心境里有些困难。虽然名人也是人,但所有人认得他们的第一眼,就会将他们列在“名人”等级,自动划分出一到距离。 此时,我想起先前曾看过一篇关于“麦可杰克森”的报导。他从很小就成为众所瞩目的明星,所有人看到他时,看到的都是明星“麦可”。所以,他渴望拥有能看到他真实面的朋友。一忖及此,我开始渐渐融入东方硕的世界,稿子自然也就愈写愈顺畅。 通常,在主角个性还没完全成型前,写作就像初学游泳,时不时都要呛到一口水,或者是因四肢无力而要停下来休息。但是,一旦掌握到主角形神,写作速度就会随之突飞猛进,可以一路在水中来回游个十趟。 唯一的困难就是,作者的体力有限。通常在最后时刻,就会油枯灯竭。如同写这篇后记时,我是眯着眼睛敲键盘的。因为双眼刺痛,每看一页稿子,就要休息好一会儿。 所以我想,如果哪天出书进度变慢,可能会是因为眼睛不好,而不是写不出故事吧…… 嗯,所以为了能在写作之路上走得更远,我还是早点歇眼去也。 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这个故事,下次见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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