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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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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了,你的赞美词还真是特别,我该不该颁一个奖牌给你?” 马莉莲不死心地劝她:“称想重蹈覆辙吗?上一回错过对他告白的机会,已经让你怄上好几年;现在机会又回来了,你却懦弱得想放弃?!再这样下去,你只会变成一个又老又丑,又总是被人以为是同性恋的老处女。” 她不得不停下手边的动作,叉起腰,以称赞的口吻说:“嘿,马莉莲,你又进步喽。这个形容词比上一个冷血动物更犀利。” 显然马莉莲不以为这是个幽默,她气愤地大喊:“谢沛晴!不要用这种不在乎又吊儿郎当的口气跟我说话!你给我听好,如果这一次的同学会我没有看见你出现,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从此一刀两断!” 马莉莲撂下狠话后,随即挂上电话。 喔喔,她真的生气了。 其实谢沛晴并不是故意想惹毛她,只不过不愿把这件事看得太过严肃,毕竟压力太大对自己实在没好处;但马莉莲似乎并不这样想。她知道马莉莲是认真的,如果她役有去参加同学会,马莉莲真的会很久很久都不理她。 拉开窗帘,让屋外的凉空气吹了进来;谢沛晴从柜子里拿出最后一包泡面。忽然间她觉得肩膀更沉重了。 应该去参加吗? 一想到康裕峻会出现,她忽然觉得全身发起热来,心里有个声音在蛊惑:去吧、去吧…… 踏出社会工作多年的她,目前只是个杂志社的特约摄影师,靠到各处打零工生活;有时运气好,接到连续好几个工作日的型录模特儿拍摄;但运气背的时候,可能一整个星期就只拍一张拉面的相片。 不过综合说起来,物质生活还勉强过得去,至于精神生活嘛……别问婚姻是否幸福美满,谢沛晴现在是连边都还沾不上,因为她连个亲嘴拉手的对象都没有。好几次,热心的朋友想替她牵线,但对方只要与她见一次面或吃一顿饭,感受到她“豪迈不羁”的举止,便立刻将她从约会对象的名单中除名。 天啊!她又不是故意要粗心大意,只不过天性如此。 她没办法像一般女孩子那般斯文秀气、温柔婉约,更无法忍受化妆晶的气味。她酷爱运动、活动力旺盛,要她好好坐在餐桌前吃一顿饭已是她的极限,就别提还得扭扭捏捏地看着对方、像个白痴般傻笑。通常她只能尽力维持五分钟,五分钟一过,她就原形毕露了。 像她这样的男人婆,这辈子大概是找不到男人来爱了吧? 正因为如此,让她格外想念起康裕峻。在求学过程中,他是惟一一个不曾嘲笑她体态庞大、动作粗鲁的男生。 她向来不是个美女,高中以前甚至还有点胖;眼睛很大,可惜只是单眼皮,不够迷人;既没有乌溜溜的秀发,双颊还长满恼人的青春痘,根本没几个男生会注意到她。 直到现在都是如此。虽然她现在已变得又瘦又高,痘子也随青春期远去而消失,乌黑的秀发不再流行,反倒是金毛盛行,但谢沛晴却丝毫没有因此占到多少便宜。 马莉莲笑她,说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凡人。 一头黄毛乱发盖去大半张脸,眼镜更遮去剩下的一大半;不喜欢化妆品与裙子的她,最常的穿着就是一件磨白牛仔裤和完全不搭调的上衣。有时甚至常常让人出乎意料,她看起来就像是穿错衣服的乡下土包子,和这个大城市格格不入。 马莉莲老说她一身的打扮,就像挂着“这个城市最后一个处女”或“都市未开发地”的招牌。 Whocare?她对外表美不美丽本就不太在意,反正长相早已成事实无法改变,根本没什么好埋怨的。 但工作方面却由不得她这么想。 顶头上司总是以貌取人,以她的长相来评断她的摄影技术;再加上不会献殷勤、拍马屁,因此好case总轮不到她,老是坐冷板凳。 她又不是技不如人!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一状告到总编处,下场却是卷铺盖走路。 所以到现在她还只是个特约摄影,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像她这样一事无成的女孩,康裕峻还会喜欢她吗? 叹了口气,她心不在焉地撕开泡面袋,将弯曲的面条、调味料统统丢进碗公,右手端着碗,左手则按着热水瓶,热水没流进碗里,却把她的右手腕给烫着,她惨叫一声:“噢,Shit!” 手一松,碗公落了地,她的晚餐就这样莎哟娜啦。 “该死!那可是我最后一个用来吃饭的家伙!” 谢沛晴边碎碎念,边从洗碗槽底下挖出一条久久不见天日的抹布,胡乱地在地板上乱擦一通。 “搞什么飞机!又不是十三号星期五!” 谢沛晴急躁地将碎片丢进垃圾桶,可左手指却被划了一道。 “噢,见鬼了!”疼痛让她急忙跳了起来,完全忘了头顶上还有个矮柜子,这会儿撞个正着。 谢沛晴捂着头,眼泪直流。 这一定是个坏兆头,她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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