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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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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亮的声音传来,白雀不禁抬头往门口看去,只见吃完甜点、聊过天的白鸩与白椿,已经在门口穿鞋与封水红道别了。 瞧著封水红那头及肩黑发在她的肩上飘动,以及不时自黑发中半露的娇笑侧脸,白雀发现自己的视线正跟随著封水红而移动。 甚至,他还在心里为封水红说好话。 嘴巴刻薄不代表他心里真的这么想,因为开口说话的反射动作总是快得让脑子来不及思考,晚餐前他对封水红的批评,其实也不过是未经大脑脱口而出的无聊话,否则他才不会在封水红回家前,对白鸩和白椿大加夸奖她的手艺。 他没兴趣当个双面人,不会在封水红面前和背后有两套说法,他也明白自己很愿意承认封水红的手艺好,而对她的相貌和打扮,他与她相处多日下来,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去注意,因为他们一直都相处甚欢,什么打不打扮已经不是问题。现在,他以客观的心境来看待他们今日的吵架…… 他是过度在意她了,就连她与自己的好友太过亲密的相处,他都觉得吃味,而且认定自己被忽视,才会造成这样不可收拾的后果。 刚才封水红在用餐时,对他是连看都不看一眼,倒是在面对白鸩与白椿时好声好气地说话应答,这点令他不满,却也令他心酸,因为封水红的笑容原本应该是对著他的。 所以……这结论该怎么下呢? 如白鸩所言,他喜欢上封水红了? 因此看著她的笑容,他才会如此舍不得与别人分享? “你们开车来的啊?那路上小心哦!"封水红还在门口与白鸩他们道别,甚至抱了两个小盒子递给两人。“这是点心,不嫌弃的话带回去吃吧!" “谢谢招待,那我们先回去了。”白鸩满脸笑容地应道。 “谢谢你的点心,改日有空到我们家来玩吧。”白椿朝封水红挥了挥手,笑容甚为亲昵,仿佛他们相识了许久。 “嗯,好啊!谢谢哦!拜拜——” 封水红送著两人走出门口,挥手道别的笑脸看在白雀的眼底,让他感到些许寂寞,甚至开始啃蚀著他的心,令他的胸口泛起刺痛感。 虽说爱情总是来得突然,不过…… 这也太突然了吧! 就这么短短时间的相处,就因为一次的意外,再加上封水红完美无瑕的手艺,也就收服了他的心。 莫怪旁人常言,要收服男人的心就要先收服男人的胃,看他,不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 亏他身边还有无数美人等著他点头答应被包养,他却偏偏喜欢上这朵路边的小野花,不起眼不说,连妆点室内的效果都没有。 唉!既然心都已经沦陷了,他还能如何挣扎? 毕竟爱情就像个无底沼泽,一旦身陷其中,越挣扎只会沉得越深,即使妄想处变不惊,也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落。 而他,就是那个一脚踏入名为爱情的沼泽、却还浑然不知的人吧! 望著正在关门的封水红,白雀重重地叹了口气。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封水红了,先追求看看,再来想别的问题吧!毕竟将来是条漫长的道路,没有人能断定未来会如何发展,所以与其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封水红,倒不如试著与她以情人的身分相处,反正……合则来,不合则分,这是恋爱的基本道理。 “你干嘛一直盯著我?” 封水红一边擦著桌子,一边抬头瞪了白雀一眼。 打从刚才送走白鸩与白椿后,她就发现白雀一直看著她,不管她往哪边走,白雀都盯著她不放,让她即使进了厨房,隔著墙壁,还是可以感觉得到白雀的视线跟过来。 白雀拉回心神,一句“谁盯著你看了”正要出口,却被他死命地吞了回去,毕竟这是气头上的话,只会造成两人之间更多的裂痕,所以他很努力地说服自己,封水红对他不客气,只是因为他先惹恼了她,只要他好好地与她谈一谈,事情就可以完美地结束,他也不会再跟封水红一直吵架。 “我……盯著你看不行吗?"白雀吞了口口水,勉强把火气给压了下去。 “如果你是想监视我有没有打混摸鱼、白吃白住你的,那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我才不会这么做!所以你用不著监视我!"封水红一想到自己的认真,竟被白雀看成是打混,心里一直很不高兴;现在又瞧见白雀直盯著自己,活像在监视她,感觉更加的恶劣了。 “我不是在监视你!"白雀真是不懂,可以的话,他甚至想拿镜子来照一照,看看自己的脸是不是在车祸时撞歪了?怎么平时他用这种眼神盯著女人的时候,对方总是会主动黏到他身上,而且还会为他的眼神著迷,可是封水红却完全不受影响?这到底是她太迟钝,还是他的功力退步了? “可是你盯著我总有个理由吧!"封水红板起面孔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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