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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它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它自己乱跑,我要给它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征询他的意见。“可以放了它吗?”

  “呃……喔,好。”第一次,没有被人用鄙视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么也无法思考地任她接过手中的博美狗,然后在她绽开的那抹美丽笑靥下彻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风一样温暖,他第一眼就被那双秋水翦瞳给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心花朵朵开,铁汉猛男化为绕指柔。

  这种相遇的开头明明就蠢毙了,可是他还是不可免俗地给她一见钟情了。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交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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